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上半年,夏夕读初三,依旧住校。楠楠则上了盲人学校,早出晚归,向阿姨天天接送他上学,那份无微不至的关心和周到,看得她好生羡慕。
姥姥常说,楠楠能有这样一个养母,可算是前世修来的好福气。
夏夕也这么认为,楠楠自己更是这么觉得。
他的记忆因为事故被抹得一干二净,这世界于他而言,可以说是一片黑暗。他不知道自己是谁,不知道自己父母叫什么,也不知自己从哪里来。
他唯一记得的是,曾经的自己能看见世界万物,但在睡了一觉后,他的世界变成了永远的黑暗—他听到保育员说,他瞎了,再也看不见东西了。
他适应不了没有光明的世界,总是蜷缩在一角,不知道要怎么和这个可怕的世界接轨。
他们都说他是一个漂亮男孩,总有人会跑来逗他,但他一个也不想搭理,因为他们只会陪他一会儿,等腻味了就不会再理他。除了福利院的阿姨,其他来来往往的慈善人士从没在他面前出现过第二次。他们说他脾气太臭,对啊,他不喜欢讨好任何人。
他在慢慢适应黑暗后,开始找自己感兴趣的事来做,比如了解整个保育园的建筑结构;比如去听广播;比如……唉,他能做的有限,听广播及有声读物,是他唯一的乐趣。
直到遇上那个好心肠的姐姐,她叫夏夕。
她很香,记忆里,妈妈身上也有这种香味—掺杂着果味的、淡淡的栀子花香。姐姐说,那是她认识的一个阿姨身上沐浴露的味道,她还给他带了一瓶,他可喜欢了;她很甜,嗓音就像抹过蜜一样,同时还透着可以安定人心的魔力;她很软,被她抱着,感觉好像被妈妈抱着,整个人特别踏实。
他想一直赖着她,想和她一辈子不分开。
夏夕是他的福星,自从认得她,他变得爱笑,因为她喜欢看他笑,所以他就笑给她看。
紧跟着,他认识了小姐姐的朋友,那人叫卓樾。
说真的,他不喜欢有人分享小姐姐和自己相处的时光,可是小姐姐很喜欢卓樾,而且卓樾也很厉害,居然能翻译他说的法语。
很快,他被卓妈妈收养了,有了妈妈,有了哥哥,有了不一样的人生,这一切的一切全是因为夏夕姐姐。他喜欢这个新家,喜欢夏夕姐姐跑来和阿卓哥哥读书、唱歌、玩乐器……特别是上了盲人学校之后,他的生活多了很多乐趣。
卓妈妈还说:“小楠,妈妈已经把你换眼角膜的申请提交上去了,接下去我们需要耐心等待,以后你一定还能看见这个美丽的世界。”
他的心态变得平稳,他的笑容变得迷人、灿烂,因为他相信未来还有希望。哪怕他一直等不到合适的眼角膜,依旧相信身边有他们,生活也会变得不一样。
日子慢悠悠过着,夏夕姐姐要中考了,变得异常忙碌,他见她的机会越来越少。
又是一个周六,夏夕因为补课没回来,哥哥准备高考,今天一整天都会待在图书馆复习,妈妈采风未归,家里只有保姆和楠楠。
上午,楠楠在家待了一会儿,就去了夏夕家找夏誉、夏菲玩。中午,他拄着盲杖独自回家,一辆卡车刹车突然失灵,冲向了他。他被一股力量推出去,脑袋撞上路边一块石头,瞬间晕了过去。
而卡车伴着“扑通”一声巨响,冲进了河里。
路上,因为不放心楠楠独自回家的夏妈妈为救楠楠被卡车撞飞,血水染红了她的衣裳,而她本人早已失去了知觉。
彼时,夏夕正在学校补习,完全不知道家里出了人命。
下午两点,夏夕还在上课,班主任突然把她叫了出去。
办公室内,她看到了本不该出现在这里的卓樾。
“阿卓,你怎么在这里?”她觉得奇怪,他们约好傍晚一起回家,但此刻时间尚早。
卓樾的面色很苍白,他冲老师鞠了一个躬,就把她带出了学校,拉着她坐进一辆出租车里,直到车子抵达第一医院,他才无比艰难地告诉她:“夕夕,夏阿姨被车撞了,现在在急诊室。夏阿姨情况很严重,你……你最好有个心理准备。”
卓樾一句话,顿时吓得夏夕花容失色。
刚刚在来的路上,她就在想,定是出了大事,却不确定事情有多大,这会儿听到这个消息,她老半天才找回自己的声音:“能有……能有多严重?”
