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子调头,很快重新驶上高速公路。
只是这一次,我们都再也没有了听歌和哼歌的好心情。生死未卜的夏花让我们的心情都坏到了极点。我在车上几乎打遍了所有医院的电话,均没有查到夏花这个人。
“会被带回家了么?”阿南说,“或者也不是什么大病,就是太累了。”
“我知道于秃子的家在哪里。”我说,“我去过。”
“那就去看看。”阿南说,“知道她安全,我就放心了。另外,等找到她,把钱还给她,也转告她,她什么也不欠我。过去的事,都过去了。”
“要是找不到呢?”我问他。
他沉默了一下说:“那就直到找到为止。”
“你们为何分手?”事到如今,我不想再跟他绕弯子。
“说来话长。”他说,“真不知该如何说起。”
我相信他说的是真话,也不再逼他。车子在高速公路上飞驰,我忽然想起了毒药,他昨夜留在我身上的余温犹在。明知不能够拥有,却还是有剪不断的贪恋。这个不知道为了谁非要赶早班飞机回去的人,如果知道夏花出了事,不知道他会是什么样的心情?
可是,我们连电话都没来得及互留就已经分手,还说永不再见。
一路上,由于各怀心事,我和阿南几乎都没什么对话。到了市区,按照我的提醒,他很快把车开到于安朵家门口。几年未见,我对这里几乎没有任何印象了,本想直接奔着小路而去,但却怎么都记不起来那条小路的位置。只得回到院子所在的大门前。这里没有想象中的恢弘和气派,可能是天气太冷亦或缺乏悉心料理,庭院中的树木统统掉光枝叶,不远处的主楼建筑,看上去也似有说不出的委屈和悲伤。
“要是有人在,不要提钱的事。”阿南叮嘱我说,“我把车开远些,在前面等你,你出来走五分钟,就会看到我了。”
我点点头跳下车。
我用我职业律师的头脑来思考这一切,我不肯相信夏花真的“生病”,如果于德海真的像毒药说的那样老奸巨猾,谁知道这一次的婚礼是不是用什么奇怪的条件勒索达到的呢?那一箱子钱,怎么说也有两三百万吧,难道夏花付出生命的代价,要换的就是这笔钱,用来还他欠阿南的债么?于秃子真就这么傻,还是早就知道了夏花的阴谋,只等着她跳进去呢?
无论如何,为了阿南,先找到夏花是最要紧的事。
八九点钟的夜,开始凉意四起,我裹紧大衣,深吸一口气,按下了门铃。
按了好几次,才看到门铃上方的红灯心不甘情不愿地亮起。
出乎我的意料,门口的传声器竟然传来于安朵熟悉的声音:“哪位?”
我转过脸,看着顶部安装的摄像头,好让她看清楚我的脸。
“马卓?”她似乎不相信那是我,用怀疑的口吻说。随着电子大门缓缓打开,我终于得以走进这个门庭冷清的豪宅。
于安朵探出半个头来,像是怕吵到别人一样,用微弱的嗓音,小心翼翼地对我说:“马卓,有事?”
我点点头,直截了当地说:“我找夏花。”
“进来再说。”她看我一眼,折身往里走。
我跟着她轻手轻脚地走进她的家里,竟然看到于德海。他身上穿着一套看上去十分昂贵的西装,脱了鞋,大半个身子陷在沙发里,像是睡着了。
新婚之日,竟然闲卧家中,不知这是哪一出。
于安朵对我做了一个“嘘”的手势,带我进入她的房间。
“说吧,你找她有什么事?”回到房间,她立刻换了一种口吻,与上午不同,我听出了这句话里明显的挑衅和不信任的意味。说完,她走到窗子前,一把拉上了窗帘,气氛一下子变得诡异起来。
我努力观察她的房间,看不出什么异样。我相信夏花如果真的被藏匿了,也绝不会是在这个房间。
“我打电话到酒店,说她进了医院,我不放心,所以来看看。”
她仍然维持着矜持:“马卓,夏花已经是我爸爸的新娘子了。这件事今天为止已经全市都知道了。我们可以保证她的安全,也绝对会保证她的安全。而且,我再说一次,这是于家的事,不是夏家的事,夏家的女儿已经出嫁,你该明白我的意思。”
我说:“我只是不希望她有事。另外,我有些重要的话要告诉她,所以,请让我见她一面,好不好?”
“她不在家。”于安朵说,“我也不知道她去了哪里。”
“你问过你妈妈了吗?”
