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清心草
“哇?
这么多?”
李晓香看向王氏,王氏笑着点了点头。
这些钱比王氏花两三日绣个帕子换来的还要多。
“是啊,飞宣阁的柳小姐还等着你制出花露呢!她说无论以后你制了什么,她都要了。”
李晓香笑了笑,心知这位柳小姐是觉得自己制出的东西奇特,不想别的女子用了去。
“晓香,你给江婶多少酬劳?”
王氏开口问。
“啊,差点给忘了。”
李晓香用手指挪了十文钱,对江婶说,“江婶,这十文钱是我的,其余都是你的了。”
“晓香?
你说什么?”
江婶睁大了眼睛,“当是这十文钱才是给我的罢?”
李晓香摸了摸鼻子,“带着我上山找野山银的是江婶,天还未亮起身去都城的也是江婶,青柚油是江婶榨的,酒也是秦叔叔的,还有果壳灰也是江婶找来的,正所谓多劳多得,我取走了甜杏仁油的钱还有我娘帮着煮水的辛苦钱,其他的自然是江婶应得的。”
江婶愣了愣,眼睛微红,“这孩子……怎么算得这么清楚呢……如果不是你,我只怕连飞宣阁都没进去过呢!”
“江婶,来日方长,哪天也带上我去飞宣阁见识见识!”
李晓香呵呵一笑,躲到王氏的身后,将手中的铜板塞进王氏的腰带里,“娘,我都存你这儿了!你看,我就是不学女红也赚着钱了!”
“你呀!”
王氏无奈地摇了摇头,唇上的笑容却更深了。
待到江婶离去,王氏将李晓香拽到面前,摸了摸她的脑袋道:“你只收了十文钱,心里可觉着可惜。”
李晓香摇了摇头,“为什么觉得可惜?
女儿觉得什么都能再挣,只有这人心是挣不来的。
江婶是个踏实善良的人,她那日得了柳凝烟的赏钱,我无从得知。
可江婶还是把这赏钱给了出来,足见江婶的品性。
做买卖的,从不怕利薄,只怕失了信义。
有江婶在,女儿就什么都不用担心了。”
“你这丫头,说起来头头是道。
江婶可信,娘就不可信了?”
王氏做出嗔怒的表情。
李晓香赶紧蹭入王氏的怀里,“这世上最最可信的就是娘了!天崩了地裂了,娘也会好好地护着晓香!”
“对了,江婶提起的花露,你打算怎么办?
你藏在榻下的小瓶子成还是不成?”
王氏略微担心了起来。
“就快成了!”
李晓香将封存了的酒取了出来,顺着瓶口扇了扇,浓郁的花香与酒香扑鼻而来,李晓香向后缩了缩脖子。
王氏看她的样子,有些担心,“是不是酒气太重?”
“不重不重!这还没兑过水呢!”
“还需兑水?”
“当然得兑水,娘亲可曾见过将酒抹在身上的?
舌头沾上点酒水都觉着辛辣,更何况是皮肤,只怕也会辣疼吧!而且咱们制的是花露,讲究的是时隐时现,如梦似幻。
若是将这么多花瓣采集而来的精露就这样擦在身上,岂不可惜?”
“说的也是道理。”
王氏点了点头。
李晓香取出了青柚油,将它滴入瓶中,封上瓶口,用力摇晃,复又开了瓶口,嗅了嗅。
“娘,你也闻闻!”
李晓香来到王氏身边。
王氏正要将瓷瓶送到鼻间,李晓香赶紧拽住她的袖口,“娘,若是这样闻,可得呛着。”
说完,李晓香用手掌在瓶口扇了扇,一阵香氛铺面而来,王氏从未曾闻过这样的味道,山林毓秀香溢浮云,且这香气不似香脂那般木讷单调,反而多变中捉摸不透,最后带着一丝属于酒香的醇厚,回味无穷。
当王氏醒过神来的时候,李晓香已经将瓶口封上了。
“方才新入了柚香,若要其与石腊红和君影草的香气糅合不分彼此,需得再酿上一段时间。”
李晓香将瓷瓶置入榻下,伸了个懒腰,“娘,我想再上山看看。”
王氏犹豫了一会儿,“为娘答应了陈家,为他们未出世的小孙儿缝制一对虎头鞋,只怕抽不开身……”
“无妨,我便唤了虎妞同去!山里面的道道,虎妞比她娘还精!”