卓樾望着她,眼里全是心疼:“可能……可能过不了明天,现在阿姨还在急诊室抢救。”
轰隆隆,晴天霹雳,直打得夏夕眼冒金星,身子瑟瑟发抖。
“这不可能……这不可能……”她冲向急诊室,身子歪歪扭扭的。
卓樾担心极了,急忙跟在她后面:“夕夕,慢点。”
可她慢不了,任何人遇上这种事都没办法淡定,何况她还只是一个孩子。
急诊室外,姥姥哭成了泪人,采风提前归来的卓妈妈在安抚姥姥,旁边还有几个老街坊,都在焦急地等着结果。
卓妈妈看到她,过来抱住了她,脸上尽是不忍:“小夕,你妈妈伤得很严重……现在在急救,情况很糟糕。你是家里的大孩子,你要坚强,知道吗?”
夏夕的眼泪立刻不听话地落下,一脸倔强道:“妈妈不会有事的,她还要看着我考上大学,穿上博士服,成为她的骄傲。她不会有事的,不会的……”
可现实无比残忍。
漫长的手术在晚上七点结束,医生遗憾地宣布:“抱歉,病人伤得太重了,好好道个别,准备后事吧!”
夏夕捂着嘴,泪水汹涌落下。她跑去母亲夏星病床前守着,却说不出半句话。
在她这个年纪,谁曾想过会和死亡如此近距离接触呢?可噩梦说来就来了。
病床上,夏星戴着口罩,死气沉沉的,看到她过来,露出一抹柔弱的笑,努力地向她伸出手,但指尖直颤。
夏夕泪流满面,将夏星的手握住,撕心裂肺道:“妈妈,你不要抛下我……没有你,我活不下去。”
夏星的眼泪也顺着眼角流了下来,她努力挤出一抹笑,费力地叮咛着夏夕—
头一件事:她叮咛夏夕好好照看弟弟、妹妹和姥姥;第二件事,她想捐献器官,而眼膜角捐给向楠。
她每说一句都得歇一歇,夏夕含泪应下。
这天凌晨三点四十分,医生宣布夏星死亡,而她的眼角膜也很快被移植到向楠身上。
这一晚,黑暗又漫长,就像提前进入了寒冬腊月。
夏夕依偎在卓妈妈怀里,哭成一个泪人,嗓子也哑了,她完全不知道怎么从这种丧母的哀恸中走出来。
死亡带来的痛,让她对医院生出一种深深的恐惧。从此,她害怕医院。
由于这是一起交通肇事案,夏星死后没有马上开丧,交警介入后调查了事件经过,确认卡车司机负全责。
然而卡车司机家境清贫,又当场死亡,家里还有一儿一女皆未成年,老母亲瘫痪在床,生活比夏家还要艰难。再加上司机出事时保险已脱险,也就是说,这一场事故夏家得不到半毛钱的赔偿。
听说,卡车司机的母亲因为儿子没了,伤心过度直接去了,那对孩子一下子就成了孤儿。
一场车祸,两个家庭就此破碎。
七天后,夏家开丧,设灵三日。
夏夕披麻戴孝,不吃不喝,感觉一切是那么不真实,仿若梦境。她希望这个梦快点醒过来,母亲还能笑吟吟地跟她说一句“夕夕,快起床,上课要迟到了”。
夏星火葬那天,夏夕抱着母亲的遗体哭得声嘶力竭。
她舍不得母亲化作一抷骨灰,从此消失不见。她希望母亲可以陪她长大,看着她出嫁,教她怎么做别人的妻子。可是母亲离开了,就此消失在这个茫茫宇宙里。
最后,她哭晕在卓樾怀里。
她醒来后回到了家,母亲没了,只有一席灵位。她呆呆地跪在遗像前,任由泪水掉落。
卓樾不知怎么安慰她,只能默默地守着她,不离半步,与她同哀。
夏妈妈过世的那几天,向楠先是因为外力撞击昏迷不醒,醒后没多久,他就做了眼角膜移植手术。
当卓妈妈告诉他要做这个手术时,他自是欢喜的。
于他来说,人生唯一的企盼便是有朝一日能重见光明,看到喜欢的人,像正常人一样读书、写字、弹琴、画画……
只是他不明白,他动手术的时候,为什么夏夕姐姐没来呢?夏阿姨也不在。
卓妈妈告诉他:“夏夕姐姐要期末考了,初升高,等你动完手术,睁眼看得见这个世界时,夏夕姐姐就会出现在你面前。至于夏妈妈,她忙着上班,没空来陪你。”
医生也说:“小朋友,你要保持良好的心情,眼睛才能恢复得更好。你记住了,最近这段日子你不能哭,不能揉眼睛,你要好好珍惜你的眼睛。”
向楠一直是一个乖巧的孩子,他理解卓妈妈的话,也遵循医生的嘱咐,不吵不闹,静静地等着。
术后的每一天,他会听歌,听广播,听妈妈或哥哥给他朗读小说。
他始终笑容满满,因为他想以最好的状态迎接这个全新的世界。
拆纱布这天,他不断地问卓妈妈:“妈妈,夏夕姐会来吗?我想第一时间见到她。如果她不在,你能把她接来吗?就让她待一小会儿,等下你再送她去上课。”
卓妈妈很是无奈,轻轻戳了一下他的额头:“你就这么喜欢夏夕姐姐?有妈妈和哥哥陪着还嫌不够?”
