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恐怖灵异 > 浮世囚欢 > 番外 孤星会海

荣千依又搞砸了一场相亲,因为这个,难免同母亲闹了好大一场不愉快。五日的假没休完,她就偷偷拎着小皮箱跑回洛州的医院躲清净来了。
她明白母亲的担忧,家人们都不在洛州,她一个人在外头,母亲始终放心不下。可感情的事情是勉强不来的,没有感情的两个人,难道就因为“合适”或者“到时间了”,就得凑合着过一辈子吗?她知道像父母那样的爱情,可遇而不可求。所以,与其将就,她宁可独身,或者要一份轰轰烈烈的短暂。
路过三楼的时候,千依忽然注意到几个小护士正带着笑在一间病房外窃窃私语。她心中疑惑,走过去问:“都在看什么呢?”
女孩子们吃了一惊,见是她——仁爱医院的住院医师,也是医院院董的掌上明珠,便掩笑道:“没、没看什么。”然后如花丛里惊起的蝴蝶,四下翩飞而去。
有一个特别活泼的,叫燕妮,从她身边路过时在她耳边咬下耳朵:“里头那个,是航空学校新来的外籍教官,昨天才下火车,就为了救一个小孩子遇到车祸住院来着。好英俊的,快去瞧瞧!”
燕妮的母亲同荣夫人是旧相识,是以晓得荣夫人的心病,都在想方设法把她这个二十六岁的老姑娘给嫁出去。千依无奈地瞪了她一眼,燕妮笑着跑开了。
千依继续往办公室走,但鬼使神差地,还是在那间病房前停下了脚步。透过门上的玻璃朝里望了一眼,里面是个相貌周正的年轻人,有医生在给他受伤的手臂换药,他含着微笑将袖子卷得更高一些……
就这一眼,千依的目光就挪不开了,她从来没想到会有成年男子的笑这样干净单纯,这样暖。直到有人叫她,她才回过神,惊觉自己这样失态,忙拍着脸走开了。
千依同另一个住院医师做了交接,然后这样一忙就忙到了第二日。去食堂吃完了午饭,才有点空闲休息一会儿。到同事的值班室里讨了杯浓咖啡,她捧着杯子站到窗边慢慢啜着。
此时正是洛州的春天,一年里最好的日子。窗外满目的青翠,间或点缀着些粉白嫩黄的小花,好像每一片叶、每一根枝都在努力向上舒展,连风都是醉人的。她深深吸了一口气,再慢慢吐出去。她并不算一个感情很细腻的人,但也陶醉在这和煦的春光里。
一杯咖啡喝完,千依正要离开窗前时,目光忽然又被草坪长椅边的那个病人吸引住了。他虽是背对着她,千依却一眼就认出来了。中等身材,肩背挺直。她听说过的,开飞机的人是不可以太高,也不可以太矮的。
那病人正同一个西装革履的中年人说话,四周竟然还有保镖模样的人随扈。那中年人正对着她,她正好能看清他的脸。这个人她却是在一次晚宴上见过的,是洛军军长沈彻。两人说了一会儿话,沈彻就走了。那病人在长椅上坐下,微微垂下头,像是在沉思。
荣千依查房的时候,在病程记录上看到了他的名字,Monty  Wan,温明齐,二十八岁。是外伤,但不严重。不过航空学校的校长亲自打了电话来,要求他再住院观察几日,主任医生就没放他出院——战时这种专业人员格外精贵,更何况是外聘来的。
等到荣千依再一次查房到他病房的时候,他已经被批准出院了。是个很和气的人,甚至可以说温文尔雅,千依想象不到他驾驶飞机的时候会是什么样子。她在走廊里见过他同另一间病房里的孩子说话,他说话的时候总是面带着微笑,那笑,就像是春日的骄阳照到了脸上,灿烂温煦。
他们之间的交谈并不多,限于病患和医生之间的对话。只听他的嗓音,就知道是幸福家庭养出的孩子。声音柔和,说话时带了一点点外国人说中国话的洋腔,也不很重,微微一点,就有点可爱。
千依发现自己走神了,收起了听诊器,才有点意识到刚才好像他的心跳声有些快?于是要求再听一次,这一次好像又正常了。
做完出院检查后,千依同他交代注意事项、复诊日期。很详细,很啰嗦。但这是个好病人,脸上没有一丁点的不耐烦,很认真地听着,时不时点一下头。
这是她今天最后一个病人,然后就可以交接下班了。待到要离开时,温明齐忽然问:“荣医生,请问你知道广宁街和育浦街怎么走吗?就是,坐哪趟电车?”
