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就是那位大名鼎鼎,声名远扬,来自港岛的神勇干探?”
敦灵警署内,一个金发碧眼,留着小胡子的警察正用他那蓝色的眼睛,上下打量着罗维。
罗维咧嘴,露出一排雪白的牙齿。
“我一直以为自己所做的只是微小的贡献而已,没想到我的名声连敦灵这边的同僚也有耳闻啊?”
“别,我可不敢做你的同僚。”
鬼佬警察摇摇头,“我们说你是神勇干探,是说你干自己人的时候很神勇,港岛自探长以上的高级警察,三分之二都因为你交的那本帐本而脱了衣服,谁能不知道你?”
罗维摊手苦笑,也不知道该怎么解释。
鬼佬警察并不想跟他扯上太多关系,只是拿笔在记事簿上快速记录。
“罗维,流放半年,对吧?”
“呃,”罗维挠挠脸,“上头给我的命令,是到苏格兰场进修半年。”
“都一样。”
鬼佬警察抬头,面无表情道:“被调到苏格兰场进修,跟调你去守水塘一样的,没油水捞了,还不是流放。”
“那我有什么要注意的吗?或者说我什么时候上课?”罗维尴尬地扯开话题。
“上课?”
鬼佬警察将一张通行证递给他,“每星期有一天到警署报到就行了,至于别的,你喜欢在宿舍里住着也好,到处旅游也罢,都随你。”
说着他又从抽屉里掏出一把生锈的钥匙,丢到桌面上。
“因为你是高级警探,所以警署里给你分配了一间高级宿舍,在威客街十三号,等下你出了门,找辆马车过去就行了。”
“谢谢,另外,我想问……”
罗维将钥匙收进口袋里,再抬头,见那鬼佬警察已将双脚交叠在一起,放到桌上,又用报纸盖住脸,打起了瞌睡。
“好吧,我问完了。”
罗维只能转身离开警署。
敦灵的天气总是这样的阴冷,不是下雨便是起雾,罗维转了一圈,才在街上找到一个懒洋洋的马车夫。
“去哪?”马夫在帽子底下看了他一眼。
“唔。”
罗维又确认了一遍名片,“威客街十三号。”
马夫比出一个“ok”的手势。
“三块。”
“三块?”
罗维提高了声音,“即便是从敦灵的最北边,到最南边的郊外,也只需要最多两块钱,你当我不懂啊?”
说着他又打量了一下眼前风格有些粗犷的马车,“连个雨蓬都没有的,还想收我三块钱?”
“没雨干嘛要装雨蓬呢?”
马夫打了个呵欠。
“我没说你不懂,也不是要诓你,然而去威客街,特别还是去十三号,就是这个价钱,即便你出了这个价,还不一定有人愿意接你这一单呢。”
“怎么,那里闹鬼啊?”
“差不多吧。”
马夫冲他招手,“上来吧,我和你慢慢说。”
罗维瘪瘪嘴,将两个行李箱丢上马车后,扶着栏杆跳上去,刚一坐稳,马车便晃晃悠悠地动了起来。
“其实是这样的,威客街十三号,原先是敦灵警署的巡警宿舍,一间公寓住六个人,能摆进去三张上下床。
原本那也只是个临时住宿的地方的,谁曾想有一年住在其中的一个巡警发了疯,用消防斧把另外十一个人砍死了。
血迹斑斑啊,据说肠子都流了一地,法医在里面呆了三天,搬出来十几个麻袋,把马都熏吐了。
从此那里便没人敢去了。”
“等等。”
罗维抬手,“那里不是六人间吗?怎么加上那个巡警一共有十二人?”
马夫回过头来,看罗维是一副怪异的表情。
“你寂寞吗?”
“啊?”
“我问,你寂寞吗?”
罗维有些扭捏起来,“也不是时常,就是偶尔,晚上躺着的时候,有时候会有些寂寞的。”
“那他们自然也跟你一样。”
马夫的眼神显然是在说罗维少见多怪。
“连你这样的处男都时常会想女人了,更别说那些混蛋了,长夜漫漫,不得一人找一个来找找乐子?再接力或者交换一下,开发新乐趣啊?”
“谁说寂寞就一定是想女人了?就不能是……等等,你怎么知道我……”
罗维一时不知道从哪里问起。
“因为你阳气重嘛。”
马夫随便编了个专属于东方人的借口,“像你们这些阳气重的,最适合去住鬼屋了,驱邪嘛。”
“好像是有这个说法。”
罗维点头,“那之后呢?”
