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住在莫蒂埃很惬意,要想终老于此,只缺一个可靠的生活来源。这地方生活程度很高,由于我原来的家拆散了,又安了一个新家,一切家具,卖的卖,丢的丢,再加上我离开蒙莫朗西以来那些必不可免的耗费,我原的计划全给推翻了。眼看我面前的那笔小资金一天天在减少,再有两三年就会把剩下的那点钱消耗净尽,而除了再去写书以外,又看不出任何方法能再积起这样一笔小资金,而写书是个不祥的职业,我又早已放弃了。
我深信,形势不久会向于我有利的方面转变的,社会大众从他们的疯狂中觉悟过来之后,会使权力者也为自己的疯狂而感到羞惭,所以我只想设法把我的生活资源维持到那个时来运的时候,将来有了这种转变,我就能在各种送上门来的生活资源中加以选择。为此,我又拿起了我那部《音乐辞典》。这部辞典,我费了十年工夫,已经搞得差不多了,只差最后的修改和誉清。不久前别人给我寄来的我的书籍为我提供了完成这个工作所需的资料;同时寄来的我那些文件,又使我能够开始写我的《回忆录》,从此以后,我要集中精力专搞这部著作了。我首先把一些信件转抄到一个集子里,以便引导我的记忆力,弄清事实与时间的顺序。我早已把我要为此而保留的信件都选择好了,次序的衔接差不多十年都没有间断。然而,当我清理转抄的时候,发现里面有个漏洞,很使我惊讶。这漏洞有近乎六个月之久,从一七五六年十月到次年三月。我清楚地记得我把狄德罗、德莱尔、埃皮奈夫人、舍农索夫人等等的许多信都挑选出来了,这些信正好填满这个漏洞,而现在却找不到了。都到哪里去了呢?我的稿件存在卢森堡公馆里的那几个月当中有人动过吗?这是不可思议的事。我曾到元帅先生拿去了我存稿件的那个房间的钥匙。因为有好几封夫人的信以及所有狄德罗的信都没有日期,又因为我曾凭着记忆力摸索着把日期填上,以便依那些信的原有次序予以排列,所以我先还以为我曾把日期弄错了,特意把无日期的信或经我追填日期的信都拿出来,—一加以检查,看看在这里面是不是真找不到应该填补这个漏洞的信件。这个尝试没有成功!我看出,漏洞确实是存在的,那些信的的确确是被偷去了。谁偷去了呢?为什么要偷呢?这正是我百思不得其解的。那些信,都是在我那几场大争吵之前、在我为《朱丽》而感到初期陶醉的时候写的,跟谁也没有利害关系。内容至多也只是狄德罗的一些纠缠、德莱尔的一些挖苦、舍农索夫人乃至埃皮奈夫人的——那时我跟埃友奈夫人之间的关系非常之好——一些友谊的表示。这种信对谁又有什么用呢?拿去干什么呢?七年之后,我才猜想到这一盗窃的丑恶目的。
这个缺欠查实了,我就检查文稿,看看是不是还会发现其他缺欠。我又发现了几个,而这几个缺欠,又因为我的记性不好,使我假定在我那大堆的文件之中还会有其他的缺欠。我发现《感性伦理学》的草稿没有了,《爱德华爵士奇遇记》提要的草稿也没有了。这后一部草稿的消失,我承认,使我有些怀疑是卢森堡夫人干的。这些文件是她的随身侍从拉·罗什寄给我的,我想天下也只有她能关心这点废纸;但是另外那一部草稿,还有那些被取去的信,又有什么值得她关心的地方呢?那些信,即使一个人怀有恶意,也不能利用来害我呀,除非是照着伪造。至于卢森堡先生,我知道他一向是正直的,对我的友谊也是真实的,我不能有一时一刻疑心到他,甚至我也不能把这种疑心就落在元帅夫人身上。我为寻找这个窃犯伤了很久的脑筋,最后觉得只有一个想法比较合理,就是把这个偷窃行为归咎于达朗贝。他那时已经钻到卢森堡夫人家里去了,很可能想了个什么办法去看这些文件,拿去了中他意的东西,不管是手稿也好,信件也好,其目的或者是给我添点麻烦,或者是把可能于他合适的东西据为已有。