千依在他面上捕捉到一丝和年龄不符的赧然,她心头微微一动。跟着查房的是促狭鬼燕妮,很有眼力见地找了个借口先退出去了,临去前还冲她挤了下眼睛。
千依不是洛州人,今年虽然是她在洛州做住院医师的第三年。但这两条街名,实在是没听说过。
明齐见她迟疑,忙又补充道:“我在地图上看了很久,都没有找到这两条街。”似乎为了验证自己确实不是在故意搭讪,明齐忙翻开了枕头边放着的地图。
千依想了一下,“洛州五年前有过一次地震,好些房子被毁了又重盖的,听说很多街道也都改了名字,会不会这样才找不到?”
温明齐恍然大悟,“原来是这样,那确实有可能。多谢你。”语气里有点点失落。
千依点了下头,转身离开,但到了门边忽然停住,又转向他,“我有朋友在规土局工作,我明天不上班,可以带你去借阅洛州的旧地图。”
温明齐不料事情又有了转机,感激地一笑,“那真是谢谢你。你住哪里,我明天来接你。”
千依是个清高孤傲的性子,一向对别人的搭讪不屑一顾。但是今天……她一出病房就掐了自己一下:荣千依你一定是中邪了吧?
第二天早上十点,温明齐准时出现在了她医院的宿舍前。英俊的年轻人,总是容易吸引人的目光。荣千依的桃花,引来不少人探头探脑。他被人窥视着,也不恼,和“偷窥者”们的目光撞到一起的时候,就颔首一笑,倒叫偷看的人不好意思。
千依出门前已经换了五六身衣服了,太隆重、太随便,都不合适。但是再不出去,老鼠变大象,明天母亲那边大约就会以为她要嫁人了……最后,她还是穿了一套很家常的浅蓝色洋裙。
明齐看到她走出来,微微一笑,露出一口白白的牙,“裙子很好看。”
千依忽然意识到,蓝色是属于天空呀。
两人坐上电车,明齐看什么都新鲜,千依则是耐心回答他的问题。明齐感叹道:“我六岁离开洛州,已经二十多年了,这里变化真是太大了。”
到了规土局,千依的朋友帮他们找到了老地图,两相对照着,果然找到了曾经的广宁街和育浦街。温明齐借了纸笔,画了张简易地图,清晰、规矩、俨然。千依看了他的手一眼,修长且洁净,指尖略带茧痕,大约是常年操作操纵杆和按钮磨出来的。她心想,这个人写字应该很漂亮吧?
出了规土局,两人先到了广宁街的旧址,可惜这条街当年毁坏最严重,所有的房子都是新建的。
“你在找人吗?”千依忍不住问。
明齐摇摇头,“我来替我母亲看一眼从前住过的地方。”然后他看向她,温和一笑,“其实,我母亲也是医生。”
千依意外,下意识道:“真的?”她们父母那一辈,女医生是很少见的。
明齐点点头,“我也很为母亲骄傲。”
虽然广宁街上一无所获,所幸育浦街旧址那片还有几座老房子。街道重新规划重建过,添了不少新房,但最后还是叫他们寻到了那间叫“宁园”的小院子,砖额上的字依稀可见。门上挂了大锁,听邻居说这户人家姓王,出远门了。
明齐望着院墙,站立良久。
“这里也是你母亲的旧居吗?”千依问。
明齐摇摇头,“这里是我姨姨最后生活的地方。”早已物是人非。
千依“哦”了一声,忽然听见他问:“你想听一个故事吗?”
沿墙栽种的竹子,在风中沙沙作响,一如他清朗的声线,又像在做故事的和声。两人并肩,漫无目的地走在这个城市里。千依听着他的故事,到最后,脸上不知不觉已经有了泪痕。
明齐停下脚步,拿了手帕,很抱歉地递了过去。千依擦掉泪,问:“后来呢?”