李晓香见王氏担心,便在她耳边磨了片刻,王氏要李晓香应承日落之前必得返家,李晓香这才背着竹篓,唤了虎妞上山去了。
出门之前,王氏还在李晓香的竹篓里放了几只荷叶米粑。
都城楚府内,楚溪正立于桌边,左手撩着袖口,右手执笔在宣纸上作画。
在一旁伺候笔墨的小童只见楚溪神色淡然,轻风掠过水波不兴,就连微微轻垂的眼帘间仿佛蕴有山林秀水。
只是再踮脚偷瞄时,小童惊得耸起了肩膀。
画纸上一片狼藉,线条飞舞凌乱,沉闷压抑,根本看不出到底画的是什么。
就在这个时候,逢顺的声音自门外响起:“公子,您嘱咐逢顺打听的事情,已经有眉目了。”
楚溪停了笔,看向立于一旁的小童,“你且去吧。”
小童推门离去,逢顺入内,只见楚溪悠闲地坐在桌前,手中托着茶杯,茶盖掠过杯口的声音在这安静的书房中十分响亮。
“说吧,都打听到些什么了。”
“回公子的话,您吩咐逢顺打听的姑娘姓李,名晓香。
再过两个月就十三岁。
其父李明义为都城内墨林学舍的教书先生,其祖上三代皆为清水乡秀才,其祖父数度科举不中,在清水乡郁郁而终……”
“她的父亲是教书先生,母亲在家做些女红,兄长也在墨林学舍读书,这些本公子早已知晓。
你只需说说这李晓香,有什么是本公子不知道的?”
楚溪放下了茶杯,虽然唇上仍旧含着笑,逢顺却知道自家公子已经没了耐性。
可这李晓香就是一寻常乡间长大的丫头,有什么是值得主子关注的呢?
逢顺想破了脑袋,才挤出一句,“听说……听说其母王氏本欲教导李晓香女红,可这丫头生死不肯,上了树大半日不肯下来,换了其父李明义一顿好打……”
逢顺一边说一边抬眼看楚溪的表情,察言观色可是所有楚家奴仆们必备的本事。
此刻楚溪微蹙的眉头已然舒展开来,眼角带着的那点笑意更显俊逸。
“这倒真像是她会干的事儿。
还有呢?”
逢顺愣了愣,听公子的口气,好似早就认得李晓香了。
“还有……”逢顺在心中打鼓,公子非要他说李晓香有何特别之处,可这丫头平凡的很,要他逢顺说什么才好?
“啊!对了!数月前,李晓香与其母王氏修葺屋顶时跌坠而下,高烧不止,昏睡了整整三日!”
“什么?”
楚溪的手指扣紧了茶杯,“这是什么时候的事情?”
“是……是……”逢顺按着脑袋用力回想,只可惜他没有将这事放在心上,“啊,想起来了,约摸就是在公子堕马昏睡那段时日!”
楚溪沉默了,他的目光暗沉中仿佛要烧出火来,书房憋闷到令逢顺喘不过气来。
蓦地,楚溪站起身来,只说了两个字,“备马!”
逢顺不问任何话,只跟在楚溪身后出了门。
清水乡虽距离都城不远,但楚溪此时才出门只怕临近日落才到的了清水乡。
再说李晓香,与虎妞一道上了山。
山里阴凉畅快,风中都是淡淡的草叶气息,正逢午后,李晓香困意来袭,真想找棵大树,小憩片刻。
只是答应了王氏日落之前必然归家,李晓香担心自己这么一睡就把大好时间都睡过去了,于是强打起精神,跟在虎妞身后。
虎妞回头见李晓香的眼皮子都快耷下来,趁着李晓香不注意,窜入林中,不见了。
“虎妞!虎妞!哪儿去了!别吓唬人!”
李晓香见不着虎妞,心下着急了。
她是个路痴,东南西北一向不分,这要是跟丢了虎妞,她就甭想再回家了。
就在她急的跺脚的时候,虎妞哈哈笑着从一旁的林子里跑了出来,手中拽着一把草叶,绿色的薄叶间开着点点如米粒般大小的小花,当虎妞将那把草叶伸到李晓香的面前时,一阵清凉的气息涌入鼻中,沿着四肢百脉扩散开来,所有倦意一扫而空。
“怎么样?
闻着闻着就觉得不困了吧?”
“……这……这是什么?”
李晓香接过来,细细查看每一片叶子。
“清心草啊!现在正是清心草开花儿的时候,大人们会将清心草带回去煮水泡茶,熏屋,还有沐浴!”
清心草既然可以泡茶,那就可以吃了?
李晓香摘下一片叶子送入口中,清凉之感随着叶汁遍布舌尖,她的胸口莫名充盈了起来。
神啊!这哪里是什么清心草!明明是薄荷好不好!
薄荷虽然看似平凡,但无论护肤还是精油护理,哪里少的了它!
特别是夏日将至,如果在芦荟凝脂中再加入一些薄荷,更有收敛镇定的功效!
“虎妞!清心草在哪里!”
虎妞指了一个方向,“那边好大一片!”
“我们走!”
李晓香心想采薄荷得趁早,既然虎妞说薄荷一旦开花了就会被乡里的人采集了用,自己若是再晚些只怕就没有了。
虎妞虽然不懂她为何这般心急,但在江婶的灌输之下,她认为只要是李晓香做的事都是有道理的。
虎妞带着李晓香前去的方向是上一回她们未曾去到的。
被树林环绕着大概三、四亩大小的地方,竟然是一整片薄荷叶。
悠扬沁人的香味随风而来,李晓香有一种自己要飞天的畅快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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