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有法子使我在旅途中不感到寂寞的,那就是对最近的一切遭遇来一番思索,弄个水落石出!但是我既没有这样的性格,也没有这样的心情。说来也真怪,已经过去了的灾难,不管它隔得多么近,我是很容易忘记的。当灾难还没有来到时,稍一想及就使我惊慌不知所措,可是灾难一旦发生了,对它的回忆也就非常淡薄,而且也非常容易消失。我这个害死人的想象力,它不断地使我烦恼,使我总想预防尚未发生的灾难,而且使我的记忆不能专注,不让我把已经过去的灾难再回想起来。对于木已成舟的事情,就用不着再预防了,而且再去它也徒劳无益。我的苦难可以说在发生以前就已经叫我受尽了,在等待期间,我越是感到痛苦,忘记也就越发容易;而与此相反,我总是不断地记住我过去的幸福,我回想它,咀嚼它,可以是什么时候愿意就什么时候能重新享受一次。我感觉到,我就是亏了有这种绝妙的秉赋,所以从来就不晓得什么叫作记仇。这种记仇的脾气,由于对所受的侮辱耿耿于怀,所以经常在一颗好报复的心里发酵,它恨不得叫仇人受尽痛苦,然而自己却先受尽痛苦了。我生性急躁,在感情冲动时曾感到气愤,甚至感到狂怒,但是报仇的欲念从来没有在我心里扎根。我太少想到所受的冒犯了,因而也就不会怎样多想到冒犯我的人。我之所以想到他给我造成的损害,只是因为怕他再给我造成损害,如果我确信他不再来害我,那么他给我带来的痛苦便立刻被抛到九霄云外去了。人们常向我们说教,要我们宽恕别人对我们的冒犯,这当然是个美德,但对我是用不上的。我不知道我的心灵能否抑制仇恨,因为它从来没有感到仇恨,同时,我也太少想到我的仇人了,不可能有宽恕他们的美德。我的仇人们为着叫我苦恼而自己就先苦恼到什么地步,这我说不上来。我是听凭他们摆布的;他们有绝对的权力,他们还使用这个绝对的权力。只有一件事是超乎他们的权力之外的,并且我量他们也做不到:他们为害我而伤脑筋,却不能强迫我也为害他们而伤脑筋。
从动身的第二天起,我就把刚刚发生的一切都忘得一干二净了,我在整个旅途中,除了不得不时刻予以提防的那些事情外,什么议院,什么蓬巴杜尔夫人,什么舒瓦瑟尔先生,什么格里姆,什么达朗贝,以及他们的阴谋和他们的同伙,连想都不去想了。然而代替这一切而涌上了我心头的,就是我动身前夕所读的那一卷书。我也想起了格斯耐尔的《牧歌》——这是他的译者于贝尔前些时候寄赠给我的。这两个念头老是浮现在我的脑际,它们是那样清晰,那样交织在一起,以至我想尝试一下,把二者给合起来,用格斯耐尔的诗体,写“以法莲山的利未人”这个题材。这种歌咏田园的纯朴风格似乎是颇不适于写这样一个惨烈的题材的,同时我眼前的处境也不能给我提供多少欢快的思想来把这个题材写得活泼些。然而我还是勉力为之,唯一的目的就是要供我在车中消遣,绝不抱成功的希望。我刚一尝试,就惊讶地感觉到,我的思想是那么温和,而表达时又那么得心应手。三天工夫就把这首小诗的头三章写成了,后来在莫蒂埃又完成了全作。我敢说,我一辈子也没有写过一点东西能比这篇诗有更动人的淳朴风尚,更鲜艳的色彩,更朴素自然的描写,更贴切的性格勾划,更古色古香的质朴;而这一切,并没有受到那可憎的恐怖题材的影响,因此,除了其他优点以外,我还有战胜困难的优点。《以法莲山的利未人》如果不是我的最佳作品,也永远是我所最喜爱的作品。我从不能、也永远不能重读这篇诗而不感到一种无怨无艾的心灵的欢乐——这个心绝不因自己所遭遇的不幸而愤懑,却反而能自宽,从自身找到一种东西来补偿它所遭遇的不幸。请你把所有那些在著作中对他们并未经历的逆境显得那么豁达大度的大哲学家都集合起来,把他们放到象我所处的这种境况里,让他们在感到荣誉受到了侮辱的那最初的一阵愤慨之中去写这样一部作品吧,那时你就会看到他们将怎样处理这部作品了。
我从蒙莫朗西动身去瑞士的时候,曾决定到依弗东去,在我那善良的老朋友罗甘先生家里住下来,罗甘退休在那里已经有几年了,他曾邀我去看他。我在路上听说到里昂去要走弯路,这就省得我路过里昂了。但是,不路过里昂就要路过伯藏松,这也是个要塞,因而也就有同样的不便。我就想不如绕点路经过萨兰,托辞去看杜宾先生的侄子梅朗先生,他在那里的盐场工作,以前曾多次邀我去看他。这个办法成功了;我没有找到梅朗先生,也就用不着停留,我对此感到十分高兴,又继续走我的路,谁也没有盘问我一句。
我一进入伯尔尼郊境内,就叫车子停下来,我走下车,趴下来亲吻大地,并在情感激动中叫道:“天啊!你是道德的保护者,我赞美你,我踏上自由的土地了!”我就是这样,一有了希望,眼就瞎了,满心信任了,老是把要成为我的灾殃的事物也热爱起来。我的车伕大吃一惊,以为我疯了。我又登上车,不几小时,就得到那既强烈又纯粹的快乐,紧抱在那可敬的罗甘的双臂之中了。啊!让我在这位贤主人家里喘息片刻吧!我需要在这里恢复一下勇气和精力,不久我就会找到使用这勇气和精力的地方的。
在我上面的这一段叙述里,凡是我能想得起来的情节我都不厌其详地写了出来,这并不是没有理由的。虽然这些情节本身不见得十分清楚,可是,你一旦抓住了那阴谋的线索,这些情节就能照亮那阴谋的进程;比方吧,它们对我行将提出的问题固然不能提供基本概念,却大有助于这一问题的解答。
假设为了执行以我为对象的那个阴谋,人家非要我走开不可,那么,一切经过就应该差不多象实际发生的那样,才能使我走开。但是,如果我不被卢森堡夫人在半派人前来所吓倒,不为她神色慌张所感动,而继续保持坚定,如果我不待在府第里,而回到床上去安安静静地睡到大天亮,我会同样被下令逮捕吗?这是个大问题,许多别的问题的解答都是以这个大问题为转移的,而要研究这个大问题,那恫吓性的逮捕令的下达时间和那实际逮捕令的下达时间都不是没有注意的价值的。这是一个粗浅的、却又明显的实例,说明在事实的陈述中,你若想探索事实的隐秘原因,那些最不足道的细节也有其重要性,它可以引导你去用归纳法把隐秘原因揭发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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