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好运气,老娘请吃鸡,一只别嫌少,两只胖死你!”李娜一边狂啃鸡腿,一边对我大抛媚眼。
我拼命的玩起手机来忽略肚子强烈的抗议。
“你真的不吃啊?”她把油糊糊的嘴凑到我的面前,我嫌弃的往旁边挪了挪。
“不吃!”我悲愤的呐喊。
“我跟你说啊,据英国科学家研究表明,人一旦饿肚子最先瘦的可不是肚子,而是胸!你饿上几天看看,可以成功把你a罩杯缩减成不用bra的!本来就没有什么料,这下你男神岂不是更会失望?”
我低下头看了看自己微隆的胸部,“不是吧……”
“所以嘛,来…陪姐姐啃个鸡腿儿,反正也是你买单,哦……对了,咱还是继续用内在美征服他!”
“你的意思是我没有外在美?!”“你当然有!谁说你没有我和谁急!来,吃腿吃腿!”
……和李娜吃完鸡腿后直奔今天的目的地,某商场。
我从试衣间里出来。
“哇!好淑女,适合你的小清新脸!”
“男人会不会喜欢可爱一点的?”
“那试试这件。”
过一会。
“夏天,我真诚的收回刚才的目测数据,原来你有b罩杯!不错,不错,中等的!”
“哈哈哈哈,这种事我也不好意思纠正你……”
和李娜在一起石头也会变滑头。“嗯,这件衣服完美的诠释了什么叫**都市!我很喜欢!”
“……可是我觉得第一次约会,也许穿保守点更合适……”
……
在鞋柜台。
“这双吧,细高跟,有女人味,显腿长,反正项辰也高。”
李娜递过一双精致的高跟鞋。
“但是这种细跟的走路会脚疼啊……”
“那中跟?”
“呃,但是女人味和长腿什么的是所有男人的最爱吧……”
……
五个小时后,商场里李娜的咆哮震耳欲聋。
“夏天!!到底是想要性感的还是知性的,给个干脆的!要死要活就这一把定输赢!这一下午老娘的鸡腿都已经被你消化干净了!!”
……
最后终于还是按平时的着装风格,买了条黑色打底裤,一件毛衣,一双运动鞋,再外搭一件大衣。
当我一起刷卡的时候,李娜对着小票上的总和超过五位数的单据直接崩溃了。
“夏天,人家说,女人靠外表得到男人一时,靠内在守住男人一世。我看你这几年真的是脱胎换骨,内外兼修了……要是你的男神不要你,你就娶了我吧!求娶!!”
我暴汗。
“请问李娜大小姐,我是何时征服了你的芳心?”
“刚才你刷卡的时候,那气定神闲的霸气……”
“哦……我在美国做摄影师的时候还是存了点钱。”
“存了多少?招也是死,不招也是死……”
“也没有多少啦,大概就是还可以再开两个花店的钱……为什么招也死不招也死?”
“因为同样在社会工作了的我,对比自己空荡荡的行囊,忍不住流下了黯然的泪水……今晚我要喝死,别拦我。”
“喝死之前,再陪我去趟理发店剪下头发……”
那天晚上我没有睡好,想要早点睡,免得明天有黑眼圈,可越是想要早点睡就越是躺在床上睡不着。
李娜真的跑出去了,说是找朋友喝酒,大半夜的才听到回来的门响。
而我的脑袋里乱糟糟的。
时而想起最初在校园里的种种;时而想起在美国时的各种意外与跌宕;更多的是想明天的第一次约会,他知道是我吗?他听到名字的那一刻,想的是夏风妹妹夏天,还是经常很丢人的出现在他面前的夏天?如果他只记得我是夏风的妹妹,我该怎么说;如果他记得我就是高中时那位写大礼堂的夏天,还会记得关于我的什么?打人?领军训服?……胡思乱想中,眼皮逐渐变得又涩又痛,我愈发辗转不安。
一直熬到下半夜,终于才睡去。夜里有梦,梦中的那个美好少年。
……
西餐厅里的音乐舒缓,像情人间优雅而试探的呢喃,项辰先到,他选择了靠窗的一个卡座。
像多年前去送情书的那一次,我对着镜子演练了千百次,可一见到那个少年,脑袋却仍然是一片空白。
上午第一次接到他的电话,电话里他的声音温柔而清冷。
“我是项辰,把地址和时间发到你手机上,注意查收。”
我讷讷的答好。
明明是带着孤注一掷的勇气,却怎么能在这里止步。
服务员看我站在路中间不动,走过来轻声询问,我指指项辰,示意已经约人,而他恰好在此时转过脸来,我们的目光不经意间就撞上。
虽然我的附近还有很多人,但我我总觉得他是在看我。
一秒。
两秒。
三秒。
……
他就这么看着我,不出声,也没招呼。
渐渐的,他坐在那里沉静等待的样子,让我想起了五年前送情书给他时的那个样子。
服务员再次催促的声音终于把我拉回现实。
我横下心,深呼吸了几次,最后眼皮一垂,迈步朝他的方向走过去。
终于站在了他的面前。
“你好。”我鼓起勇气微笑。
“坐。”他优雅的站起身来,手指对面的座位,我看到他的嘴角轻轻弯了弯,那双墨如夜色的眼眸里,看不出意外表情。
他没有问我是谁,也没有问我是不是他在等的人。
这才是我记忆里的项辰,不发一言,就已经成竹在胸。
我再次怀疑自己那夜在酒吧相遇的那位其实并不是项辰。
我们都坐下。
我微低着头,想着应该怎么开口说话。
项辰今天穿了件黑色长款大衣,露出了里面的白色毛衣,以及再里面搭的牛仔衬衣,下身搭的也是黑颜色的裤子,略紧的设计显得他愈发的风神俊朗,双腿修长。
我注意到这几次见面,他仍然只穿黑白灰色系的衣服,但并不显得冷硬,只让人感觉这个男人的精美而从容。
我呼吸困难。
“不知道你喜欢什么,但这里午餐时间上菜很慢,所以还是先点了。”他倒是很自然,不急不徐地说,声音那么近,似乎气息都能感知。
认识他这么多年了,还是第一次他对我说了这么多的话。
“嗯。”我僵硬点头。
“先喝点热茶?”
他很有耐心的把桌上用蜡烛加热的玻璃壶轻轻提起来,取过两个晶莹的小杯子,金黄色的茶汁从壶嘴汩汩流出,空气里腾起细微的白色热气。
他把一只杯子轻轻放在我的面前。
我盯着他的手,他的手指修长,动作却沉稳有力。
我觉得自己这二十几年都白活了,明明在外面被这个社会锻炼的大方得体,甚至在美国跟朋友聚会时还是负责活跃气氛的那一个,但怎么一面对这个人,舌头打结,白痴一般的反应。
在这样自责而羞愧的心情里,我默默的端起面前的小杯茶喝了下
去。
“喂!”一只手及时伸到我嘴边迅速夺下了杯子,但沾到嘴唇的热茶仍然烫得我一个哆嗦。
我茫然的抬起头来,就看到项辰近在咫尺的脸。
那一刻我连疼痛都忘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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