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历史军事 > 乱清 > 第六十六章 杀机如潮

可叹者一——

    在原时空那场叫人刻骨铭心的水战中,直到以“扬武号”为旗舰的船政水师全军覆没,闽江口至马尾的“层层相连、环环相扣”的天险,都几乎没有派上过任何的用场。

    一八八四年七月十四日,第一艘法国军舰“阿米林”号缓缓驶入闽江;一八八四年八月二十三日上午十点,法国驻福州领事白藻泰照会闽浙总督何璟,法国舰队将于是日开战,攻击船政水师及岸上目标。

    下午一时五十六分一十三秒,法炮舰“野猫号”桅盘里的哈奇开斯五管机关炮猛地咆哮起来,马江之战正式爆发。

    七月十四日至八月二十三日——

    整整四十天的时间内,法国军舰一艘接着一艘,从容进出闽江,自闽江口上溯八十余里,直抵马尾水域;而中国的沿岸炮台群和船政水师舰队,眼睁睁作壁上观,由始至终,未做任何的干涉。

    就是说,开战之时,一切天险——什么“五虎把口”、“双龟锁口”、“双鬼拍门”、“铜铁交绕”——统统已在法舰之身后了。

    如是,再怎么“层层相连,环环相扣”,又有何用?

    扼腕之余,不禁要问,何以至此?

    原因简单而讽刺:

    彼时,中、法两国虽然早已在越南大打出手,然而,都未向对方正式宣战,按照万国公法,中、法非“处于交战状态”,外交关系是“正常”的——不然,也不会有法国驻福州领事照会闽浙总督之事;而福州为开埠商港,按照条约和公法,法国军舰有权同其他国家舰船一样,自由出入福州港。

    “会办福建海疆事宜”的张佩纶唯一能做的,就是通知闽海关以及“沿海、江各处”,禁止为法舰提供引水服务。

    这条禁令,如果能够得到严格执行,还是可以给法国舰队对造成很大的麻烦——闽江的天险,可以因之在一定程度上得到利用。

    前文提及的“阿米林号”——进入闽江的第一只法国军舰,就因为不熟闽江的水文,在“金刚脚”附近,触礁搁浅,水线以下,破了一个大洞,狼狈不堪。

    这也是“阿米林号”未能参加马尾一役的原因——堵漏之后,匆匆退出闽江,前往马祖岛抢修;之后,又在武装运输舰“梭尼”号的护卫下,驶往香港,入坞大修。

    “天险”二字于闽江,确实不仅仅是个形容词。

    然而,张佩纶的命令,只对中国人有效;而闽海关内,还有相当数量的外籍职员。

    法国舰队统帅孤拔,以每人四千两白银、双倍引水费的巨额报酬,收买了闽海关的五名外籍引水员——两个英国人、两个德国人、一个意大利人,轻轻巧巧的解决了舰队引水的问题。

    而因为中、法两国并未宣战,其余国家并无“中立”义务,这几个外籍海关职员的行为,虽然极不道德,却没有违反任何法律。

    在七月十四日至八月二十三日的这四十天内,孤拔非但用银子解决了舰队的引水问题,更有极充分的时间,从从容容的将闽江水文摸的熟透,甚至反客为主,在对船政舰队发起进攻时,将闽江的特殊水文,变成了法国舰队的利器。

    闽江口是一个典型的强潮河口,涨潮、落潮,其潮差,最大可达七米,平均大于四米,十分惊人;潮波沿河上溯,逐渐衰减,其潮流界——即潮水上溯之最远点,可抵洪山桥——距长门一百零二里;其潮区界——即潮水动力影响之最远点,更可抵侯官——距长门一百一十八里。