向楠抱着她的手,笑嘻嘻道:“妈妈和哥哥同夏夕姐姐一样重要,妈妈别吃醋。”
早上八点,医生来给他拆纱布,随着白纱一层一层揭开,黑暗的世界也一点一点亮堂起来。
当脸上空无一物,他抖了抖长长的睫毛,缓缓睁开,五彩的世界终于再次跳入他的眼里。
妈妈比他想象的要干练、知性,大哥比他想象的还要帅气、高大,夏夕却令他怔忡:她很美,长发飘飘,五官精致。在他的想象中,她应该是那种活力四射的女孩,可他看到的她像一朵失了灵魂的兰花,面色苍白,眼神呆滞。
夏夕姐姐能来见证他的眼睛恢复光明,对他来说具有特别的意义,他自是开心的,但她不开心,浑身上下都散发着浓浓的忧伤。
向楠心里困惑,却没有深思,只顾着开心,冲她叫道:“夏夕姐,我终于见到你了,你真的好漂亮!”
夏夕只给了他一抹凄惨的笑。
她抱了抱这个可爱的小弟弟,摸着他软软的头发,发现自己再也无法面对他—若不是他,妈妈不会死。
理智上,她知道自己不该怪楠楠,可是情感上却跨不过这道坎。
“对不起……”她推开向楠跑了出去。
向楠很不解,也很惊慌。
他能看见了,难道姐姐不为他高兴吗?为什么姐姐这么伤心?
“夏夕姐好像不开心,是我哪里惹到她了吗?”他一脸不安地问。
卓妈妈只能温柔地安慰他:“夏夕姐姐快考试了,压力大,过一阵子就好了。”
是这样吗?向楠不懂,姐姐以前也参加过考试,但她每次都自信满满,这次是怎么了?
一周后,向楠终于知道了真相。
那是一个午后,他在病房醒来后,听到外面有人在低声交谈。
他走到门边,细细听,是姥姥一边哭一边和卓妈妈说:“如今夏星没了,还好有你这么疼她。”
卓妈妈感慨万千:“夏阿姨,请节哀。这世上总有些让人猝不及防的意外,以后我会把小夕当成自己的孩子般照料着,吃穿用度都不会少了她……夏星妹子是为了救向楠才没的,临走还把眼角膜给了向楠,这份恩情,我替向楠记下了。”
卓妈妈最后一句话把向楠惊呆了。
夏阿姨死了?他的眼角膜是她的?
他猛地冲出去,脸色苍白,浑身发抖,哭喊道:“妈,我是不是把夏阿姨害死了?”
卓妈妈吓到了,忙上前抱住他,安抚道:“小楠,你听妈妈说,不是你害死夏阿姨的,是卡车刹车失灵,不关你的事。”
怎么可能不关他的事?夏阿姨是为了救他而死的啊!
向楠号啕大哭起来。
他一向是很懂得克制的孩子,可他今天彻底崩溃了,哭得肝肠寸断的同时,嘴里不断叫道:“我不要这眼角膜!我要夏阿姨!夏阿姨不能死,死的应该是我!”
他很伤心,原来自己的复明是建立在失去夏阿姨的基础上;他很悔恨,因为自己一时兴起到夏家玩,所以害了夏阿姨;他很心痛,夏夕的悲伤竟是他一手造成的。
卓妈妈费了好大的劲才把他安抚住:“你不能哭,你的眼睛不是你的,是你夏阿姨的,所以,你这辈子都要善待这对眼睛,要护它如护自己的生命。你要用它守护好你的夏夕姐姐,这才是一个男子汉该做的事,整日里啼啼哭哭,那只能证明你夏阿姨疼错人,眼睛也给错了人。”
她劝了很久,向楠总算忍住不哭了,只是因先前哭得太伤心,还时不时地抽动一下。
他神色依旧悲切,却许下一个很重的承诺:“好,我知道了。从今往后,我不哭,我要笑,还要好好爱护这双眼睛,我要替夏阿姨守着夏夕姐,做一个坚强的男子汉,一辈子保护她。”
可他才立完誓,又变成了小孩子,一脸迷茫地抓着卓妈妈,问:“妈妈,夏夕姐是不是很恨我啊?她现在不喜欢我了,是不是?”
