佩福斯郡,萨马拉小城,贝奇格男爵广场。
人们还沉浸在那似乎从灵魂深处迸发的歌声里,四周一片安静,连被父母抱着的不懂事小孩也由于这种气氛的感染而没有一点吵闹,整座广场宛如进入了时光的囚笼里。
这样让灵魂都颤栗的感觉是他们前所未有的,过去的歌剧,音乐是音乐,剧情是剧情,两者不仅难以相辅相成,互相促进,而且相互之间还出现了脱节的情况,所以哪怕歌剧史上曾经有过一些异常经典的咏叹调,绝大部分听众也由于自身情绪的不到位或者脱节而无法与音乐深层次共鸣,自然也就很难出现这种灵魂都被打动的美妙感受。
而这次的《女武神》,剧情一步步的铺垫,完整交响乐般的旋律充分渲染,加上两者之间绝对不止是“1+1”效果的融洽配合,让观众们的情绪完全地融入了故事,融入了音乐,随着它们的跌宕激烈、悲伤喜乐而起起伏伏。
所以,在《冲锋》奏响的时候,他们才仿佛自身也在那个战场,也在追随着公主冲锋,所以,在《英雄的墓碑》从公主口中唱出时,他们才能真切地体会到那种悲壮、哀伤、想念、坚定和深入灵魂的空灵,才会忍不住头皮发麻,从灵魂深处产生感动的颤栗。
路西恩不敢说这部歌剧的故事是完美的、超过任何剧作家作品的,但可以自豪地说一句,它对观众造成的冲击是史无前例的。
好一会儿,广场上才响起了低低的声音:
“英雄永远不会死去”
“只会在人们的记忆中慢慢凋零”
一位姑娘控制不住自己,小声地唱起了最后那首咏叹调,虽然她没有那位扮演公主的歌唱家空灵的声音,也没有那样的花腔高音,甚至现学现卖之中因为难度太高出现了走音,但她同样唱得那么用心,那么深情,仿佛自身也目睹了战友、朋友由于某个崇高的目的一位位在自己身边倒下,感同身受。
这微不可闻的飘渺歌声打破了广场的安静,引起了一连串的反应,巴努斯、阿里等人纷纷张开嘴巴,跟着哼唱起来:
“埋葬我的骨,不要竖起墓碑”
“这丰饶的平原和繁华的城市就是我们最好的墓碑!”
歌声缭绕在贝奇格男爵广场,一遍又一遍,似乎英雄的灵魂在注目着自己心爱的家园,舍不得离开!
很久之后,市民们才摆脱了这种气氛,互相之间热烈地讨论起来,讨论《女武神》,讨论伊文斯大师对歌剧带来的变化,讨论《晨间》《冲锋》等经典的音乐,讨论《英雄的墓碑》等超越了凡俗的咏叹调,讨论顶级的歌剧演员和那条看似狰狞的巨龙,讨论这场视觉和听觉的“直播”盛宴。
这样的讨论中,阿里脸色变幻了几下,接着猛然转身往广场外走去。
“阿里,你去哪里?”巴努斯正与旁边的陌生人兴奋地交流今晚的感受,发现阿里的举动后,异常地意外和疑惑,他不是最喜欢凑热闹吗?这个时候还有比广场更热闹的地方吗?他听完歌剧后难道就没有一点迫不及待与他人分享的心情?
阿里严肃又隐含激动地道:“回家!”
“回家做什么?”巴努斯放弃了和旁边人的交流,追上阿里,疑惑地问道。
阿里右手不自觉地紧握着:“收拾行李,准备去伦塔特!”
“啊?伦塔特?阿里,你疯了?”巴努斯觉得自己产生了幻听,他怎么忽然就准备去伦塔特了?这是王国的首都,不是乡下的小镇!
阿里摇了摇头:“我没有疯,我想得很清楚,我要去伦塔特,我不要一生都待在萨马拉,待在小城。”
“可,可是小城有什么不好?”巴努斯惊愕地道。
阿里吸了口气,指着背后广场上的“帷幕”:“巴努斯,你看到了吗?能够让我们看到远方景象听到远方声音的炼金物品,这让我们即使在小城,也能欣赏到伦塔特上演的歌剧。”
“对啊,小城也能欣赏了,为什么还要去伦塔特?”巴努斯更加不解了。
阿里缓缓地叹息道:“巴努斯,这样的炼金物品背后代表了什么?小城也能有这样的炼金物品又代表了什么?”
