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恐怖灵异 > 甜宠:神君又又又被一见钟情了 > 第221章 救赎5.55

闫禾觉得周之珩真的是个非常完美的恋人。
  性格温柔体贴又细心。
  在生活中的方方面面都能够把事情处理得很好。
  常常她自己都没有想到的事情,对方就已经替她考虑到了。
  而且,他非常能为自己提供情绪价值。
  和他在一起,闫禾反而还觉得自己已经是个完全独立的大人了。
  她能够为自己的所有事情做决定,不会受到质疑,也不会因为过分的关心而制止。
  当然他也会有缺点。
  偶尔的小心眼,偶尔流露出来的偏执,还有极强的占有欲,这也都是属于他的一部分。
  在两人一天天的相处中,慢慢的,显露出来。
  比如现在。
  M国特莱普斯中心,罗布斯颁奖典礼的后台走廊上。
  男人神色认真,低垂着眉眼,小心细致地擦拭着青葱如玉般的手。
  从手腕,到手背,再到指尖,一处都没有放过。
  不知道的还以为上面有什么其他人看不见的脏东西。
  一身香槟色长裙的女人,身上套着厚重的羽绒服,模样精致皮肤白皙,漂亮得像一只傲娇的布偶。
  脚上穿着一双好看却格格不入的毛绒拖鞋,镶着细钻的高跟鞋已经被丢到一边。
  大概是等很久了,神情有些无奈:“你好了没呀?”
  都已经蹲在这里好久了,他居然也不嫌累。
  “......”
  没有得到回应。
  对方手上擦拭的动作还在继续。
  闫禾又等了一会儿,忍无可忍了,抬起脚在他的腿上轻轻踢了一下。
  语气终于是重了一点,却还是软乎乎的:“周之珩!”
  半点力道也没有。
  被连名带姓叫到的男人,手上的动作一顿。
  停手了。
  捏着手上的湿巾随手就抛到了旁边的垃圾桶里。
  “好了。”
  说着低头在细腻的手背上亲了亲:“不生气。”
  “不想我生气,那你倒是别惹我呀。”
  “没惹。”
  “......”
  “刚刚那个男人牵你的手,还亲你了。”
  “.....”
  “闫闫都没有拒绝,我只是心里有些不舒服。”
  “......”
  “闫闫是不是不爱我了?”
  眼看他越说越离谱,闫禾急忙伸手捂住他胡言乱语的嘴。
  抬头朝经过的工作人员笑了笑。
  才捏了一把他的脸:“这是人家的礼仪,怎么到了你的嘴里,像是他故意的呢?”
  而且这家伙越来越会装可怜了。
  也不知道怎么回事,突然就像是打通了任督二脉。
  之前没有学会的技能,全部在两人恋爱后一一点亮。
  男人非但没觉得有什么问题,还格外肯定地接了一句:“他就是故意的。”
  闫禾木着一张脸。
  虽然她也不太喜欢这样的礼仪,尽量都是去避免了。
  但是。
  纤细的手指从脸颊处往后,轻轻地拽住了形状好看的耳垂。
  然后用力拽了一下。
  “周之珩,人家都还是未成年。”
  “所以呢?”
  “人家哪有这样的心思?才十二岁。”
  “那他也是男的。”
  “......”
  男人眨了眨眼,丝毫没有要挣脱的意思,还凑过去。
  在她的掌心处蹭了一下:“不过没关系,我给闫闫擦干净了,上面没有他的口水了。”
  讨巧卖乖。
  黏黏糊糊的。
  闫禾本来就没有生气,换位思考,其实她也会觉得不舒服。
  而且,她这次还真是失策了,没想到那个男孩子会真的亲到她的手背。
  “那我跟你道歉,下回我会注意的。”
  “下次我也会注意的。”
  “注意什么?”
  “注意保护好我的小公主。”
  见他神色这么认真,闫禾把人拉起来在身边坐下。
  “在台上你怎么保护我,直接冲上来?”
  “有何不可?”
  “那明天就会有人说闫禾耍大牌了,连社交礼仪都不懂。”
  “不会的,他们只会说闫禾的男朋友是个粗鲁没礼貌的家伙,连社交礼仪都不懂,公主配蛮人,简直暴殄天物了。”
  “......”
  知道他就是故意逗自己。
  闫禾还是没忍住笑了:“我倒觉得正合适。”
  蛮横的骑士配病愈的公主,为什么不可以?
  这次的罗布斯奖,她是受邀来做开幕演出的。
  闫禾接受邀请的时候就提前打过招呼,后面没她的时候可以先走人了,并不用全程都要在场。
  “我们回去吧?”
  “好。”
  男人倾身拎起被丢在旁边的高跟鞋,扣着她的手,把人从椅子上拉起来。
  “下次不能这样了,你都不知道湿巾有多冷。”
  特地用热水泡过湿巾的男人半秒犹豫都没有:“好,我的错。”
  “下次擦干净就好了,一直擦我手都疼了。”
  “嗯,我错了。”
  “那你说对不起。”
  “对不起。”

  听起来有点蛮横,又有点无理取闹,偏偏某人就是宠着。
  说什么都应。
  闫禾敛着眸,挡住眼底倾泻而出的笑意。
  手指用力收紧了些。
  她也可以包容他性格里,那一点点微不足道的小缺陷。
  “阿珩。”
  “嗯?”
  闫禾摇头,轻轻靠过去:“没什么,就是想叫叫你。”
  男人勾着唇,小心把人儿往怀里带,避开迎面走来的人群。
  相爱的恋人,有时候不需要说太多。
  每唤一声名字,就已经是一次简单的告白。
  .................................................................
  以前周之珩每周日都要回老宅陪周老爷子吃饭。
  自从两人在一起后,每周六他还要分配出时间来,去一趟闫家。
  即便闫禾在外工作,他也依旧是照去不误。
  风雨无阻。
  除非他跟着一起出去了。
  闫爸爸原本对自家闺女突然就交了男朋友的事情非常不满。
  但是渐渐的也放下了心里那一点点的芥蒂。
  本身他就知道对方是个不错的人选。
  而且自家闺女都喜欢了,除了接受,他还能再说什么?
  到了后面,他反而是几个长辈里,第一个催婚的。
  都老大不小了,既然互相喜欢,结婚当然就是一件喜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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