“之后?苏格兰场,美洲的,欧巴罗其他地方的,什么专家,侦探都来了,大家都搞不明白,不知道为什么那个巡警能突然天生神力,一个人砍死这么多人,最后还能好像人间蒸发一样,怎么找都找不到。
有人认为,他可能已经逃到别的地方去了,西伯利亚,非洲,远东。”
在提到远东时,马夫有意无意地用眼角余光瞥了罗维一眼,又迅速移开。
罗维此刻倒是没有在意马夫在干什么,他只是在思考着这一起被搁置了多年的悬案。
究竟是什么人有这样的力量用一把斧子残忍砍死十一个人,还能逃之夭夭,从众人眼皮子底下消失。
唯一的可能只有一个,那便是犯人不是人类。
罗维正这样思考着的时候,马夫突然转过身来,从怀里掏出了一把手枪。
“到地方了先生。”
罗维抬眼看他,马夫的脸上正挂着一个狡黠的笑容,眼里满是贪婪。
“这不好吧,先生。”
罗维皱眉,他之前已听说过敦灵的治安其实并不是很好,然而没想到第一次来便遇上了剪径的强盗。
“怎么?”
马夫将手里的枪转了转。
“你不喜欢用枪?”
他又从口袋里掏出一个银质的十字架,“要是你不喜欢用枪的话,买个十字架吧,有十字架防身的话,那些鬼魂便不敢接近你了。
只要再多加一块钱就行了,阿爷保佑啊。”
“原来你是打算卖给我啊。”
罗维叹了口气,推开十字架,冲他招招手,示意马夫将枪递给自己。
马夫高兴地将枪递了过去,罗维却没第一时间去接,而是拉开了外套,在外套里头,皇家巡警的徽章闪闪发光。
马夫眉头顿时纠结在一起,双手合在一起,哀求道:“长官,这趟车费我不要了,您就当做什么都没看见可以吗?我还有一家老小要养的。”
<div class="contentadv"> 罗维没应声,从马夫手里将枪接过,咔哒几下拆成零件,取走其中的击发装置后又丢回去给他,同时递给他三枚硬币。
“持有管制火器是很危险的,害人害己啊,记得以后别带出来了。”
马夫看着他,一时之间是又惊又喜,全然没想到罗维会放过他,当即对他千恩万谢。
罗维只是摆摆手,又看了一眼威客街十三号已经被爬山虎占领的黑色房门,问马车夫道:“能不能帮我把行李搬进去?”
“恕难从命!”
马车夫丢下两个行李箱,逃命似的驾着马车消失在了街尾。
罗维望着他远去的背影,只能无奈摇头,这时候他才发现,整条威客街竟好像只有他一个住户,别的窗户都是窗帘紧闭。
“做人啊,还是得靠自己才行。”
罗维从口袋里掏出钥匙,插进钥匙孔中转了转,生锈的锁头发出几声执拗的啸叫后,门被打开,灰尘落了罗维一身。
外面老旧脏乱,里头倒没罗维想的那样糟糕。
或许是因为这里是凶案现场,需要清扫的缘故,里头被彻彻底底打扫了一遍,从天花板到地板,似乎都有被重新翻修的痕迹,就连家具也是新的。
原先应该是上下床的位置,变成了沙发和衣柜。
这里便是客厅,除了有一层细微的灰尘以外,显得很干净。
至于再里边,便是厨房,浴室,还有卧室。
像之前说的那样,这里被改造成了一间“高级宿舍”,这一点鬼佬警察倒是没骗他。
罗维将两个行李箱丢到地上,沾床便睡。
来敦灵的前几天,因为风浪增大带来的晕船,他已有好几天睡不着了。
即便是强横如罗刹,罗维也终于抵挡不住睡意,沉沉睡去。
过了不知道多久,罗维再睁开眼时,已经是晚上了,月光从窗户外面照射进来,给屋子撒上一层银辉。
有人在外面敲门。
“来了。”
罗维揉了揉眼睛,将手搭在门把手上。
砰!