他自问自答道:“这代表了我们的王国,我们所处的时代,在发生着过去几百年都未曾有过的巨大变化,每一天都有新的事物诞生,每一天都能感觉到蓬勃的生机。”
巴努斯点了点头,即使是身处小城萨马拉,他也能通过周围的变化感觉到这点。
“这样的变化就像洪水,汹涌而来,不是我们能阻挡的,我们唯一能够做的就是适应它,而我不甘心,不甘心在这样一个处处都发生着巨大变化的时代停滞不前,巴努斯,你用心想想,这样的大变化大发展是否充满了机会,只要我们把握住其中一个,我们的人生将完全不同。”
“我不甘心在小城像一滩死水般生活,平静地继承父亲的位置,成为书记官的随从,然后没有任何意外地与一位同等地位的姑娘结婚,生孩子,忙碌,变老,这可以清晰预见的生活让我害怕,我的人生从开始就已经注定?所以,我要去伦塔特追寻自己的梦想,在那连世界都会改变的大发展里找到属于自己的位置,为每一步的前进付出自己最大的努力。”
阿里用了好几个不甘心来表达自己的迫切心情。
“可萨马拉也在变化啊,而且结婚、生孩子、忙碌、变老是每个人都会经历的过程,你哪怕追寻到梦想也同样如此。”巴努斯竭力让自己平静。
“这个过程确实每个人都会经历,但这个过程同样也可以充满精彩,充满自己渴望的东西,巴努斯,萨马拉确实在变化,但这样的变化远远落后于伦塔特,只有在那里,才能感觉得到时代的脉搏有多么强劲,才能最快接触到改变人生的机会。”
“所以,我要去伦塔特,不管是去通识学校或布鲁弗莱学校学习,还是去各种新发展起来的行业找工作,我想我都能学到、接触到足以改变我人生的东西。”
阿里的语气渐渐平和,但却愈发坚定,用“奥秘之声”听来的“时代的脉搏”形容着去伦塔特的必要。
巴努斯看着阿里的眼睛,感觉到了那种坚持,于是沉默了下来,然后做起最后的劝服:“比尔萨叔叔不会同意的,而且伦塔特虽然有很多机会,可也不是我们这种普通人能够遇到的,说不定你什么都得不到,在那里穷困贫寒,无人知晓地死在简陋的房屋里。”
“我知道,也许我会失败,也许我会一事无成,也许我会灰溜溜地回到萨马拉,可什么努力都不做就认定自己失败是最滑稽最没有意义的事情,比起过去和发展停滞的将来,现在是那些机会离我们普通人最近的时候,最有可能把握住,现在不去争取,难道还要等到更加困难的将来?”
与“笔友”的通信让阿里学到了不少东西,对世界的认识有了本质性的提高,“至于父亲那里,我会向他说明的,即使他不愿意支持我,我也不会改变主意,我已经成年,养活自己是我自身的责任,不管有什么悲惨的结局,都是我自己的选择,巴努斯,一起去吧,我们一起在伦塔特创造光明的未来!”
听到阿里的话,巴努斯顿时一阵心热,大城市,王国首都,多么美好的名词,那里有着最繁华的街道,有着最巨大的变化,有着无数的机会,有着各种令人向往的前景,说不定在街上就被一位魔法师看中,成为了他的学生——这不是没有过例子,“奥秘之声”就报导过。
可很快,他想到了自身,想到了自己除了力气一无所有的条件,想到了陌生的城市,陌生的街道,陌生的市民,陌生的恶意,内心立刻掠过一阵寒意,然后,他看了看周围熟悉的街道,熟悉的场景,熟悉的民众,熟悉的感觉,摇了摇头道:“阿里,我更喜欢萨马拉,我觉得我更适合小城……”
阿里又劝说了好久,巴努斯还是害怕未知的危险,不肯离开小城萨马拉。
几天后。
萨马拉站台上,阿里穿上了父亲比尔萨特意为他准备的黑色长礼服,头上则戴着一顶高礼帽,一下就从大男孩变成了一位精神抖擞的年轻绅士。
他提着大大的黑色行李箱,与对面的父亲、母亲告别,一边随着人流涌向魔法蒸汽列车的车门,一边回头看着站台方向,心中颇为惆怅,一方面是舍不得家乡,另外一方面则是疑惑巴努斯为什么没来送自己。
“不会是那天的话伤到了他吧?”
“或者他觉得我背叛了友谊,不肯留在小城?”
阿里情绪复杂,担心自己失去一位好朋友。
他一步一回头,可巴努斯始终没有出现,于是心情愈发沮丧。
登上车厢,找到自己的座位后,阿里探出头,再次对父母挥手告别,眼中隐隐有雾气升起,这是他第一次离开父母身边。
“阿里!”远处忽然传来巴努斯的声音,他用力地挥着手,快速地奔跑过来,左手抓着一个蓝紫色的奇异水果。
“该死的,我记错时间了!诺,这是你喜欢的萨马拉果,到了伦塔特就很难吃到了。”巴努斯挤到车窗下面,大声地说道。
萨马拉果是小城的特产,每年十月末十一月初成熟。
阿里眼眶湿润了,果然是鲁莽粗心的巴努斯!
呜!
他刚接过水果,还未来得及说话,耳畔突然响起巨大的汽笛声。
“巴努斯,等我成功了,就带你一起去伦塔特!”阿里捂住耳朵,大声喊道。
巴努斯挥着手:“好!不要忘了萨马拉!”
呜!哐当哐当。
“我会回来的,在我成功以后!”阿里暗自握拳,魔法蒸汽列车开始启动,速度越来越快,与站台的距离渐渐拉开。
阿里眼睛里弥漫起了雾气,视线一片模糊,不断地挥着手臂,可却看到留在原地的巴努斯和父母越来越远,越来越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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