我想,《感性伦理学》这个名称可能迷惑了他,以为是发现了一部真正的论唯物主义的著作的纲要。大家都不难想象,他会怎样利用这种纲要来对付我。我深信他细阅草稿后,很快就会发现自己想错了;而且我既已决定完全脱离文坛,所以对于这次扒窃,也就不很放在心上了——这次的扒窃已经不是同一只手所犯的第一次,过去我都一直忍受下去,没有发过一句牢骚。不久,我就不再去想这种不老实的事情,就象根本不曾有过这种事一样;我就开始整理剩下的那些材料,好专心写我的《忏悔录》了。
我很久以就认为,日内瓦的宗教界,或者,至少是公民和市民,对通缉我的那道命令里违反教会法的地方会提出的。可是一切都平静如常,至少表面上如此;而实际上却有一种普遍的不满,只等机会一到就表现出来。我的许多朋友,或者自称为朋友的人们,一封接一封地写信给我,催我去领导他们,保证公众会纠正议会的过失。我怕我一到场就会引起纷乱和骚动,所以没有接受他们的请求;我是忠于我过去的誓言的,永远不插手我国的任何内乱,所以我宁愿让侮辱继续下去,在祖国以外,而不愿用暴烈而危险的手段返回祖国。诚然,我原期待市民方面对一个与他们有极大利害关系的违法行为会有些合法而和平的表示的,而事实上却一点也没有。领导市民阶级的人所努力追求的不是真正的打抱不平,而是找机会显示自己是不可或缺的人物。他们在暗中捣鬼,却默不作声,让那些喋喋不休的人们、假虔诚和自称虔诚的人们吵翻了天,这些人都是议会推出来打前阵的,为的是使无知的小民觉得我丑恶不堪,而把他们的胡作非为看作是出于宗教热忱。
我原以为有人会出来对非法的裁决程序提出的,可是我白白等了一年多,最后,我作出了决定:我我被自己的同胞抛弃了,就决心放弃我那忘恩负义的祖国。本我就一直没有在祖国生活过,也没有得到祖国的任何好处、任何帮助,而作为我努力为它争光的报答,我竟被这样卑鄙地对待了,而且是举国一致的对待,那些应该说话的人什么也没有说。因此,我就给那一年的首席执行委员——我想就是法弗尔先生,写了一封信,正式放弃我的市民权,不过在这封信里,我还是顾到了礼数,保持着克制。敌人的残暴常迫使我在灾难中做出豪迈的举动,而我在做出豪迈的举动时始终是注意到礼数和克制的。
我这种法终于使公民们睁开了眼:他们感觉到,他们为自身利益计也大不该放弃对我的保卫,因此他们就起来保卫我了,但是为时已经太晚。他们还有别的一些不满,都拿来和这项不满合在一起,构成了多次提出的意见书的内容,提得合情合理。议会自恃有法国政府做后台,便予他们以严酷而令人失望的拒绝,这样一来,他们越发感到议会要奴役他们,所以也就越发扩大意见书的范围,加强意见书的份量。这种反复争辩曾产生出各种小册子,直到《乡间来信》突然发表时,都毫无决定性的效果。《乡间来信》是袒护议会的作品,写得无限巧妙,国民代表这一派被它弄得哑口无言,一时算是被打垮了。这个文件是作者的稀有才能的传世佳作,出自检察长特龙香的手笔。特龙香是个聪明的有知识的人,精通法律,又深明共和国的政体。Siluitterra。
国民代表派经过一度气馁之后又打起精神了,便想写一篇答辩。他们费了不少时间,写得还算过得去。但是大家都属意于我,认为我是唯一可以跟这样一个对手打擂台的,有希望把他。我承认,我当时也是这样想的。我的旧同胞们认为他们这个困难是为我而引起的,我有责任拿我这支笔来给他们帮忙。我在他们的催促之下,便着手驳斥《乡间来信》;我把原作的名称戏改为《山中来信》,用来作为我的作品的名称。这个工作,我计划并且执行得那么秘密,以至我在托农跟国民代表派的首领会晤,专门谈他们的问题的时候,他们把他们的答辩纲要拿我看了,我却一字不提我的答辩;这时我的答辩已经写好了,只怕稍微漏点风声,不论是漏到官吏或我的私人仇敌的耳朵里,付印都会出现障碍。然而,我并没能避免这部作品出版前在法国就有人看到;但是人们宁愿让它出版,也不愿让我清楚知道他们是怎样发现了我的秘密。关于这一点,我知道多少就将说多少,可是我知道的很有限,凡属揣测之词,我将一概不说。
