笔趣阁 > 都市言情 > 影帝的懒散人生 > 第四百三十三章 撕咬

《无人区》的预估拍摄周期在两个月左右,按照目前的进度来看,估计十二月底就能拍摄完毕,时间相当充裕。

    一个月的拍摄下来,宁皓算是玩的心花怒放。演员们各有特色,拍摄进度哗哗往上涨,跟开了会员的某度网盘似的。

    王艳辉通达宽和,演技不显山不露水,无形中只有一种压迫感,告别了飙戏和炫技的低级趣味。

    万年奇招频发,有创意有思想,经验上稍显不足,但常有惊艳之处。

    其余的演员,也都在宁皓那几个月的体验生活之旅中被折磨的欲仙欲死,整个人跟角色的融合度十分之高。

    若是将《无人区》也加入疯狂系列,那这部电影的名字或许可以改成《疯狂的撞车》。

    故事的开篇是黑老大开着那辆改装过后的越野重卡将警察撞死,引出之后潘肖的到来。

    中段是潘肖撞伤土匪,从而给电影埋下悬疑的种子,并且引出了夜巴黎这个地方,让观众们见到了无人区真正的黑暗一面。

    而结尾,同样是撞车。

    撞车能使宿命瞬间发生逆转。而宿命逆转又是黑色犯罪电影的最爱···

    同时,撞车也是一种残忍,但又并不完全残忍的杀人方式。

    你知道撞车之后,人会变成肉饼。但是,这种残忍却又无需完全表现出来,不会显得太血腥,也可以把凶手的残忍达到一个很恐怖的点。

    宁皓十分偏爱撞车···

    从《石头》到《无人区》,丫不知道撞了多少车,而他尤其偏爱卡车。另外,撞车就是宁皓推动剧情和巧合的法宝。即便是几年后的《心花路放》,两个老男人邂逅长腿美女的原因也是撞车。

    而电影中让人影响最深刻的便是黑老大那辆改装过后的重装皮卡,强化的保险杠,无坚不摧的马力,就像是《疯狂的麦克斯4》里,最终反派不死乔的那辆改装大脚车一般,充满了野蛮和凶厉的味道。

    《无人区》的思维套路很简单:不要跟道德品质极端恶劣的人谈人性,否则他们会把你拉低到与他们相同的高度,再用丰富的经验做掉你。

    荒沙戈壁的恶劣环境塑造了某些毫无人性的居民,当自以为是的现代文明代言人来到他们的腹地,你不仅放下了手中的枪炮,还妄想与他们谈和平。这些遵从着最纯粹原始自然法则的生灵会感激上苍,继而榨取你、撕裂你。

    潘肖的成功,是处于他那如鱼得水的法庭与交际场;而他的失败,则在于其高估了理性与思维的力量。

    那么,要如何跟这帮野蛮的动物,跟这一群猴子、鹰隼、老虎、野马、蜥蜴······共斗,甚至是去战胜它们呢?

    答案很简单:去变成他们···

    所以滴酒不沾的潘肖开始喝酒,吃素的潘肖开始啃起了羊肉。他变了,开始从人堕落为动物。

    ······

    卡车司机来找潘肖寻仇,司机中的大哥被土匪一枪撂倒,土匪带着鹰隼和舞女扬长而去,潘肖侥幸活了下来。

    他想要报警,却被司机骂了一顿。

    “律师?要不是你,他们能放出来?俺哥能死?你给俺滚!”

    潘肖现在知道了,法律和常识,在这片无人区里一点用处都没有。

    夜幕之下,公路寂静,无人烟,也无声响。

    万年穿着破破烂烂的西装,白色的衬衫已经被黄沙浸染成了肮脏的土黄色,这是剧组准备的,特意用某种颜料染了色,颜色很古怪。

    灯光和摄影机就位,场务一打板,

    “开始!”

    只见他脚下随意踩着脚步,一瘸一拐,摇摇晃晃的向前走。

    黑色的长风衣拿在左手,右手两根手指提溜着公文包,像是随时可能甩脱。衬衫的袖口扯开,露出其中沾染着血迹的绷带。

    寒风吹过,他浑然不觉,头顶的长发散乱,在风中飘荡,悲凉,无奈。

    喀拉喀拉的响声在脚下响起,易拉罐被寒风吹动,滴溜溜的从路边滚过。

    万年吃力的矮下身子,一条腿蜷曲,受伤的右腿则保持着一个古怪的形状,扭曲,完全挺不直溜。

    镜头打在他脸上,只见万年拿起罐子,轻轻摇晃,而其中倒出的却不是水,而是如天空,如大地一般颜色的,肮脏的、昏黄的沙子。

    他呆坐在公路上,从心里涌出一种悲凉。

    就像是旁白说的,“我被放逐到这个野兽横行的远古时代,可悲的是,没有猴子,可以为我放哨。”

    无边的暗夜中,一缕灯光从远处照了过来,逐渐把那张脸照亮。

    镜头下,他的眼神是平的,完全没有任何的感情色彩,如同之前呆愣的黄博,像是夜巴黎那个不停砍猪肉的傻子,让人毛骨悚然。

    “卡!”