卓妈妈连忙劝慰他:“你别瞎想,你夏夕姐只是太难过了,她需要时间来抚平失去妈妈的悲痛。小楠,你要理解夏夕姐。”
向楠可以理解,夏阿姨是夏夕姐生活的全部,失去这个支柱,她的天就塌了。也正是因为理解,他才越发自责。
他的人生因为遇上夏夕而获得新生,他只愿她此生可以幸福快乐,无灾无痛,结果呢?竟是自己给她带去了灾难。
后来,向楠很少再见到夏夕,听说夏夕忙着中考,忙着帮家里照顾弟弟妹妹,忙到都不怎么来卓家了。
两个月后,夏夕以全校第一的成绩考进了市一高。为此,向楠特意备了礼物,想去夏家祝贺她。结果礼物被夏菲和夏誉踩坏了,他们还把他赶了出去。
以前向楠和他们玩得很好,但他现在成了罪人,他们都不喜欢他了。
那天,他没等来夏夕就仓皇逃离。
暑假期间,向楠只顾拼命读书,根本不愿出去玩。
每次卓樾喊他,说约了夏夕他们一起打球,他都摇头表示不去,说只想好好读书,好把曾经落下的课补上。
其实他曾偷偷尾随过卓樾,看到卓樾和夏夕,还有夏菲和夏誉以及其他小伙伴在老城区的活动室内玩,他想加入,又怕扫了他们的兴,只能耷拉着脑袋回家啃书。
他想让自己变成一个有用的人,将来成为一个了不起的男人,只有这样,才不辜负夏阿姨赐予他光明的这份恩情。
再说夏夕,母亲过世后,她的确不大去卓家了。
暑假里,她出去兼职,忙得晕头转向,只为了多攒点钱。因为年纪小,她应聘兼职的时候还虚报了年纪。
父亲倒是说过要把她接过去,但她不愿意。父亲会给她一些抚养费,在姥姥这边,她可以把这些钱补贴给弟弟妹妹,一旦她离开,弟弟、妹妹还有姥姥就越发没法过日子了。
卓妈妈倒是愿意供她读书至大学毕业,可姥姥说无功不受禄,他们宁愿勒紧裤腰带过日子。
他们的日子过得虽苦,但很充实。
上了高中,夏夕只在学校和家中奔走,极少去卓家:一是因为高中课程紧张,周六要补一整天课,有时周日也要补;二是因为心里哀痛不止,始终不愿和楠楠正面遇上,再加上恢复视线的楠楠也开始上学了,他们能产生交集的机会真不多。
2005年10月,夏夕十六岁,读高二,楠楠的生父找上门,把他认了回去,可夏夕连他最后一面都不肯见。
一年半时间冲不散她的丧母之痛,不过听说楠楠离开时等了她很久很久。
卓樾因为这件事有点生气,责怪她说:“你的心怎么这么硬?夏阿姨的事又不是楠楠的过错,为什么你还要迁怒于他?他只是一个孩子!”
可她倔强极了,就是躲着不肯见他。
有时候她会想,如果当年她没有认识楠楠,也许卓妈妈就不会收养他,那妈妈就不会死,弟弟妹妹也不会成为孤儿,整日被其他孩子欺负,心里留下永远不可磨灭的伤痕。
她总是自责,于是陷在恨和不恨之间备受折磨。为了忘掉那种伤痛,她选择不见他。
夏夕和卓樾确认彼此心意时,是在她十八岁生日的后两天。
那天是3月10号,也是卓妈妈再婚的日子。
卓妈妈的再婚对象是一位世界级的摄影师,还是一个中英混血儿大帅哥,喜欢周游世界,更热爱四处冒险。卓妈妈也喜欢四处旅行,南来北往地去采风。他们性格相投,交往多年后终于在沪市举行婚礼。
婚礼开始前,卓妈妈把卓樾赶走,拉着夏夕的手,郑重地把卓樾托付给她。
卓妈妈说:“小夕,我和我先生要去港市定居了,本来我是想让阿卓跟我一起去的,但他不愿意,想继续留在这里,说是喜欢这里,也习惯了这里的生活节奏,不想跑那么远。
“其实我知道他是因为你才做了这样的选择,就像之前他本来可以去沪市读更好的学校。他爸也曾说过想让他出国读书,但他都放弃了,毅然留在了这里,读了渭市的理工大学。
“我知道,让他牵挂放心不下的正是你,他这是想离你更近一点,可以和你有更多时间相处。
“小夕,等下我就要离开这里了,从今往后,阿卓只有你了,你们要相扶相守。我很希望有一天你也可以穿上洁白的婚纱,成为我的儿媳妇,给我的阿卓做一辈子的伴侣。”
“儿媳妇”这三个字令夏夕涨红了小脸,她结巴着,双手直摇:“向阿姨,您……您可千万别胡说啊,阿卓只是把我当妹妹。”
没错,她是挺喜欢卓樾,但卓樾实在太耀眼太出众,她哪儿敢奢望?
卓妈妈却哈哈大笑,轻戳她的额头,道:“你呀,真是傻妞一个,都已经十八周岁了,还没看清阿卓的心思吗?如果阿卓只是把你当妹妹,早飞国外读书去了,怎么可能留在这么一座三线城市读本地大学?难道你没发现吗?阿卓上了大学,那么多女生追他,他都没搭理,你觉得他真的是一心只读圣贤书吗?”
