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恐怖灵异 > 穿成美男子 > 第274章

“知道你今日进宫,就知道你会来。如何?”

    张昌宗到太平公主府的时候,太平公主已在府里等着他,自己一个人坐在书房里,一边自斟自饮,一边看书,脸庞上带着晕红,淡淡的果酒气息,不过,眼神依旧清明,笑意盈盈地,看来心情不错——

    感觉今天遇上的人,大家都心情不错。不过,不包括他,他现在感觉很糟心。

    “义母。”

    “怎地?想喝酒吗?来,坐下。”

    “……”

    张昌宗:“义母,您醉了吗?”

    太平公主失笑,伸手打了探头探脑打量她是否酒醉的某人一下,白他一眼:“我虽酒量不深,然三个你醉了,我却仍能清醒如故。”

    张昌宗气定神闲:“作为一个未婚的年轻人,我少饮酒是对秀儿妹妹和我们未来的孩子负责。”

    太平公主板起脸来:“贤婿如此体贴与有心,实乃佳婿也。”

    这不是夸奖,这是讽刺!

    张昌宗笑眯眯地应着:“多谢岳母大人夸奖,小婿还有进步的空间,为了秀儿妹妹,小婿会继续努力的……哎哟!”

    终于被忍不可忍的岳母大人打了!

    张昌宗不说话了。太平公主淡淡然扫他一眼,端起酒杯抿了一口:“回答问题。”

    “什么问题?”

    张昌宗懵了一下,回忆一下进来后的对话,想起来了,顿时又开始蛋疼了:“义母您真给宫里送人了?”

    太平公主点点头,又问:“如何?”

    张昌宗无奈道:“不如何,我还没见到呢,今天进去只有陛下,并无旁人。”

    旋即产生一个联想,恍然问道:“那什么……昨天晚上在宫里?”

    太平公主点点头,和声细语的道:“春冬天冷,我们女子到了这个季节多畏寒,实在辛苦找个人来暖暖被子也好,让日子舒坦些,陛下以为如何?”

    张昌宗:“……”

    太平公主微微扬眉,笑容隐隐带着些得意,笑道:“因你之故,我原还想着要给陛下引荐怕是要费一番周折,正暗地安排呢,不幸韦阿姐病了,你请假侍疾,我便寻机把人引荐与陛下,如今,韦阿姐也康复了,我人也送进去了,且与你无关,岂不是皆大欢喜,当浮一白吗?”

    张昌宗止不住的惊讶:“合着就为了这事儿,您老人家大白天的一个人喝酒,喝得这么高兴?”

    太平公主颔首,点完头,面孔一板,眼神危险的瞪着某人:“老人家?本宫老了?”

    张昌宗一激灵,求生欲望可以说很强了,满脸严肃与郑重:“不老!年轻着呢,跟秀儿妹妹一块儿出去,人都会说这是姐妹俩儿,跟我出去,肯定问这是你妹妹吗!”

    太平公主满意了,终于良心发现,不逗傻女婿了,幽幽道:“放心,我选出来的人,自然是合适的,不至出乱子才是。目的嘛,不外乎就是吸引一下陛下的兴趣,保住你。”

    张昌宗被说得不好意思,难得的一脸讷讷,规矩的行礼:“给义母添麻烦了。”

    太平公主瞥他一眼,道:“你我之间,何须说这些?你是本宫的义子,再过些时日,还是本宫的女婿,麻烦不麻烦的,又何须见外?”

    张昌宗点点头,没再说什么。太平公主待他好,他待太平公主也不差,两人今时今日的情谊,都是日积月累而来的。

    太平公主微微一笑,朝侍女吩咐道:“再拿一个酒杯来。六郎,陪我喝两杯?”

    “哎。”

    张昌宗答应着,想也不想的坐到太平公主对面,把要倒酒的侍女赶开,自己亲自上,给太平公主倒一杯,给自己倒一杯,倒完了,也没等太平公主,自己端起来尝了一口,微微皱眉:“差强人意。”

    太平公主莞尔:“新送来的剑南烧春也入不了你的口?”

    张昌宗嘿嘿笑笑,不答。喝过后世无数好酒,这唐朝的酒确实无法入口,还不如薛老师自己酿的果酒好喝呢。问题大唐的贵族们就是喜欢剑南烧春的味道,只能说这是时代差异。

    “羽林卫如何了?”

    这还是太平公主第一次问起他当差的情况。张昌宗道:“托义母的福,如不是义母提前使人告知我陆禹臣与方晟瑞的习性,怕是要费一番功夫。陆禹臣以严苛统兵,不得人心,终不是长久之道。我与他不同,目前还算有几分人望。”

    从小就是这样,平时看着老喜欢自夸又自恋,但真说到正式,却从不说满话,便是十足的把握,也常常只说七八分。

    太平公主目光柔和的看他一眼,举起酒杯,笑道:“你做得很好,义母为你骄傲,来,为了贺你在羽林卫站稳脚跟,干!”

    “干!”

    陪着太平公主喝了一场酒,张昌宗很自制,感觉到量就打死都不喝了,打半死……那就更不喝了,让意图看他醉态的太平公主十分遗憾,看他告辞走人还有些不舍,不过,张昌宗才不会让她得逞。

    拐出来,本来想去见见秀儿妹妹,不过,想及自己一身酒气,便只远远地看了她的绣楼一眼便走了,倒不是怕在秀儿面前破坏形象,而是不想她担心。

    “莲花六郎!”

    刚从公主府的巷子出来,就被人叫住,只是,这个称呼却让张昌宗情不自禁地抖了一下,这诨号只是在私底下穿过,最多就是女子的嘴里传的多些,这光天化日的被个男的这么叫……讲真,菊花一紧都只是条件反射。

    “谁在那里?”

    巷子的拐角处,有个马僮牵着马站在那里,马背上坐着个十七八岁的少年郎,少年穿着一身绯红的衣袍,面容白皙俊美,骑着高大神骏的白马,这景象,张昌宗不由想起一句——

    骑白马的不一定是王子,也可能是唐僧。

    少年脸上表情动了动,要笑不笑的:“你不认得我了?”

    张昌宗凝目看了两眼,是有些眼熟,却一下想不起在哪里见过,遂诚实的摇头:“不记得在哪里见过。”

    少年脸上的表情似乎有些要崩,不过,最后还是勉力撑住:“真真是贵人事忙,也是,我过去不过是个微末之人,无有任何份量,自不足以让莲花郎铭记于心。我姓潘,名瑜,字子俊,望莲花郎谨记。”

    张昌宗:“潘瑜?不认识,也没听说过。”

    少年脸上现出怒色,不过,最后竟生生忍了下来,冷笑:“莲花郎今日不识某,来日必然会识得,后会有期。”

    说完,吩咐马僮牵马走人。张昌宗终于想起来:“我知道你是谁了!你这种人,往日见了我,别说堵着我说话,便是抬头直视我的资格也没有。今日这般作为,想是觉得自己已有了足够的资格?我记得你似乎叫十一郎?”

    “终于想起了吗?”少年的表情很是复杂。

    张昌宗纳闷道:“所以,谁给你资格和胆子半路堵我的?”

    手已经摸到腰间挂着的横刀上。十一郎先是一愣,旋即脸色一变,大声道:“你敢!我可是陛下的人,你敢无礼?”

    张昌宗恍然:“原来是你。”

    原来义母送进宫的人就是十一郎。义母怎么选了这么个家伙?张昌宗之所以对他还有印象,是因为从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这人眼睛里藏着的羡慕和野心,几乎赤裸裸地表露出来。

    义母这把玩的有点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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