在莫蒂埃,来拜访我的人差不多和我在退隐庐和蒙莫朗西的时候一样多,但是来访的性质却迥然不同。在这以前,来看我的人都在才能上、爱好上、信念上跟我有些关系,所以他们就以这些关系为借口来找我,使我一见面就能开门见山,谈我能够跟他们谈的事。在莫蒂埃就不是这样了,从法国方面来的人尤其如此。他们都是些军官,或者是其他对文学绝无爱好的人,甚至大部分根本没有读过我的作品,但据他们自己说,却仍然跑了三十、四十、六十、一百里约来看我,瞻仰瞻仰我这个闻人、名人、大名人、大伟人,等等。从那时起,人们就不断对我进行最无耻的阿谀奉迎,而在此以前,来跟我接触的人对我的尊重一直是使我免受这种罪的。由于那些不速之客大部分都不肯通报姓名,也不肯说明身份,又由于他们的知识和我的知识都落不到相同的对象上去,还由于他们没有读过甚至没有翻过我的著作,所以我不知道跟他们说些什么才好。我等他们自己开腔,因为只有他们才知道为什么来访,应该由他们向我说明来意。可想而知,我对这种谈话是不会很感兴趣的,他们也许会感兴趣,这就看他们想打听的是什么了。我这个人没有什么防人之心,无保留地畅谈他们认为宜于向我提出的一切问题;通常,他们回去的时候,对我的处境的一切细节,都了解得和我自己一样清楚。
比方吧,我就是这样接待了范斯先生,他是王后的侍从兼王后卫队的骑兵队长,他竟有那样的耐性,在莫蒂埃待了好几天,甚至牵着他的马,一直跟我步行到拉·费里埃尔,而我们两人除了都认识菲尔小姐,都会玩小转球以外,没有其他共同之处。在范斯先生以前和以后,我还受到过另一次拜访,这次更离奇了。两个人步行来了,每人牵着一头骡子,驮着他的小行李。他们到小客栈里住下,自己骡子刷洗干净,接着就要来看我。人们看到这两个骡伕的装束,都以为他们是走私贩,消息立刻传了出去,说有走私贩来看我了。但是他们接近我的那种神气就告诉我,他们不是那一类人,不过,他们虽不是私贩,却也很可能是冒险家,这个怀疑使我一时颇有戒心。但他们很快也就使我安心了,原来一个是蒙多邦先生,又称杜尔·迪·班伯爵,是多斐内省的一个绅士;另一个是达斯蒂埃先生,卡尔邦特拉人,曾任军职,他把圣路易勋章揣在兜里,省得显出来。这两位先生都很亲切,都很有才华,他们的谈话隽雅而又有趣,他们那种旅行方式很合我的口味,又太不合法国绅士的习尚,所以就使我对他们产生了感情,而他们的风度又只能使这种感情加强。我跟他们的相识并不到此为止,现在还在继续下去,他们后来还来看过我好几次,不过就不再是步行来的了——以步行开个头不失为一件雅事。但是我越看这两位先生,就越发现他们的爱好与我的爱好之间很少有共同之处,越觉得他们的信条不是我的信条,越觉得他们并不熟悉我的作品,在他们和我之间没有任何真正的情感共鸣。那么,他们何所求于我呢?为什么穿那种装束来看我呢?为什么待了好几天呢?为什么又来了好几次呢?为什么那么切盼我到他们那里去作客呢?我当时并没想到向自己提出这些问题。可是从那以后,我有时就这样自己问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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