是啊,卓樾高中时就倍受同龄人追捧,常收到情书,但他从不看,全当着她的面烧了,还告诫她“高中要好好读书,不能早恋”。可如今他都大四了,生活还是和高中时代一样单调。
平常他除了带着他们姐弟三人一起吃饭看电影,就没和其他异性有过正面接触。
“那是因为阿卓修了双学位,他太忙,没空谈恋爱。”她辩解。
卓妈妈听后扑哧直笑,感叹道:“哎呀,你真是一个单纯的小傻瓜,还没开窍,阿姨我可是老早就看出来了。我们家阿卓就是喜欢你,只不过你还小,他在等你长大。小夕,你喜不喜欢阿卓呀?要是喜欢,就要早点表白哦。等你考完试,我等你们好消息。”
面对如此鼓励,夏夕极难为情:“阿姨,你在说什么呢。”
“哈哈,我在教我儿媳妇和我儿子谈恋爱啊。”卓妈妈有时候可皮了。
“阿姨。”她羞答答地接不上话。
当晚,卓妈妈和她的先生度蜜月去了。卓樾带着她去机场送行,在登机口,他给了卓妈妈一个大大的拥抱,随后目送母亲离开。
整个过程中,他一直保持沉默,隐隐有些怅然若失,那是对母亲离去的不舍。
夏夕在边上守着他,感受到了他的依恋,轻轻拉了拉他的手:“阿卓,叔叔很疼向阿姨的,今天一整天,叔叔的眼睛就没离开过阿姨。向阿姨会很幸福的。而且,以后你随时可以去看她,虽然离得远了点,但坐飞机很快的。”
卓樾听后淡淡一笑:“你不用安慰我,我没事。人长大了总会离开家的。就算妈妈不嫁人,有一天我也会离她而去。我只是有点伤感,长大并不是一件有趣的事。虽然小时候我们都渴望长大,但等真正长大了才知道,成为独立的个体,从原有家庭分裂出去是什么样的感觉。你的世界,他们是客人;他们的世界,你也是客人。长大后,我们反而更孤单了。”
“阿卓,你不会孤单的,你还有我……另外,夏菲和夏誉也会陪着你的,我们姐弟三个人会一如既往地吵你。”她略显笨拙地安慰了一句。
他笑着点了下头:“嗯,那欢迎你们来吵,要不然我家太冷清了。哎,要不你搬来我家住?我一个人住那栋房子,实在太大了一点。”
“啊……你说什么?”她愣了愣,四周声音有点嘈杂,听得不是很分明。
“呃,没什么。”卓樾突然改了口,眼珠子乌溜溜的,有点小紧张。
“我听到了,你让我搬你家去住。”夏夕发出一记坏笑。
“你不怕吗?”他眼神深邃。
“怕什么?”夏夕没多想,脱口就问,问完才意识到—以前有向阿姨在,她在他们家不管玩到多晚都没事,但现在向阿姨离开了,他们孤男寡女同处一室,要是被别人知道,不知道会说出什么难听的话,她到底已经不是小女孩了。
卓樾失笑摇头:“你果然还没长大。走吧,回了。”
他走在前面,身姿若松,笔直挺拔,红黑搭配的风衣衬得他帅爆了。
夏夕却站在原地,忽然想到了向阿姨说过的话,心头顿时一热,很冲动地叫了一声:“等一下,卓樾,你……你不会真的喜欢上我了吧?这是……这是向阿姨说的。”
这句直白的询问令向来沉稳的卓樾脚下一个趔趄,他没有回答,只是僵立在那里。
夏夕突然有点小尴尬,自己好像太不含蓄了,可她就是想弄明白这个问题。
就在这时,卓樾突然转过头,俊脸红红的,竟是害羞了,她看着觉得新奇极了。
两步之距,两个人就这样你望着我,我望着你,彼此都有点不知所措,四周的杂音仿佛都变得很遥远。
“我妈还真会捣乱。”卓樾慢吞吞地抱怨着。
而她的心脏为之乱跳了两下。
“对,我喜欢你。”
简单直白的五个字,令她的脸唰地红了,狂喜的滋味在心内炸开,就像夜空突然迸放的烟火,美得让人窒息。
“不过呢……”他突然来了一个大转折,“现阶段,我对你的喜欢,只是哥哥对妹妹的喜欢,所以,我会对你很凶。你记住了,好好读书,要是考不上理工大学,看我怎么收拾你。”
他故意板着脸凶她。
夏夕拼命点头,他的顾忌她明白,他就是不想影响她的学业,一心为她着想,于是含蓄地回了一句:“我也喜欢你,不过现在,我只是把你当偶像一样崇拜,你是我学习的榜样。我会加油加油再加油,用优异的成绩告慰我妈妈,同时向我爸证明,没有他,我一样可以成才。”
之前父亲要把她带回去,她不肯,父亲说:“你要是继续留在那边,这辈子就毁了。”
她不认为毁掉她的会是生活环境,这一年多她那么努力地读书,就是想争口气。
“嗯,你会成功的,我们家夏夕妹妹一直是最棒的。”卓樾微笑着鼓励她。
“那是自然。”她答得有点骄傲。
“还有,关于谈恋爱这件事,等你上了大学有的是机会,不用急在一时,眼前读书最重要。”他又搜肠刮肚吐出一句。
“对,我知道。”夏夕笑容甜甜的。
是的,她不着急,一点也不急。人生这条路那么漫长,人生大事也需要一件一件去做,当下她最重要的事是考上大学,去学一门自己喜欢的专业,成就自己的职业路。至于谈恋爱这件事,等她上了大学再说吧!
