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科幻小说 > 诸天大佬 > 第173章 新客人们(3)

阳珑看着水镜了互相依偎着的两个人,挑了挑眉。

    看来,灵能世界应该不会再有反派boss了。秦骁显而易见比温意想的东西多,也更善于思考。灵气狂潮是有预兆的,尽管现在还有半年才会真正发生,不过秦骁恐怕已经会开始做一些准备了,并且,剧情里分明写着的、在狂潮之后会引发巨大变化也有大量资源的地方,秦骁也应该会提前想办法弄到手。

    另外……

    阳珑想,灵能世界是个2级世界,尽管真正爆发出资源是在狂潮之后,现在却也有一些天生天养的好东西存在。秦骁应该会想方设法地先买到一些售卖给墟市,成为墟市的客人,然后再想办法肝一肝新年活动,赚到足够多的法则币后,就可以购买功法和资源,迅速提升实力。那样一来,等狂潮开始的时候,就算秦骁无法觉醒灵能,也有了安身立命的资本。再加上温意只怕再也不会接受白家,他们夫夫俩是不会再出现大问题了的……

    见到的客人多了,阳珑看人更准了很多,稍稍看过客人的性格,基本就能把他们后续的行为猜对大半了。

    看完这一对,他朝元极看去。

    元极明白他的意思,这是看腻了。

    然后,他一点水镜,水镜上的画面重新回到墟市的青石场地。

    最先找到陶小涵的女性精灵是来自5级魔法世界《超级魔剑士》的阿黛,还是精灵之森的公主,出生后实力就已经达到了二阶,现在已经成为三阶强者,却还是个很年轻也很有好奇心的精灵。而精灵可以聆听自然之声,心思很通透,尤其是精灵公主,通常可以从一个生灵的气息判断出对方是否有善意。

    ——无疑,她迅速找到陶小涵,就是感知到陶小涵是个善良又好说话的少年人族。

    陶小涵没有让阿黛公主失望,确实很心软地给她介绍了很多。

    阳珑对这位公主的印象不错,但对方的结局就让他有点惋惜。

    因为……

    ·

    《超级魔剑士》这个故事的剧情男主,他是个种马男。

    也许在那种背景下不算种马,可不管怎么看,种马男举行了婚礼的妻子是光明教会的圣女,也是天上光明女神的凡尘身,而他即使跟阿黛公主有过一段炽烈的恋爱,说到底……阿黛公主也只能算是他的情人而已。

    这位魔剑士男主天生各种属性齐全,还能魔武双修,和阿黛公主结识的时候,是他误入精灵之森后,散发出跟精灵之森相似的自然系魔法气息,还带着光明的味道,使阿黛公主对他先天就产生了好感。再加上男主风趣幽默……就这么俘获了她。

    总之最后在神战发生后,精灵公主阿黛因为是自然女神信徒的缘故,不得不跟男主站在对立面,可她又不愿意伤害男主,所以自愿死在男主的手下。

    男主倒也是个怜香惜玉的性格,在成为众神之主后,他复活了阿黛公主,也让他的那些女人(女神)们最终握手言和。

    当然,阿黛公主最后还是因为男主的缘故,成为已经陷入沉睡的自然女神的神使——而男主的神后是光明女神,阿黛这个神使,一边等着自然女神苏醒,一边继续地……做男主的情人。天长地久的,永远不变地做男主的情人。

    ·

    阳珑嘴角微抽。

    但愿见过诸天万界的风景以后,这单纯善良的妹子能顺便开阔一下眼界,不要再一心挂在那匹种马身上吧。好小伙儿那么多,真想谈恋爱的话,一个世界找不到就跨几个世界找嘛,生命那么长,迟早有一天能找到更好的,歪脖子树再新奇,那也是绿油油的啊!

    想到这,阳珑又看了一眼浑身上下都戴着绿叶子的精灵……好吧,他的比喻不恰当。

    总之对自己好一点吧。

    正为阿黛叹了一口气,阳珑的注意力,忽然被一株特别奇葩的植物吸引了。

    不由自主地,他的目光就落在那植物上,并且一路看着植物的主人从商行里走出来,抱着花盆小心翼翼的样子……

    阳珑擦了擦眼。

    呃,那植物的造型,就像是一颗被打瘪了的驴头,别的地方没怎么变,嘴那里凹进去,其实是开出了一朵花;那植物的颜色,是五彩斑斓且毛茸茸的绿,就好像把蠕动的、让人起鸡皮疙瘩的毛毛虫的皮剥了糊上去似的,看久了汗毛都要竖起来;那植物的气味,仿佛是刚打开的鲱鱼罐头,多闻一口就像戴防毒面罩了;那植物凹进去的花吐出来一条乌黑乌黑的舌头,它居然是花蕊,也是这株植物最有价值的部分……

    阳珑:“……”

    这么难看的植物,是林跑跑给送过来的,是他和濮太羌的世界融合后,变异出来的新型药植。要不是林跑跑对药植很敏锐,濮太羌对药植有研究精神,俩人合力,恐怕很难有人可以发现那乌黑的舌头——啊不是,乌黑的花蕊——居然是可以让人突破境界还顺便洗涤身体杂质拓宽经脉的好东西。