    长门——就是“双龟锁口”于先、“双鬼拍门”于后的那个长门

    闽江口至马尾,不过八十余里,就是说,整个马尾水域,完全在强潮影响范围以内。

    马江江水每天上午涨潮,午后二时前后,开始退潮,于是,孤拔就将开战时间,设定在下午二时,而其用意在于——

    涨潮、落潮,潮水涌动,碇泊的军舰的舰位,会发生明显的、乃至一百八十度的变化,根据观察,落潮之时,泊于船政厂区前的“扬武”等中国主力军舰,受潮水推动,会形成舰艉对向法舰之局面,此时开战,法舰将得以直接攻击中国军舰火力最薄弱的舰艉,置中国舰队于最被动、最不利之窘境。

    如前所述,一八八四年八月二十三日下午一时五十六分一十三秒,法国舰队打响了进攻的第一炮。

    一切皆在孤拔算中。

    主动、被动,判然分明,这样的仗,未战已可言胜败了。

    再考虑到对阵双方实力之悬殊,当“野猫号”的哈奇开斯机关炮射出第一梭炮弹之时,此役之结局,其实就已经注定了。

    马尾一役,法军投入军舰十艘,总吨位一万五千六百七十吨。

    而整个马江战役,即马尾一役再加上其后的“通航战”——法国舰队由马尾出闽江口,得先走八十里的水路,这个时候,沿岸的炮台群就不能沉默了——法军共投入军舰十三艘,总吨位二万二千一百三十五吨。

    这个总吨位的数据中,还不包括武装运输舰“梭尼号”。

    另一方呢?

    全军覆没的船政水师,一共十一艘军舰,总吨位九千九百一十二吨。

    法军的优势,极其明显。

    而且,这些数据,还远不足以说明双方实力之差距。

    船政水师的十一条军舰,除了两条小小的蚊子船“福胜号”、“建胜号”为铁肋木壳之外,其余舰只,尽为木肋木壳。

    反观法国舰队,只有“窝尔达号”一舰为木肋木壳,其余诸舰:排水量居舰队第三位的“杜居土路因号”以下,皆为铁肋木壳;排水量最大的两条军舰,“拉加利桑尼亚号”、“凯旋号”,为铁甲舰。

    这个优势,是压倒性的。

    狮子插一句:介个“凯旋号”,可不是本书中“北京—东京”舰队的“凯旋号”哟,原时空的这个“凯旋号”,排水量四千五百八十五吨,“北京—东京”舰队的“凯旋号”,可没有介么大,而且,也不是铁甲舰。

    再看武器:

    参与马尾战役的法军十舰,共装备各类型号、口径火炮一百三十一门。

    船政水师十一舰,拢共只有火炮五十一门。

    而火炮质量之差距,更较数量之差距为大:

    船政水师的五十一门火炮之中,有二十二门为落后的前膛炮,占总数的百分之四十。

    这种前膛炮,早已为海军强国所淘汰,法国舰队是一门也没有的。

    口径上,法舰炮更具有压倒性的优势。

    还有,法国舰队的一百三十一门火炮中,包括了一定数量的哈奇开斯机关炮,这种新锐武器,多安装在桅盘之内,居高临下,弹如雨下,对体量较小的木制舰船的露天火炮甲板,有着毁灭性的打击能力。

    这种机关炮,船政舰队一门也没有。

    另外,法国舰队中,还有一种船政舰队见都没见过的秘密武器:杆雷艇。

    强弱对比如斯悬殊的情形下,船政舰队唯一的机会,就是先发制人。

    马江江面狭窄,不存在多少机动、回旋的空间,这一仗,什么阵势、队形的花样都是谈不上的,基本上,就是个“排队枪毙”——彼此对轰,谁先扛不住谁输。

    而对阵双方距离既近,命中率必然就高,很有可能,一、两轮炮轰出去,便可以分出胜负了,所以,先动手的一方,占有不言而喻的优势。

    如果这个“先发制人”还是出敌不意的话,那就更加的妙了。

    嗯,对了,就像本书升龙战役我越南分舰队伏击法舰“蝮蛇号”、“梅林号”那样。

    问题是,船政舰队能够“先发制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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