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言情 > 手牵手项夏走 > 李娜

她的妈妈,一生结过三次婚。第一次,是和她的爸爸,生下她。

    第二次,是她八岁那年,一次大吵后爸爸提着包离开了家,不久后妈妈再嫁。第三次,她十二岁,已经大致懂事,能够看似平静的接受又一次离合聚散。

    只是那一年,妈妈对她说,以后你跟我姓吧,改姓李,叫李娜。以后妈大概还要换男人,你就当他们都是猫狗,乐了逗逗,不必在意。这一生,你只是妈一个人的女儿,不认其他。她笑嘻嘻的答应。那时就隐隐感到,妈妈会一语成谶。

    果然一年后妈妈再次离婚,从此以后再不结婚,家里却不曾少过男人。

    她不知道为什么每次来到家的都是那些陌生人而不是自己的爸爸,妈妈也没有解释过。虽然满心疑问,但她从来不会主动去问妈妈。

    从小到大,每个同学都喜欢她,因为她豪爽开朗像冬天里的一把火,一不小心就会燃烧整个沙漠,何况是小小学校。

    她妈妈在她家住的那条街上活得那么风生水起,火树银花,大概也是因为这样的性格。不畏人言,无视规则,热情正直,善良凶猛。

    女人恨,男人爱。

    她并不以妈妈为耻,反而觉得妈妈是自己的骄傲,然而在偶尔母女独处的时候,她渐渐看得懂妈妈的寂寞。

    而最初和夏天成为朋友,只是因为一种歉疚,一种习惯。

    歉疚那天在操场由于自己的性格问题而劈头盖脸的吼了她。

    习惯性的呵护和感染每一个视线内的人,希望成为他们的中心。那个转学生,看上去像一只小刺猬,对人说话时总是小心的赔上微笑,生怕自己的刺伤害到别人,而如果自己不被领情就会沮丧的缩成一团。

    后来被罚打扫卫生的那天她大方的走上前,伸出手来,不出意外的收获到夏天单纯热烈羞涩惊喜的目光。

    被李娜罩过的人,都不会太孤独,都不会受到伤害。很快大家就接受了那只小刺猬,她愉快的成为集体的一员。

    原本以为夏天只会是她许多朋友中最普通的一个,却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渐渐成为了她最好的朋友。

    当夏天和她分享自己最大的秘密,对那个叫项辰的男生的暗恋时,她的心里,是条件反射般冷笑了一声的。

    然后又飞快的自我厌弃。

    正是鲜花开遍的年纪,对美好的爱情有着太多的幻想,因为妈妈的经历,却抗拒自己去傻傻相信。

    这样矛盾的阴郁的自己,在最好的朋友面前也不敢表现,看着朋友的沉沦,像在看一场小小的戏。

    项辰离校的时候,她曾以为,一切都结束了。

    就像妈妈有过的爱情,和每一场青春电影。

    很多人喜欢追梦这个词,那是因为真正去追的人太少,人一旦认识到自己的前方是梦境,就会望而却步。

    没有人喜欢做傻子。

    但是她有些震惊的发现夏天变了,上课认真听讲,下课不再与她牵手逛操场,而选择了勤奋刻苦的去学习,当初她只不过是随口的提议让她与项辰考同一所大学,可那个像傻子一样的夏天居然当真了,原以为她坚持不了多久,这一坚持就坚持了一年,直到裕达学院的录取通知书下来的时候,她才不得不接受这个事实,夏天,她真的是在追梦。

    后来她跟夏天进了不同的大学,她以为自己会一直和夏天保持着密切的联系,可却是自己亲手掐断了她们的友谊。

    夏天去美国后不久,她遇到了一位男孩,那个男孩对她百般呵护,为她唱歌弹琴,恨不得将全世界最好的都给她,起初由于受到妈妈的影响不敢相信爱情,可日子久了,她便也沦陷在那个男孩的怀抱中,那个时候的她真的很幸福,记得当时她把这个消息说给夏天听的时候,夏天很为她感到高兴。

    天有不测风云。不久之后,她发现了那个对她使出百般攻势的男孩开始渐渐的疏远她,女人的第六感总是那样的可怕。

    果不其然在一个星期六的半晚,她在回学校的小道上发现了那个说爱她,夸下海口承诺要海枯石烂,至死不渝的那个男孩在大树下为另外一个女孩弹奏吉他,最后拥吻。看到这一幕的时候,她感觉天都塌了,一道闪电瞬间就劈醒了她,原来所谓的爱真的都是假的,所有的好也都是假的,所有的誓言更是假的。她第一次敞开胸怀接受男孩的爱,可是最后居然以这样的方式收场,她欲哭无泪,只能苦笑的抬头问着天空,爱情是什么?

    为了寻找答案,她开始游走在不同的男人身边,渐渐的与那些不三不四的女人同流合污,逛夜店,抽烟,喝酒,打架成了她的日常,可是她却没有把这一切告诉夏天,她不敢,也没勇气,她在害怕。夏天打电话,她也不接,后来索性换了号码,渐渐的她与夏天便失去了联系。

    前几日的相遇,夏天还是那个夏天,相信梦,相信爱,可是自己却已经如看破红尘般的沧桑。

    看着那个姑娘的笑脸,听着那个姑娘柔柔细细的声音,让自己感受到了一种令人安心的力量,她说不出那是什么,但像极她儿时爸爸未离去前的家。

    况且她的心里一直有一个结,就是要看夏天的没有男主角出席的故事最后会如何落幕。

    仿佛是自己的心里需要一种证明,证明这世上,存在着一种比恐龙还珍稀的东西,叫至死不渝爱情。

    她内心里有两个小人,深藏不露,一个悲伤,一个乐观,都想要一个答案。

    这大概是一件可笑的事情,把自己的命运,自己将去的方向,寄于别人的坚持之上。

    其实一直以来,真正软弱的,对爱情恐惧的,正是她自己。

    她其实一点都不爱那个相亲的男孩,虽然试着与他谈了两年,可依旧对他没有任何的感觉。

    在见到夏天的那天晚上,她躺在床上左思右想自己该去的方向,是找回最初的自己还是继续这么堕落而听天由命,终于她鼓起勇气打了那个男人的电话,然后关机,收拾好衣物,留下一封信,连夜离开了。

    她需要找回那个曾经的自己,人生苦短,她不想一辈子都如这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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