明齐仰头看了看天,和煦的风将头顶上那一片云微微推远。白云苍狗,人世总无常。
“其实那天在火车上,我就知道再也见不到姨姨了。不知道为什么。你知道,小孩子的直觉有时候简直准得吓人。
我们在旧金山住下,养父温瑞卿身体一直不好,母亲为了能更好地照顾他,开始学医。在父亲病逝前,她也成了医生。”
“伯母真是很厉害的女人。”千依感叹道。
明齐点点头。“养父守着他对姨姨的承诺,拖着病体,努力活到了我进入了大学,然后才放下心离开。这次回来,我带着他的骨灰,按照他的遗愿把他安葬回了他的故乡。而我的生父为了这片土地献出了生命,我想,我也应该做点什么。”
从宁园回来,第二日千依又陪着他去了净云山下的墓园里。有一处墓,墓碑上刻着两个人的名字:明蓁,陆云从。
那一年,沈彻赶到的时候已经太迟了。两个人是抱在一起死的,没有办法分开,就葬到了一起。
千依带着一大捧白菊,献到墓前。明齐磕了三个头,努力地笑了一下,因为明蓁最怕人家哭。但他的声音还是有些哽咽,“姨姨,小四来看你了。姨父你好,我是小四。”
他从口袋里拿出两封信,一封是陆云从写的,一封是明蓁写的。这两封信,当年一前一后寄到了旧金山。陆云从的信,上面写着“明蓁亲启”,所以他们一直没有拆开过,保留到现在。
而那时读完明蓁的信后,芳菲泪流满面,然后她轻轻抱了下小四,说:“姨姨可能不会来找我们了。”
小四不解,问:“为什么呢?”
“因为她好像遇到自己的幸福了啊。”芳菲擦了眼泪,“我不难过,我要为她高兴才对。”
明蓁随信附上了曾夫人的通信地址,她告诉芳菲,如果小四愿意的话,就和奶奶通信吧。至于未来,等他长大了,让他自己选择。
明齐将信从信封里抽出来,展开。信很厚,千依看到最上面那张,发黄的信笺上,略显潦草、却又洒脱率性的字迹。涂涂改改,那种彷徨纠结,当时心境可见一斑。
“芳菲,出发在即,忽然千头万绪涌在心头,不知道为什么,突然惶惑不安。我该高兴的,不是吗?回想从前种种,如同一场荒唐的梦。如今,好像就要梦醒,可我为什么有些不想醒来呢?
我是如此不堪的一个人,命运予我以谎言、辜负、欺骗,我还以更多的谎言、辜负和欺骗。我以抗争为乐,所有的苦痛和不堪,都不曾撼动我分毫。
但有些东西,竟然可以。
到此刻,我仍旧不明白,何谓爱,它又是从何处而来,会到何处而去。但那一晚,于大雪纷飞中,我懂得了你那一夜走进少铭大牢里的心,你的勇敢和决绝,也懂得了妈妈奔向那个男人的心。无所谓对与错,值得或不值得,只是那一刻谁都撼动不了的,属于我自己的,心甘情愿。如飞蛾扑火,虽死不悔。
我不相信的。可,我好像又快要相信了。芳菲,你告诉我,我该信吗?