    宁皓心满意足的喊了停,身子往后一靠,美滋滋的看起了回放。

    ······

    越野车,驾驶室。

    潘肖坐上了黑老大的车,两人在前往夜巴黎的路上,进行了一番对话。

    王艳辉还是那身皮夹克,坐在方向盘后边,面带和善的笑容,灯光闪烁,黑影重重,分外诡异。

    驾驶室里的光线直直的打在他的侧脸上,映的半张脸苍白,半张脸漆黑。

    两台摄影机,一台对准王艳辉,一台对准万年,直接开拍。

    咀嚼声响起···

    王艳辉装作开车的样子,一手握着偌大的方向盘,一手从袋子里拿出羊肉,一口口的咀嚼,满嘴满手油。

    吃饭的场景,往往会让观众也产生一种温暖的感觉。

    此时却完全没什么温馨的氛围,诡异,可怖,像是野兽在咀嚼猎物。

    副驾驶上,万年望了望袋子里的羊肉,双眼焦点缓缓上升,盯住了开车的王艳辉。

    一条羊腿骨被拿起,递给了万年,还没等他接住,骨头又被扔到了袋子里。

    镜头凑近,王艳辉笑了笑,操着一口地道的西北方言笑道,“额忘了,你吃素的···”

    “你想把我怎么样?”

    “朋友嘛,就该互相帮助。”

    万年侧身坐在副驾驶上,昏暗,隐约的光从车窗外透了进来。他裹紧了衣服,身子紧紧蜷缩在一起,“我们,不是朋友。我跟你不一样···”

    “你不了解你自己!”王艳辉开着车,又拿起了那根羊腿骨,声音里透着几分慈悲,“你出你的书,我贩我的鹰,目的是一样的!”

    “来,吃吧!”

    他在这里加了一句词,宁皓有点意外,但又舍不得叫停,只得继续看下去。

    “我觉得,我们还是不一样的。”万年低声道,左手摆动,把那根羊腿骨又打落。

    王艳辉转头望望,拿起卫星电话,镜头对准他的眼睛,诡异,却又带着某种期待,就像看着一只被青草诱惑的羊羔。

    羊羔强自忍着饥渴,不去吃面前的青草。

    可是,这种坚持,能持续多久?

    “你可以报警···”

    只见万年握着电话,右手轻轻缩进了袖子里,只见袖子略微颤动。镜头前,他眨了眨眼睛,纠结,害怕,最终又下了什么决定。

    他转过头,缓缓道,“我帮你找到你要的东西,你带我出去···”

    他等待着回答,等待着反应,而王艳辉却一动不动,双眼望着前方的道路,不知在想些什么。

    于是,他恍然大悟。

    投名状!

    刚说了不是一路人,现在又要交易,放在谁面前,恐怕都不会相信。

    若真有心,那就纳个投名状,让大家,真正的成为朋友!

    只见万年弯下腰,头压低,明明座位相平,他的身材也更高,而镜头前,这一瞬间他却诡异的矮了下来。

    他身子缩成一团,从袋子里拿出了那根羊腿骨。

    咀嚼,撕咬,他的动作缓慢而又仔细,身子蜷缩着,将骨头上一丝丝的肉全部撕扯下来,吞入腹中。

    旁边,王艳辉诡异的笑了笑。

    像是在看着自己驯养完成的一只猎犬,给他骨头,他就吃。

    这个时候的潘肖,还是人么?

    “···”

    监视器之前,宁皓看的最为清楚,也最为全面。

    万年的状态,是真实的转变了。从最开始的趾高气扬,到之后的颓废悲凉,直到现在,眼神枯萎,干涸,完全化作了野兽的状态,跟之前黄博僵硬的眼神极为相似。

    对于这种状态,宁皓自然是乐享其成。

    毫无缘由的,他脑海里冒出了一个念头:这电影,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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