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言情 > 我成了渣女配 > 第四百三十七章 汇聚一堂

此时,房门外有不少围观者,听到是冥王还有南岳王在此,纷纷惊诧和惶恐不已。青龙关战役,南岳国领兵屡次进犯,卫将军不得不领兵出征已经不是什么秘密了。大前天听说卫将军领的一万精兵刚到青龙关便打了一场胜战,这可是青龙战役以来的首次告捷。不想今天南岳王便亲自来使议和,顿时议论纷纷。此时再听到如此震惊的消息,顿时惶恐不已。

        要知道,身为质子,如果五年前陛下真的私自出宫,此事要是传出去,锦元国可就有理由讨伐商丘了。正是忐忑不安的时候,岑衍的话可谓是一颗镇定剂,安了众人的心,二来,他们看向南宫辰的目光就变得有些幽深了。

        “原来这就是南岳国的新任君主,胆子可真大。”一名商贾小声的和同伴交头接耳道,“两国交战,他竟然只身前来吾国。”

        “那可不是,不过我想议和是假,挑拨离间是真,这岑将军可不都说了。”其同伴点了点头,也发表了一下个人意见。

        ……一时间,众人议论纷纷。

        “南岳王,原来你还真的在这……”正当空气中的紧张气氛一触即发的时候,门口突然传来了一声气喘吁吁的声音。来人不是别人,正是礼部尚书,只见他推搡着人群,一身狼狈的跌了进来,还没来得及稳住脚步,便匆匆迎了上去,脸上露出了如释重负的笑容。然而,未完的话,在看到楚煜的时候,顿时消失在了喉咙之中。

        “陛下!”礼部尚书惊呼,刚忙朝楚煜行礼,“微臣叩见陛下。”

        楚煜淡漠的扫了一眼礼部尚书,继而落到了南宫辰的身上,显然,答案已经昭然若宣了。

        头顶迟迟未传来陛下的声音,礼部尚书的额头顿时淌下了好几颗豆大的汗珠。南岳国来使的事情,他这两天才接到消息,眼看着青龙关首次告捷,原本是奏明陛下的他,临时有事让他给忘了。这不,今天刚刚想起来,但是不想小李公公宣布陛下今日有事,早朝临时取消了。无奈,他只能让其代为禀明陛下,便匆匆领着人前往城门外迎接南宫辰等人。

        但是,一炷香过去了,两柱香过去了,三炷香也过去了……一眨眼的时间自己便从早上等到了正午,却迟迟南岳国来使的队伍。差人前去打探的才知道,人早就进城了,刚好碰到金陵山庄搞春祭活动,似乎跑去看热闹了。

        这不,一接到消息,他赶忙马不停蹄的赶了过来。毕竟现在局势紧张,就怕出了什么问题。不想紧赶慢赶的,还是踏上了事儿。

        “陛下,那个……南岳国来使的事情,早上微臣让李公公代为禀告你了。此事是下官的失职,竟然劳驾陛下亲自出马,微臣罪该万死!”礼部尚书抿了抿有些干燥的嘴唇,顶着巨大的压力,尝试着打破空气中的死寂。

        奶奶的,我说南宫辰这次怎么敢这么肆无忌惮的表露自己的身份,原来已经做好了对策。来使议和?离歌嗤之以鼻,他可不是今天才入的城。

        离歌不禁又想起了之前自己被他算计的事情,心中实在郁闷得很。但是,显然对比那件事情,现在的事情让她本就郁闷的心越发的抓狂了。

        只见那边,南宫辰的眼睛就没有一刻是落在别人身上的,就那样一直盯着楚煜看着,那目光简直不要太赤裸裸。

        “楚煜,我胸口闷闷的。”离歌心中那一个火烧啊,真心觉得南宫辰有问题。然而,作为一个万年腐女,向来看到帅哥和帅哥就忍不住歪歪的她,此时却完全歪歪不起来,面对南宫辰投掷在楚煜身上的炽烈目光,她只觉得如临大敌。

        楚煜其实也注意到了南宫辰的异样,但是身为直男,并且没有太多七情六欲的他并没有多想。这厢听到离歌说不舒服,顿时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到了她的身上,那还能顾得及南宫辰的目光是什么个意思。

        “胸口闷,是不是肚子又难受了?”楚煜紧张的看着她,未等离歌有所反应,拦腰抱着她便要往外走去。

        白玦愣了一了一下,赶忙叫人去唤大夫过来,然后领着楚煜往厢房那边走去。一边走,一边安抚道:“冥王陛下莫要着急,府中的大夫马上就过来了。”

        额……离歌尴尬了,根本就没有给自己解释的机会啊。她心想着,这会儿自己要说我只是看着我相公被别的男人惦记着,所以胸闷,会不会被你们口水淹死?

        离歌双手环着楚煜的脖颈,一侧首正好看到南宫辰等人消失在自己的视线中,稍稍升起的愧疚心顿时烟消云散了。

        好吧,虽然有坑你们的嫌疑,但是至少甩掉了南宫辰。离歌满意的收回了视线,抬首看着楚煜精致的脸庞,酸味十足的说道:“楚煜,你为什么长得这么好看呢?”

        楚煜一愣,继而垂首深深的看了她一眼,神色很是认真的问道:“阿离不喜欢吗?”

        “喜欢是喜欢啦~”离歌咕哝道,“但是你要是黑一点,其实我也不会嫌弃的。”

        正所谓,精致的男人很容易被掰弯的,如果他便粗糙了,不管五年前他们有什么交集,估计南宫辰就没兴趣掰了。离歌越想越觉得此法可行。

        “皮肤色为古铜色的男人在我们那里叫男神哦,女孩子都喜欢那种类型的男子,看着有力量感,又性感。”离歌瞟了旁边的白玦一眼,然后收了收手,身子往上提了提,附着楚煜的耳朵小声的说道。

        耳朵上属于她的温润气息拂过,宛如一只小手在心尖挠着痒痒,楚煜眼底的颜色逐渐变得幽深了起来。

        “阿离也喜欢?”不过,这份心动,在听到她话的后,顿时焉了下来,看着自己环抱着她略显白皙的手,他的眉头紧紧的拧成了一团。

        “咳咳~”离歌清了清喉咙,想到了自己在学校同舍友们歪歪各种型男和美男子的事情,小脸顿时爬上了一抹殷红,“那个……自然也是喜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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