未来,他们有的是时间。
“好了,那就回吧,我未来的小女朋友。”他扬了扬下巴,指向前方。
这个戏称真是叫人喜欢极了,夏夕不觉憨憨一笑,反问:“那现在我算什么?”
卓樾道:“小妹妹,小朋友……或是小可爱。”
“我哪儿小了?”夏夕不满。
卓樾:“什么都小。”
“喂,你……你话里有话。”
“我怎么话里有话了?”
“我听出来了,你嫌我小。”
“没。”
“有的,有的。”
“你本来就小,所以什么都小很正常啊!你回去后多吃肉,有空我就给你煮东西吃,等喂到过年,一定能把你喂得白白胖胖的。”
“为什么要喂到过年?”
“过年就得杀猪啊,白白胖胖、膘肥体壮才好吃啊!”
“不对……你……你是不是又话里带话?”
“哪有。”他含笑,一脸无辜,矢口否认。
两个人并排往外走去,一边轻快地拌着嘴。
夏夕十八岁时,一直像守护神一样陪着她的少年懵懵懂懂表示了好感,但他们没放任这份好感,而是互相克制,如以前一样,各忙各的学业。
夏夕和卓樾确定恋爱关系,是在高考成绩发布之日,她以全校第三的成绩考上了渭市的理工大学。
查到这个消息后,她飞也似的冲出了家门,却在大门前的香樟树下看到了骑着自行车飞驰而来的卓樾。
她立刻狂喜,冲他叫:“阿卓,我考上了,我考上了!”
卓樾穿着白色的衬衣,远远听到后,立刻扔下自行车,笑容满面,冲她张开手臂:“来吧,亲爱的女朋友,我们去庆祝一下。”
世上最最好听的词是什么?没错,就是“女朋友”这三个字,它比任何文字都扣人心弦,比任何情话都更有魅力。
“来吧,我亲爱的男朋友,今天我要去玩一整天,好好庆祝我们正式交往。”她满心欢喜,毫不迟疑地冲进他怀里,心中感叹,终于可以大大方方抱他了。
是的,难熬的高考终于过去了,现在的她成年了,可以和自己喜欢的男生在一起,可以向全天下宣告:他们属于彼此。也不再害怕被人指指点点。
十二岁时,她坐着他的自行车,第一次感受到心头生出了朦朦胧胧的好感。
十八岁时,她又一次坐上他的自行车,以女朋友的身份,笑得欢喜,在老城区的街道上接受街坊们艳羡的目光。
那天,卓樾带着夏夕一起看电影,共进晚餐,漫步街头。
夏夕也展现了一个小女人在恋人面前独有的妩媚和娇羞,时光变得无比的甜,就好像空气里都是蜂蜜的味道。
晚上,两个人手牵手,绕着波光粼粼的小河走了一圈又一圈,就是不想回家,总觉得有很多话想和对方分享,不愿就此散场。
“回吧,再这么逛下去,我们就不用睡,可以直接看日出了。”两人站在郁郁葱葱的香樟树下,卓樾终于催她回家了。
“明天反正没事,要不我们等着看日出?”她不想回家,就想和他腻在一起,哪怕什么也不说,什么也不做,也别有滋味。
“不看,天气预报说明天下雨,说不定待会儿就下了呢,你想变成落汤鸡吗?”
“可我就是想和你逛呀!”她比任何时候都黏人。
虽说两人正式交往了,可她总有一种很不真实的感觉,总觉得自己和卓樾还是那种似兄妹非兄妹、似情人非情人的关系。
“再逛都要饿了,哎,不如我带你去吃消夜得了。”他摸了摸肚子,距他们吃晚餐已经过去了五个小时,饿是一种本能。
“不行不行,那得发胖,就这样走走挺好的。”她要保持漂漂亮亮的身材。
“不走了,去河边吹吹风。”他拉她到河堤边。
月华皎洁如霜,湖面波光粼粼,这种天气像要下雨的样子吗?
“哎,阿卓,我们是不是该和向阿姨说一说?”
他们交往的事,她的家人已经知道,那他那边呢?卓妈妈一贯喜欢她,知道这个消息,应该会很开心吧?
这两年,她与卓妈妈常煲电话粥,生活的喜怒哀乐,她都愿意和卓妈妈分享。
卓樾听了却低低笑,食指一曲,刮了刮她的脸颊:“怎么,这么快就想见公婆了?”