芳菲,我多企盼与你和小四重逢,渴望将你们拥在怀中,渴望我们余生在一起海阔天空。或许马上就能重逢。但若如果你没有等到我,不要难过,那或许说明我同你一样爱上了什么人。
请一定好好活着,为你自己。不为小四,不为少铭,也不是为了我。为了你自己,好好活着,活成你能成为的,最好的样子。”
“她最后没有去找你们?”千依问。
明齐摇摇头,“我们后来才知道,原来这封信寄出来没多久,姨姨就不在了。看了信,母亲也才知道,当时姨姨哪里来的钱给我们。还有,她和陆叔叔的种种纠葛。母亲说,一个人一辈子都会遇到一个真爱的人,姨姨应该遇到了。我们不要难过。”
明齐将陆云从的信轻轻拆开,二十多年后,明蓁终于有机会读到这封信了。
“明蓁,此刻你是不是已经到了家中,见到了牵挂的人?而你,离开了,就变成我的牵挂。将心比心,我甚至懂得了你要离开的决心。
抱歉你下了船就看到我的信。我不知道,你是会打开,还是看也不看付诸一炬?我不知道。也许永远都不会知道了。其实,我害怕知道。
我以为苦难已经给了我足够的胆色,但我才发现,在你面前,我永远是那个胆小懦弱的人。我是如此的胆小,我的爱不能宣之于口,我不敢求你留下,不敢求你的爱,不敢问那夜你是醉是醒,是梦是真。甚至不敢问你,你的心里有没有我,哪怕只是一点点?我那一点残存的可怜的自尊,再也承受不了你的蔑视和冷漠。但我也想通了,你也是一个没有得到过很多爱的人。那么就把你的爱留给自己,请允许我来爱你。
旅途累吗,有没有晕船,那里的饭还吃得惯吗,还睡得好吗?你说没有见过海,现在,你终于看到了,会很高兴吧。我能想象到你趴在船舷上望海时脸上的表情,又激动又兴奋。我多希望那一刻,我就在你身后,然后,你转过头,就能看到我。
晚上的你,一定也会去甲板上吧?你看到海上的星了吗,很美,是不是?犹记得我第一次乘船见海,直至夜半,无法入眠。披衣走到甲板上,就撞见了海上的星空。
海面无垠,人在船上,恍然不知身在何乡,将何所往。仰首看左、看右,看前、看后,只有茫无涯际的星空,与海相接。耳边巨轮破浪的声音也消失了,天地间好像只有我一个人。美得如此震撼,难以言表。
我想着,有朝一日,也要和那个人一同看这美景。而我的愿望也变成了,在每个春日里,有人陪我一起在玉兰树下喝茶看云,看月升日落,夜静星河。
海风吹着,把星光也晃动了起来。有的星聚在一起,有的星孤零零闪亮在天幕的某个角落。每次看到你的眼睛,我就会想起那一年海上的孤星,那么亮,那么远、那么冷。我伸出手,触碰不到半点星光。
我站在星空之下,看着星,但又好像是星在悲悯地看着尘世里微不足道的我。只感觉到人是如此的渺小,宛如尘埃,短短数十载的生命,和这宇宙比起来,算什么呢?我为了什么而活着,如果人注定要经历苦痛、离别和死亡,那么生的意义在哪里?
又,为什么让我遇到你呢?
我在牢里的恩师老状元说过,不是所有的问题都有答案,人生说到底都是各自走自己的路,寻找自己的答案。可我累了,不想再找了。就坦然接受一切吧,或许,这就是我反抗不了的命运,而你,就是我的命中注定。
就当这命运是我奉若神明的戏本,即便知道,或许会是王宝钏,十八载破瓦寒窑把身存,面黄肌瘦容颜改,忍饥受饱不回心;或许是罗成,四面俱是天罗网,马陷淤泥无躲藏,雕翎箭下丧无常——不管是什么,都要义无反顾地唱下去,奔向早已注定的结局。
我努力克制自己的残暴、自私、偏执、狭隘,说服自己放开紧握的手,自欺欺人:我们看着同样的月,看着同样的星,吹过你腮边的风,终有一日也会在春天吹动我庭院里的树,赠我落花满地。
如果,这是你想要的,那便试着给你。
你说想变成一个布娃娃,不做布娃娃可好?就去做你的星。书上说,‘人类的智慧就包含在两个词中,等待和希望。’如果此生无望,那么愿来生,我成为一片海,永生等待盼望。或有一日,会有一颗星,坠进我怀。就当是你看遍了江河湖海,有一日,会愿意为我归来。”
千依看得泪目,怎么会有人爱得这样卑微?她忽然又想起了她的齐叔叔,何尝不也是这样怀着一份无望又不可磨灭的爱,默默地爱着?