“够了!”于安朵说,“马卓,恕我直言,我认为你和夏花的交情,还没有到这个地步。甚至,我有理由认为,是你和什么人合伙,把她藏了起来,然后跑到这里来闹事……”
我简直无语了。
“你来这里到底为什么?”她用锐利的目光瞪着我。
“我找夏花。”我说,“我怀疑她出事了。”
“或许你应该去问问他弟弟,这是一个阴谋。”于安朵叹息说,“想不到过了这么多年,他还是那样的没出息。”
“你误会他了。”我说。
“谁?”于安朵问。
“毒药。”我坦然地答。
“你们不是分手了么,还是你也参与了这件事情?”于安朵靠近我说,“如果不是,也不想惹麻烦,我劝你现在就走出我的家门当做什么都不知道。每个人都要为自己所做的事情买单,就算你插手,结局也不会改变的。”
“你是说那些钱吗?”我直截了当地说,“如果你让我找到夏花,我保证把那些钱给你找回来。”
于安朵愣了好一会儿,这才问我说:“你凭什么让我相信你?”
我指着她那张大床说:“我还记得你躺在这里跟我说过,每个人身上都拴着一根死亡线,这头连着一个人,那头连着另一个人。你忘了么?我还记得,他疯狂揍我的那一夜,是你救了我,把他打晕,让我快走。我们是朋友,这些我都不会忘记。”
“朋友?”她有些不相信地说,“你真这么想的吗?”
“一直这么想。”我说。
“好吧,让我告诉你,”于安朵终于肯对我说实话,“我们也正在找她,她在婚礼前晕倒,我们把她送进了医院,结果她从二楼跳窗跑掉了。”
“怎么可能从医院跑掉?”
“这是早有预谋的事,她挪走了我爸二百多万元资金。她本来想在婚后一走了之的,谁知道会在婚礼前就晕倒。”于安朵说,“不过,就算她机关算尽又如何,还不是一样短命!”
“短命,什么意思?”听于安朵这么一说,我心都提到了嗓子眼,看来在写“绝笔信”时,她早就明白这一切。
“她得了一种病,叫红斑狼疮。”于安朵说,“医生说她的病情已经很严重了。她是趁人不注意,从医院二楼的窗口跳下去的。那里是个小花园,所以没人看见。我只能说,她是要钱不要命。就算拿了那么多钱又有什么用呢,还不是要亡命天涯,不知道有没有福气享受!”
刹那间,我脑子里浮现出曾经在夏花脖子上见过的红色块状的东西。这让我确认于安朵没有撒谎。关于这个病,我只从小说里知道过,那本轰动一时的网络小说,女主角轻舞飞扬得的就是这个病,男主角不过去给她倒了一杯水,她就永远地离开了人世。读这本书的时候我才念初一吧,对网络的了解还少之又少,但是到结尾的时候我肯定哭了,一个人,躲在县城我那个小房间里,哭湿了很多张纸巾。
“你去找她吧。”于安朵说,“如果找到她,我希望你能劝她回来。我爸都五十多岁了,他放弃了很多东西,想要跟她在一起。只要她肯回来,我相信我爸什么都不会计较。不然,事情闹大了,恐怕谁也担待不起。”
我很想说:“她都快没命了,还担待什么呢?”
但想到其实她心里也难过,我最终什么也没有说,只是点了点头。
于安朵面对我,捞起袖子,给我看她曾在自己的胳膊上划的道道伤口留下的痕迹。那一条条肉红色的伤疤,使我回忆起多年前在花蕾剧场她和我的那场谈判。
“还记得吗?我本来可以索性整掉它,但我没有,你猜为什么?”
我没出声,她自己回答:“是要我记住,别再为爱犯傻。爱情啊,爱到最后都是要人命的。我不可以再犯同样的错误。”
我伸出双臂,抱了抱她,完成了她上午面对我时那个未完成的仪式。
“马卓。”她在我耳边说,“我真的不爱他了,你应该为我庆幸。可怜我爸爸为了筹备婚礼的事已经两天没合眼,现在婚结不成,他却累倒了。这么拼命地追求,其实最后还是一场空。相见不如怀念,能见不如不见。这才是爱情的真谛啊。”
我知道,她还是在乎他的。只是已经没有了任何可以说爱的理由。这到底是她的幸还是不幸呢?在我的心里,也没有答案。毕竟那些轰轰烈烈爱过的时光,才是我们曾经年轻过的最有力证明,所以,谁真正敢说自己对过去真的再无一点留恋?
但成长或许就是如此,从不怕伤害到不敢言爱,不过是一寸光阴的距离。
临走时,她给了我一张写着夏花电话号码的纸片,说:“找到夏花记得联系我,一定。我爸为我操过那么多心,现在,轮到我照顾他了,我不想让他不好过。”
她的话说到我心坎里。
对阿南而言,我又何尝不是这样。轮到我来照顾他,这一天,我等了很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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