“才不是呢!我只是想让向阿姨放心。她一直盼着我们能成,我就是想和她分享我们的快乐。”忽然,他搂住她的细腰,害她一时忘了要说什么。
这样的拥抱,他们之间是极少的。
初上任女朋友一职,她还有那么一点不适应身体上的亲密接触,会害羞。
红霞慢慢飞上了她的脸颊,她好像听到她的新任男朋友说:“我妈这几天就会回来,要不到时我们订个婚?”
“啊?这么快?”他们才做男女朋友呢,就要谈婚论嫁了?这也太火箭速度了吧?
“这是我妈的意思。”卓樾低下头,把话说得格外温柔,眼神也格外撩人。
她又愣了愣:“可你什么时候和向阿姨说的?”
他笑了笑,又把彼此的距离拉近了一些:“吃晚饭时,你上了一趟洗手间,我妈来过电话,我就说了。”
“哎,你们家不嫌弃我家吗?”她突然很担忧。
卓樾本身很有才华,向阿姨更是小有名气的撰稿人,生活条件比他们不知好了多少倍,两家人能亲密无间地相处这么多年,真的很不容易。
“你傻了是不是?胡思乱想什么呢?”他挑起她的下巴,点了点她的唇,目光变得越发炙热。
“咦,不对啊。”她突然惊呼,轻轻推开他。
“什么不对?”他的神情变得无奈,摸了摸鼻子。
“你刚刚在向我求婚吗?”她这才意识到他们竟讨论起了婚姻。
卓樾低低笑:“嗯,好像是吧。”
“喂,求婚哪能这样随便,不行不行。现在不订婚,我也不想结婚,大学四年我要好好读书,好好谈恋爱。等大学毕业了,你得认认真真向我求一次婚才行。”她傲娇地要求。
“好好好,都依你,不管你想怎么做,我都同意。”卓樾对她的态度是一味纵容,近乎宠溺。
“嘿嘿嘿……完了,完了,我要被你宠坏了。”夜色里,她甜甜地笑了起来,扑过去环着他的脖子,将他抱紧,像得到了奇珍异宝的孩子,抓在手里就再也不肯放手了。
“夕夕。”身前的男子忽然低低地叫,声音轻柔又性感。
“嗯。”她的美眸亮晶晶的,“干吗?”
“该回家了。”
“不要,我想再抱你一会儿,就一小会儿。”她在他脖颈间蹭了蹭,而他的手再度扶住了她的腰。
“可是你再这样撒娇下去,我要受不了了。”
闻言,她满眼疑惑地抬起头。
“我……我想……”他盯着她,没把后面的话说完,而是慢慢地低下头,小心翼翼地覆上了她的唇,采撷了她的芳香,占据了她的柔软。
月色很美,伊人更美,在忍耐了那么多年后,他终于搂着最爱的女孩,献出了他青涩的初吻,也摘取了她的初吻。
地上,两人缠绵的剪影拉得长长的,四周尽是花的芳香,一切都如此美好。
一吻结束,他们相视而笑,脸上皆布满飞霞,相拥在一起时都羞涩而欢喜。
卓樾点点她的鼻子,低声说:“我几次想吻你,几次被你打断,你有时候还真是不识情趣。”
是吗?她细细一想,发现一些蛛丝马迹后憨憨直笑。
他扶着她的后脑,满面柔情:“接了吻,以后你就是我的小女人。”
她吐吐舌头,嬉笑道:“睡了才算。”话说完,她又害羞地想逃。
卓樾先是一愣,而后大笑,一把将她拉回来。她捂着脸,一边暗骂自己怎么会说出这种话,一边难为情地捂住脸。
他啧啧啧了一番,故意道:“你还没发育好,我再等等吧!”