“这两个人,是不是到死都不清楚对方的心意呢?”她轻轻叹。
“我想,姨姨选择开枪的那一刻,已经表白了她的心意了。姨父一定也会知道的。”
明齐在墓边种下了一棵玉兰树,在树下,他将那两封信点燃。字灭魂逐,心事成灰。温柔的春风将那纸灰卷起,寄赠于过往。看着那灰在空中沉浮,人也有些恍然起来,仿佛那是从久远岁月里飘来的尘埃。
那尘埃是自一把上下翻飞的鸡毛掸子上升起的,又落在了才擦拭干净的桌面上。桌上的台历,这一页上印着红黑相间的字,“腊月二十四”。
那灰尘也飘到了明蓁的鼻端,害她连打了三个喷嚏,刚才不知道打了多少个了。她一恼,扔了鸡毛掸子,往罗汉床上一躺,“不干了不干了,谁家少奶奶还要干活啊!”陆云从今天也不知道犯了什么神经,一个下人都不让进宁园,非要拖着她打扫庭院。她掸灰,他擦桌椅扫地。
“没听过腊月二十四,掸尘扫房子,除尘(陈)布新接福气吗?”
见明蓁摇头,他便认真解释起来:“除尘也是除陈,既是打扫室内屋外,亦是理头刮脸沐浴更衣。老一辈人说,‘理理头,刮刮脸,有点儿晦气也不显。’”陆云从弯腰将鸡毛掸子捡起来。
明蓁抱怨,“可屋里屋外又擦又扫,衣被用具又换又洗,就我们两个做,要累死的。就不能让我当个只会好吃懒做的少奶奶吗?”
“年节里不许说‘死’,不吉利。”陆云从擦着博古架肃然道。这是他们的小家,他怕旁人会将她存在过的痕迹擦去,所以必要她的手再留下独属于她的气息。
明蓁叹了口气,忽然眼珠子一转,跳到他身边,歪头瞧着他笑,“那我给你‘除陈’好了,你头发长了、胡子也长出来了——我来给你理头刮脸吧?”
“先打扫。”
明蓁本就是想一出做一出的人,哪里肯依他?“先理头刮脸嘛!省得这边扫干净了,又弄得到处都是头发茬子。”
她抢了他的抹布扔到盆里,又推又拉把他弄到椅子上坐下,在衣箱里翻出一张旧床单,围到了他身上。她摘了他的眼镜,令他举着镜子,拿了剪刀就在他头上胡作非为起来。
不时有头发从眼前飘落,他想,怕是一时半会儿没法子出门见客了。
明蓁对自己的手艺很满意,捏着他下巴左右端详,“刮了脸就更好看了。”
更好看?她原来也觉得自己好看吗?
明蓁小跑着去盥洗室取了剃须膏,才上市的剃须膏,直接抹到脸上就可以用了,不再像过去一样还要用剃须刷将剃须皂打出泡沫。明蓁在他脸上糊了半张脸的剃须膏,如今的剃须刀的形状也不是她从前用的那种,适应了好一会儿才顺手。
她长久做体力活,腰不能久弯,索性坐到他腿上。离得太近,倒叫他的目光没处放,连呼吸都必须克制。
“好了没有?”他有些不耐烦道。
“别着急啊,慢工出细活。”她刮着胡子,又发现头发有没剪好的地方,赶紧拿了剪刀修头发。三心二意,弄了老半天。直到刮完了脸,她拿毛巾擦干净他脸上的膏子,摸了摸他光滑的下颌,非常满意。
“瞧我这手艺,真不错!我怎么觉得以前给人刮过呢?”
“你以前给我刮的。”
“哦,难怪了。哎呀,真好看。”
他的耳朵慢慢晕红了。“嗯。”
“我说我头发剪得好看。”
他又“嗯。”不管她说的是什么。
明蓁忽然又发现头发有一处翘起来了,抬手用剪子去修。虽是隆冬,房里壁炉烧得旺,她就只穿了件蓝色法兰绒V领睡衣。他的目光正好在她的脖子处,细白颀长的颈子,没有任何首饰。他觉得他应该送她点什么,挂在那里,填补空白。
她的衣服蹭到了他的脸颊,温暖柔软的触感,一如此时难辨真假的温情。
她忽然“哎呀”一声,也将他凌乱的心绪瞬间拉了回来,“怎么了?”