    那位抱着花盆的年轻修士,花盆不是墟市附赠的——很明显他是买下这株植物后特意种进自己随身携带的花盆里的。更可怕的是,这年轻修士脸上带着笑容,抱着花盆的动作一点不勉强,衬着他那张颇为英俊的容颜,实在是有点相映成、成……不知道怎么形容。

    年轻修士没有在墟市里停留,他用一种几乎是阳光灿烂兴高采烈的态度,抱着花直接奔出了墟市,好像迫不及待地要做点什么。

    阳珑默默看向元极。

    元极很贴心地,让水镜里的画面跟着年轻修士走。

    ·

    年轻修士名叫霍言,名字很沉稳,脚步却很轻快。

    他离开墟市后就直接站在了一个很朴素的、修士常用石洞里,这是他的洞府,然后他毫不犹豫直冲出洞,奔着山顶而去。

    山顶上,有个很朴素的竹屋。

    别看朴素,竹子也仿佛平平无奇,实际上这竹子是很难得的灵植,建成的竹屋非常坚固,每一根上面都镌刻着阵法,防御力相当之高。

    在竹屋的后方有一片半遮半掩的小园子,里面开垦出一两亩的灵田,灵田又分成很多形态各异的小花圃,同样精心调理过,里面栽种着很多种不同的灵植。

    这时候,从竹屋里走出一个乌衣修士来。

    半黑半白的头发,严肃的面容,五官虽然俊秀,但似乎每一点弧度都写着“冷酷”二字,一看就不是个好招惹的人物。

    事实也是如此。

    这位乌衣修士名叫顾瑱,五行宗的刑堂堂主。

    在看见霍言蹦跶过来以后,顾瑱的表情有一瞬间的僵硬,但迅速就严厉训斥起来:“言儿,走路应当稳妥,不可这般不庄重!”

    霍言满脸笑容地冲过来,明显只把训斥当成耳旁风,冲过来以后他还献宝似的把整盆奇葩朝前一送,直接递到了顾瑱的眼皮子底下。

    他还特别高兴,声音嘹亮地说:“这是师尊最喜爱的奇特灵植,弟子特意寻来,孝敬给师尊!请师尊收下弟子一片孝心!”

    顾瑱,顾瑱忍了又忍,才勉强维持住身为师尊的颜面,没有倒退三步以示惊吓。

    他深呼吸——不行,太臭了——改为屏住呼吸,把那盆奇葩给接了过来。

    此刻的顾瑱,急切地想把这玩意给种到一个偏僻的角落里去,压根是一句话都不想跟这弟子说了。但是,他还是说道:“……去修炼,半个时辰后,为师就来考校于你。”

    霍言依旧很开心:“是,师尊!”

    然后他就蹦跶着,蹦跶到半山腰修炼去了。

    等这人影不见后,顾瑱捏着鼻子抱着花盆,“咻”一声直冲园子,迅速找到一个角落,用奔雷般的速度把奇葩移植出去。

    在这奇葩旁边的几个小花圃里,还有几朵迎风招展的灵植,一株比一株更难看,但哪怕是最难看那株,都比不上现在正迎风招展的奇葩。

    静静地看了三秒钟,顾瑱的眼圈微微泛红。

    怎么能这么丑?怎么就能这么丑?!

    他一直以为上一株就已经丑得够清奇了,没想到霍言还能找回来更丑的——不,他不该觉得奇怪,每一次他都觉得霍言找不到更丑的了,可霍言每一次都能刷新丑的下限。

    到底为什么?

    为什么要给他找回来这么多丑的?

    顾瑱真的不明白,为什么他唯一的弟子会觉得他喜欢丑灵植,偏偏他每一次想要解释自己审美正常的时候,霍言总是表现得那么纯孝,笑得那么灿烂,让他根本就不忍心说霍言送错了东西。犹豫的次数多了,他已经说不出口了。

    每一次,每一次……

    这一次的丑,突破了顾瑱的心理承受能力。

    顾瑱的眼眶更红了。

    他迅速运功使灵力运转三百六十周,才终于恢复如常。

    在此刻,顾瑱的忍耐力再次拔高。

    他的意志越来越刚强了,几乎坚不可摧。

    ·

    阳珑:“噗。”

    没忍住笑出声来了。

    今天算是见到活生生的差点被丑哭了,还是一位半只脚踏入四阶的修真大能,竟然差点被自家弟子送来的“奇花异草”给丑哭,实在是让人忍俊不禁。

    在这个名叫《魔行不灭》的世界,霍言就是男主角。他拜师顾瑱,正是他修行的初期。

    顾瑱能成为男主的师尊,也是有逼格的,在五行宗绝大多数人眼里,他都是那个冷酷无情公事公办的刑堂堂主,但只有少数人知道,他其实暗地里挺喜欢花花草草的。

    于是,跟顾瑱有交情的人,偶尔会给他带回来些奇花异草,而霍言一次意外地看见了,得知了师尊的喜好。

    可惜偏偏很不巧。

    那一次,霍言看到的是顾瑱的损友,给他送来了……一盆故意逗他玩的丑玩意儿。

    霍言恍然大悟:啊!我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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