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言情 > 我在现代与初唐之间反复横跳 > 第245章 这酒,太烈了!

  秦怀玉满脸遗憾。

  花露水的效果现在已经不是什么秘密了,几乎整个长安城的贵族圈都知道。

  要说好使,那也的确好使,驱蚊止痒,止痱增香,效果杠杠的。

  为此,老程家一度沦为笑柄,连当今陛下,都嘲笑着给了一句暴殄天物,牛嚼牡丹。

  因为他家好歹还剩了不少,可老程家,是真的祸祸得干干净净。

  一滴不剩。

  而他的遗憾便在于,他没能赶在爹娘发现用途之前,多喝几口,又或者,直接喝干净。

  尤其在与程处默碰头,得知老程家全都喝没了之后。

  面对这种男人之间的对话,永嘉本不打算开口的,可终究还是没能忍住,乐道:“说告诉你们花露水是拿来喝的了?

  不是写了说明吗,难道都没看见?”

  “看见了啊,但这并不妨碍它好喝,俺老程家一致认为,那就不该叫什么花露水,应该叫花露酒才对!”

  程处默扯着大嗓门,振振有词,给人的感觉,居然还很有道理。

  因为哪怕有再多的用途,也掩盖不了花露水可以喝,还很好喝的事实。

  相比之下,秦怀玉就精炼多了,一句话,宁可没看见。

  没看见,就不知道。

  不知道,便不会被老娘藏起来。

  不被老娘藏起来,那就绝对是他的囊中之物。

  毕竟老爹身体不好,不宜饮酒。

  陈远听着也蛮无语的。

  虽然的确可以喝,虽然可能还有滋补作用,但是,他真不是弄来喝的啊!

  要是弄来喝,何苦费那劲,直接白酒送过去不得了?

  不过话又说回来,远来是客,既然都问了,那自然而然,还是要表示一下的。

  便笑道:“花露水暂时是没有了,但是酒,有的是,保证不比花露水差,走,进去说!”

  说完,便调转马头,在前面带路。

  永嘉跟着调转马头,忽而一声轻笑,小腿一夹,一溜烟跑了。

  秦怀玉程处默则不徐不疾,带着车队跟在陈远身后。

  时不时也观察一下四周,啧啧称奇。

  因为这里的气氛属实跟别处不一样,建设,也搞得风生水起。

  当然,对他们来说,这些都是次要的,赶紧把任务交了,再美美的喝一顿,才是正途。

  是以来到院子里的第一时间,便下马开箱。

  东西倒不多,一件狐裘,一件大氅,仅此而已。

  但都是极好的货色。

  狐裘通体一色,洁白如雪,大氅白领灰背,油光水滑,每一件,价值都不下千贯。

  即便拿到现代社会,也绝对是奢侈品,等闲看都没得看。

  就这,秦怀玉还有点不好意思:“区区薄礼,实不足道,还望陈兄莫要嫌弃。”

  程处默亦道:“对对对,不是俺们不想拿点好的,实在是,找不出更别致的东西。”

  其实也不是这样。

  以老程家的家底,更别致的是有的,什么琉璃啊,什么玉盏啊,还有珍珠玛瑙之类。

  再怎么样,不至于这大热天送一件看着就浑身冒汗的狐裘过来。

  尽管这狐裘也很珍贵,价值千金,整个长安城都找不出几件。

  可老秦家不行。

  相比老程家,老秦家家底还是薄弱了不少,那些琉璃玉盏什么的,是找不出来的。

  所以,之所以是狐裘而不是别的,主要还是考虑到老秦家的面子。

  当然,也幸好是这样,要不然,陈远该哭了。

  闻言赶忙拱手道:“二位贤弟说笑了,回头还请告诉令尊令堂,这狐裘大氅,愚兄喜欢得很。”

  说完,还是撸起袖子,亲自拾掇起来。

  也没别的,就一盆红烧鳝段,一盆香辣田螺,外加一盆爆炒河虾。

  三盆桌上一端,三瓶老茅台,三个碗,三个碟,三双筷子。

  临上桌前,陈远忽然又看向永嘉:“要不要一起喝点?”

  永嘉连连摇头,心里却很开心,笑道:“你们喝吧,我带她们出去耍。”

  说着,便把郑愔姜篱都带走了,很快有笑声传来。

  屋里,程处默早已被那香味给刺激得受不了了,吞着口水道:“陈兄,可以开始了不?”

  “这三盆菜,真的好香啊!”秦怀玉也有些按捺不住,食指大动,口水狂吞。

  陈远哈哈大笑:“坐吧,条件简陋,就这么一桌,酒菜也就这些,二位贤弟莫要嫌弃才好。”

  “不嫌弃不嫌弃!”程处默呵呵笑,坐下便拿起筷子往碟子里捞。

  秦怀玉亦不甘示弱,明明是来喝酒的,这会却有点忘了,完全被面前三盆散发着麻辣鲜香的下酒菜给征服。

  陈远淡定得很。

  喝酒嘛,那自然还是要围一桌才够气氛。

  下酒菜,也理当简单一些,要么一个火锅慢慢吃,要么就这么几大盆。

  秦怀玉程处默埋头苦干,一边辣得哇哇叫一边大喊好吃爽快的时候,他开了老茅台,一人一碗给倒上。

  末了,自己也倒了一碗,笑着端起:“时候还长,别光顾着吃,来,喝一个!”

  “嗯嗯!”

  程处默便端起碗来。

  秦怀玉也端起。

  很快又忍不住惊讶道:“好浓郁的酒香,这闻着就要醉倒啊!”

  陈远哈哈大笑:“所以我一般都不喝啊,来,不着急,咱慢慢喝,要实在喝不了,带回去,以后慢慢喝。”

  说完,率先喝了一小口。

  味道,一言难尽。

  反正对于一个不爱喝白酒的人来说挺难受的,感觉也没比其它白酒好到哪去。

  程处默却是不以为然的来了一大口。

  秦怀玉也是。

  然后两人便明白了,这酒,还真得慢慢喝,不能急。

  然后,区区三瓶,喝不了不是不可能,而是大有可能。

  因为这酒太烈了。

  跟这酒比起来,以前喝过的酒,简直就是水。

  但是,爽,带劲,一口下去,酒香在齿喉间回荡,烈焰在腹中升起。

  那一刻,一股力量涌上来,突然觉得自己好强。

  好想找人打一架!

  哪怕对面千军万马,亦敢单枪匹马杀入敌阵!

  再加桌上三盆看着简单上不得席面的三盆菜,只能说,太特娘的配了。

  忽然有种明悟,酒就该这样喝,下酒菜就该是这样!

  相比之下,过去分案而食,下酒菜少而精致的饮酒方式,反而显得无趣,不够尽兴。

  但也有不好的地方,那就是,很快就喝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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