“没事,不小心戳到手了。”
他把手从床单下伸出来,拿过她的手查看,食指尖渗出了血。他把她的手指放进嘴里吮吸,用舌轻轻抚慰着伤口。
明蓁能清晰地感觉到他柔软的舌,脊背发麻,连脸上正撑着笑的肌肉都麻木了一刻。
她把手抽回来,龇牙,“像吸血鬼。”她笑。顺手擦掉了他唇边一点鲜艳刺目的血迹,不让心底的野兽嗅到血的气息。
“好了,我除完‘陈’了,剩下归你了。”她拿掉围在身上的床单,用痱子粉扫他脖子。
他往镜子里又端详了一眼,确实还过得去。但听见她要躲懒,又把鸡毛掸子塞进她手里,“接着打扫去。”
明蓁嘴角一垂,“不是说好的吗?”他不理她,都是她自己说的,他可没有同意。
这油盐不进的样子,真是容易激起人的征服欲啊。明蓁挥了挥鸡毛掸子,“打扫可以,我要喝酒。”
“才好几天?何况还吃着药,不能喝。”
“就喝一点,就一点。”她把两个手指捏在一起,以显示她要的不多。但他态度很坚决。
明蓁剜了他一眼,见没有商量的余地,便将胳膊往他脖子上一圈,挡着不让他干活,“就喝一点,我去打扫还不成吗?”
她的双眼亮得很有侵略性,耍赖起来,也不是娇美那一挂,是蛮横霸道的美丽。
他不看她的眼,偏开脸,继续擦博古架的隔层。但她的脸又挤到他面前,不叫他躲开。现在满眼都是她了,还怎么干活呢?
“就是上回没喝完的那什么茶色波特酒,甜甜的,有浆果香的。我就想喝那个,又不是烈酒。”
“不要想了,那是加烈酒,你酒量不好,酒品也差。”有一回她喝了酒,晚上就发酒疯。
“我兑果子露喝还不行吗,又不是烈酒。”她圈紧他的脖子,他差点要喘不上气了。
他被闹得没办法,只好叫人从酒窖里把那半瓶酒拿了过来,监督着她兑了果子露。
明蓁喝了一口,发出舒服的叹息,“好久没喝酒了”,然后冲他举了举杯,捡了鸡毛掸子,果然是干起活来。
可她哪里会老实呢,东扫一下西扫一下,灰扬得到处都是,他刚擦过的桌子也白擦了。但他一点怨言都没有,甚至希望永远打扫不完,时间可以流淌得慢一点,再慢一点。
他蹲着,认真地擦着写字台抽屉上浮雕的蝠磐纹,每一个罅隙都不放过。等到他注意到明蓁好久没发出声音时,抬头一看,她竟然站在椅子上,正拿着把扇子鼓着腮帮子忍笑。
“你干什么,下来。”
明蓁却是笑出了声,“这个书生蛮像你的嘛,我别不是照着你画的吧?”
“下来!”他又冷声道。
明蓁看了看扇子又看了眼他,瘪了瘪嘴,摇摇头,“不过,下回可以再画美一点……”然后再忍不住,哈哈哈哈笑起来,活像夜市里遇到的调戏良家的臭流氓。
他的耳朵脖子都烧红了,一言不发地走过去,拦腰把她抱下来,夺了扇子,把她往门外一丢,“你去擦对面!”
明蓁笑得上气不接下气,“好啦好啦,又不是没见过。”他却“嘭”的一下把门关上了。明蓁弯腰拿起刚才悄悄藏到门口的酒,得意地甩着鸡毛掸子去了对面。
陆云从拧了干净的毛巾继续擦家具,可擦着擦着,忽然想到了什么,丢了抹布就往对面跑。
房间里没有人,密室入口敞着,他的脑子“嗡”的一下。稳了稳心神,快步走过去。明蓁果然已经在密室里了,正饶有兴致地研究那铁项圈,时不时喝一口酒。
他忽然迈不开脚了,只能静静站在她身后,看她摇了摇酒瓶子,怪道:“这么快就喝完了?”