下一秒,数颗弹丸穿过门板,打入他的身体之中,罗维身上立即绽开血花,倒在地上。
枪声撕碎夜晚的宁静,然而这整条街都是不住人的,因此也引发不了什么动静。
几个枪手走了进来,看一眼躺在地上,瞪大着眼睛,脸色苍白的罗维。
“只有这样而已吗?”其中一人问道。
“只有这样,不就够了吗?我们是来杀人的,不是比武来的,难道你还希望对方跟你打个旗鼓相当不成?”
“那也是。”
其中一人蹲下身来,就要取罗维身上的徽章。
就在这时,罗维一把抓住那人的手腕,淡淡道:“我以前一直以为,敦灵的人很有礼貌的,比如他们打招呼的时候应该是敲门,脱帽说日安晚安,而不是直接对着门里头开枪。”
“你搞错了。会这样做的人,在巴里,而不是敦灵。”
说着他便将枪抵在罗维的额头上。
“是吗?那看来我走错地方了。”
咻一声,那人手里的枪散成零件。
其他几个人立即举枪,然而罗维的速度惊人,未等他们扣动扳机,几人已各自挨了一拳,重重跪到地上。
“你是血裔?”终于有人反应过来。
“你们难道就不是吸血鬼吗?”
罗维看着他们腹部的凹陷慢慢恢复,便已知道了他们的来历。
“说吧,找我这么一个无辜的人干什么?”
“无辜?你可一点都不无辜啊!”
随着几声嘶吼,几个人瞳孔变成野兽的苍莽黄色,脸色煞白。
“掉吸血鬼窝里了。”
罗维冲他们勾勾手指,“来!”
轰!
第一个吸血鬼四肢在地上发力,炮弹般射向罗维,在原地留下几个孔洞。
罗维看也不看,伸出一拳,那吸血鬼便正好撞在他的拳头上,头颅像西瓜般爆开。
啪嗒!
随着他一记战斧鞭腿,又有另一个吸血鬼被他踢断了腰身,重重落到地上,动弹不得。
剩下的两个吸血鬼见状,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当即头也不回地跑了出去,一个攀上屋顶,另一个沿着街道,四肢着地跑得飞快。
罗维不理会已经瘫痪在地上那个吸血鬼,从旁边抓起一个花盆甩过去,那个四肢着地的吸血鬼头颅当即被砸的粉碎,失去控制的身躯撞在墙上,刮下一整排砖瓦。
他正想追击,又回头看了一眼那躺在地上,眼神惊恐的倒霉鬼。
“我去找他,你能在这里好好待着吗?”罗维问道。
那吸血鬼被一下扫断脊椎,此刻连点头都不可能,只能眨眨眼睛,表示自己不会逃跑。
“多谢你的配合。”
罗维下一秒已跳上屋顶,追击最后的一个吸血鬼。
眼看着两人距离越来越近,罗维伸手去抓那家伙的后颈。
就在这时,罗维的手臂突然炸开,化作一片血雾,血肉和骨头喷溅而出。
血雾之中,一只不知道从哪里射来的梭镖直取罗维的头颅,刚才正是它以极快的速度,可怕的力量在瞬间将罗维的手臂粉碎。
罗维闷哼一声,用仅存的另一只手将梭镖打落。
然后他便看见一道血红色的残影飞掠而来,一手探向自己的脖子。
罗维在空中奋力后仰,脖子处迸射出大片血花,被击碎了气管。
【这家伙到底是……】
罗维眼睛变成银蓝色,脚底喷出两道血柱,好像搭上了火箭一般,身体迅速远遁,避开了攻向他头颅的下一击,撞入一扇窗户里面。
等那红色的残影追过去时,罗维已不见了踪影,只在原地留下大片的血迹。
……
两天后,负责敦灵所有情报工作的赫尔曼总长来到邮局。
“所有从敦灵寄出去的,送到远东去的信件,我都要过目一遍。”他敲着桌子这样说道。
“今天只有几封,等下就要上轮船的。”
柜员将几封信件摊开,摆在总长的面前。
赫尔曼从里面随手抽出一封,那封信是寄到港岛去的。
马小秀小姐收:
见字如面,希望你在那边安好。
我已在敦灵见到了姑妈,她老人家很好,只是近来胖了很多。
我在敦灵也很好,姑妈热情招待了我,她说希望你也能过来,她可以在交易所里给你找一份书记员的工作,那是份好差事。
如果你要来的话,那就尽快过来吧。
记得带上一件长风衣,这边很冷,整天都在下雨,见不到太阳。
——卫斯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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