而后他又将她紧紧抱住,在她耳边说:“等你大学毕业,等我们结婚了,我再让你变成我的小女人……在这之前,我们只谈恋爱。”
这是他对她的尊重,她懂的,他从来是最懂她、最珍视她的那个男人,而她也喜欢他这样的爱护。
因为深爱,所以他愿意等待,等到了最好的时间,再让他们成为对方的合法伴侣。
属于他们的爱情就这样开始了,属于他们的人生正悄悄变化着。她上大学了,要开始规划未来的职业,而卓樾早就规划好了。
他毕业后做了一名记者,他的志向是向全社会传达正能量,或是揭发贪污腐败,或是展现人间真情,或是呼吁世界和平。他从大学起就有自己的微博,还有公众号,粉丝早已有十几万。
夏夕大一时,卓樾在渭市某家电视台上班,跟踪报道具有社会意义的各种案件。他在市区租了一套房子,不大,一百平方米,两室两厅两卫,他和她住在一起。
陆嫣然和韩筝都以为他们同居了,后来去了他们住的房子,见他们各有各的房间,还是不敢相信他们只谈恋爱不睡一起。
拿陆嫣然的话来说:“卓大神的自控能力太强大了,要是我,都已经表白了,还和喜欢的人住在一起,一定恨不得天天抱着他,你侬我侬,一刻也不想分离。”
韩筝听了直翻白眼,感慨道:“写小说的,果然最喜欢这种戏码。”
有时夏夕也觉得好奇,卓樾太“尊重”她了。其实她一点也不介意早点成为他的女人,她从不是那种墨守成规的人。
可卓樾会搂她、吻她,甚至偶尔会抱着她午休,但他始终没越过最后那条线。在这方面,他的自我克制简直发挥到了极致。
也许是因为爱情的滤镜让夏夕放大了卓樾的优点,从而让她忽视了他身上的某些瑕疵—比如说,他有点大男子主义,喜欢把一切都计划好,让别人跟着他的节奏走。但没关系,她正好是一个依赖成性的小女子,喜欢被他管得服服帖帖。
世上的男女关系,好坏与否,个中滋味只有自知。
只是她怎么也没料到,人生巨变再次来袭。
2008年11月初,向阿姨和她先生飞去非洲做战地采访,后被绑架撕票。
噩耗传来后,卓樾几近疯狂。
母亲的离世令他陷入痛苦当中,哪怕有夏夕陪着,他依旧没法释怀。
当然,此事对夏夕来说也是一段悲痛欲绝的人生经历。
向阿姨和她先生下葬那天,雨很大,卓樾跪在墓前,久久不起,脸上、眼底、眉间尽是拨不开的阴云,冰冷的雨水将他浇了个透。
她不劝他,感同身受的痛令她郁结于心,难以纾解。
2009年1月,夏夕陪卓樾去港市接管卓妈妈的遗产,遇到了一个名叫“白芷”的女人。之前她俩见过几面,那是卓樾的青梅竹马。此人恶毒,竟设套想置她于死地。
卓樾当然不会袖手旁观,终于重新振作,从丧母的伤痛中走出来,全力以赴彻查这个案子,最终将白芷绳之以法。
2009年2月,夏夕的嫌疑被洗清,和卓樾回了渭市。
可他们回来没几天,卓樾突然告诉夏夕:“夕夕,我向公司申请了去做战地记者,妈妈和叔叔的死有很多疑点,我想趁这个机会去查一查,短则一个月,多则三个月,不管查不查得清,我都会回来。我知道这个决定很突然,但请你不要阻止我,因为我意已决。妈妈的死,我必须查到底,绝对不能让真凶逍遥法外。”
夏夕是了解他的,他认准的事不会改变。何况,向阿姨稀里糊涂变成一盒骨灰这件事,她心里也一直接受不了。
于是她什么也没说,给他整理了行囊,送他去寻找那个一直以来困扰他的谜团。
虽然她很担忧,虽然她很想同行,但是她没有要求一起走:一是她还在读书,二是她害怕自己跟过去反而会拖累他。
但让她万万没想到的是,这个她深爱的男子竟这样一去不回了。
两个月后,电台那边得到一个消息:卓樾进入某个战区后就失去了联系。
又一个月,非洲那边宣告人口失踪。
可好端端的一个人,怎么会说失踪就失踪呢?这让夏夕如何能信?
她动用了卓樾临出国时转给她的那笔钱—五万元生活费,买了机票,去了非洲。
整整两个月,她走了很多他走过的地方,想查出一些蛛丝马迹,想证明他还活着,最终却无功而返。
残酷的现实逼着她放下过去,只因为她不能只顾自己。
她的生活,卓樾不是唯一,她还有她未尽的责任,弟弟妹妹需要倚仗她;姥姥越来越年迈,需要她照顾;她还有学业要完成……
人活在世上,爱情不是全部,她得为亲人、为自己努力活下去,这才是真实的生活。
时间最是无情,它总是任性地照着自己的节奏向前走,且一晃就是八年,夏夕也从一个被爱人宠在手心的女孩,变成一个职业女性,承担着家庭和社会的各种矛盾和压力。
多少个午夜,她想着亲爱的他能再次出现在自己面前,笑吟吟地告诉她:“夏夕,我回来了,这么久了,你想我吗?”每一次,她都没能美梦成真。
如今,她结婚了,她的心门已被新婚丈夫悄悄打开,他却回来了。
夏夕捂着嘴,泪水汹涌。
“你在哪儿?”她颤着声音问。
“我刚下飞机,我们见个面吧,我有好多好多话想和你说。”卓樾的声音有点低沉,听上去好像很疲惫。
八年了,她何尝不是憋着千言万语无处倾吐?
“我们在哪里见面?我……我现在不在渭市。”
“我在理工大学钟楼楼下的花园等你,不见不散。”
夏夕听到这个地点,眼泪滚滚而落,一颗颗似断了线的珍珠。
那是他们谈恋爱时最喜欢去的地方,虽然有点荒凉,但安静,野趣十足,很适合看夕阳,不少恋人都喜欢在那边相拥着说悄悄话,或是你侬我侬流连一整晚。
“好。”夏夕哽咽着应下,“我这就回去,你等我,你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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