也不知道她什么时候把酒瓶子偷去的。
明蓁似也感觉到有人的存在,她转过身,笑着道:“呀,不晓得你好这一口。”
他只是默默地看着她,看着她拿着项圈一步一步走到他面前,将项圈扣在他脖子上,铁链哗啦作响。她笑道:“像狗链子。”
他不知道为什么此刻的心情是这样的,平静,期盼……
仿佛真是两条狗,在末世的长街相遇到同类。
她贴近他,醉眼迷离,“嘘……不要让人听见了,不然要把咱们关进精神病院去了……”
他俯身吻住她的唇,将她的话悉数吞没。
她应该醉了,站立不稳。她抓起他的头发,将他的脸抬起来。他感到头皮微微的扯痛。
“我们睡觉吧!”她说。
他喉结上下滑动了一下,在听到明确指令前的安静。
“嗯!”她又肯定地嗯了一声。
她将瓶子里的酒全部倒进了嘴里,扔了瓶子,然后贴着他的唇,渡给他。她的鼻息里都带着酒气,他也跟着醉了。可心又痛得要疯掉,她只是为了麻痹他,为了让他相信她失忆,为了,逃跑。
可他拒绝不了。因为也醉了。
她噙着笑,是他们两个人才懂的笑,是他们两个人才能分享的秘密。只有他们才敢的,腐败里的沉沦。他们都不怕,因为此刻他们在一起,再不孤单。
放下所有的自尊、防备,伦理、道德。可以一起上云间,也可以一起下地狱。
他将自己投身于深渊,落水声是一声长长的鼻息。一直坠落下去,却又像永远也触不到底。他得不到她的心,却如朝圣者一般,走在通往她心底的路。匍匐、叩首、膜拜。
心和心可以这样贴着,各自跳动,各自撞击着胸腔。这个夜晚,落了玫瑰色的雨,他们在泥泞里惊醒,又在泥泞里睡去。
他终于把种子种在了春天里。
他没睡,不敢睡。她枕在他的臂上,她睡在他的怀里。他忍不住想知道,她只是醉后无状吗?甚至不敢掐自己一下。他必须保持安静,怕“百计用心终上错,一场大梦到头空。”他怕只要一动,梦就会醒。但他终于知道了,他是她的唯一。
自分开后,明蓁第一次梦到芳菲和小四。她站在未靠岸的船上,船怎么都靠不上岸。芳菲和小四手牵着手,站在岸边。
“明蓁,你是不是不来找我们了?明蓁,你是不是不要我们了?明蓁,你忘了答应过少铭什么了吗?”
“少铭,芳菲……”
他听见她在叫那个人的名字,眉头紧锁,不知道梦到了什么,表情那样痛苦。
眼泪从他眼眶里掉了出来,他紧紧抱住她,“不怕,不怕……”只是噩梦,梦醒了,就好了。他轻轻为她哼着安眠曲,她在他怀里重新宁静下来。
明蓁刚才醒了。直到感觉他应该睡着了,她才睁开眼,心中长长叹息……我该拿你怎么办?最后,她轻轻在他眉间落下一个吻。
“咚,咚,咚……”洛州钟鼓楼的晨钟响起,天亮了,将尘世里无数的秘密留存于黑夜。
“咚,咚,咚……”暮鼓声后是一声接着一声的晚钟。晚风卷走最后一片纸灰,也飘远了。
“你说,这些灰会飘到哪里去?”千依怔怔地问。劳生几何,千嶂重叠,归路迷离。
“很远的地方。”明齐说。过了好一会儿,他问:“荣小姐,你相信来世吗?”
荣千依的目光收回来,转头望向他的眼睛。
想起去年她在国家大剧院听马勒第2号交响曲,开篇就是死亡。听着听着,她心里也在想,生命是什么,生死是什么,活着的意义是什么?有一段乐曲,让她感到无比的哀伤绝望。但接下来的乐章,是回忆,是复活。有两句歌词她很喜欢,“你被播种,直至再次开花!”“要相信啊:你的诞生绝非枉然!你的生存和磨难绝非枉然!”
“我想,每一个相逢、相遇,都有意义,死亡也是。我愿意相信来世,相信相爱的人,终究会相遇、重逢,在某年某月某个地方。”
明齐微微笑了一下,看向墓碑。
他们的结局并不是世俗的皆大欢喜,但都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是啊,或许谁都无法挣脱命运的绝望,但爱会让你知道,万念俱灰后,仍有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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