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天,你看着我!”他鲜有的声音里充盈着我所陌生的不悦感。
“我搞不懂,我有什么好怕的,为什么你每次见到我都是这样生死一搏的表情,你那些教训人的胆量去哪了?说吧,这次又做了几次深呼吸啊?”他虽有不悦,但还不忘调侃。
然后,我就真的盯着他看了。
其实是因为震撼得失去动弹的力气了。
他记得我?
他记得我!他记得我!
他记得的,是哪一次的我。
大概过了十秒,他缓缓收回身体,恢复正常的坐姿,目光也终于离开了我的脸,气氛随着他的表情变化而瞬间柔和下来。
我松了一口气,刚感觉自己恢复了说话能力,服务员已经开始掀帘上菜了。
居然是糖醋排骨,酸菜鱼,鲤鱼萝卜丝汤。
我开始以为我们应该在西餐厅里吃牛排。
但是,居然都是我真正喜欢的几道家常菜。
“先吃吧。”项辰恢复淡定的先拿起勺子盛汤。
我机械的拿起筷子,满心的疑问却一个接一个的往外冒。
“你……记得我?”试探着问。
“嗯。”平静的答。
“那你记得的我是谁?……夏风妹妹?还是……”这句话实在不知道该怎么问才好。
他停住勺子,又深深看了我一眼。
还是平静的声音。
“学校,云顶丽都,酒吧,还有机场……恰好我记性很好,应该是你所记得的我都记得。”
我瞬间石化。
带着更多的疑问埋头喝汤。
偷眼看项辰,只觉得他吃中餐的样子也实在优雅,每一个动作,都有着似乎是与生俱来的风华,那个许久不见的背后光环,在此番此景我仿佛又看到了。
哦,是我记忆里的项辰呢!
我贪恋的用余光看着他,心声疑问,这样美好的男人,为什么那个女人愿意放弃呢?
脑袋里不自觉冒出这样的疑惑,我赶快自责的用手拍了一下自己的脑袋,想把它赶走。
项辰察觉到我的小动作,朝我看过来。
我赶快低头吃菜。
头一次觉得香喷喷的肉含在嘴里,怎么嚼都觉得不对。
“你上一次去我公寓的时候,拿了我的东西吧?还有就是前天的时候在我老家动过我桌上的东西。”他慢慢地说,虽然是一个疑问句,但是却被他说成了一个像肯定句的疑问句。
“啊?”我正含着一口肉,惊吓间直接把那块肉的骨头也吞了下去。
幸亏骨头不大,不然恐怕我会被噎死。
这样,明天的头条新闻就是:女子见到男神太激动,吃肉忘吐骨头,噎死在餐厅!
“我记性很好,我那个公寓的房间除了你没有人进去过,至于我老家的东西我父母从来都不会碰我的东西。问一下父母有谁来过,就明白了。”
他又强调了一次记性很好这回事儿,可我总觉得他是故意的。
“那是因为……那封信本来就是我的啊。”肉终于落进肚里,我心一横,不知死活的小声反击。
他没有立刻回答,低头挟了筷青菜,似乎笑了笑。
“我只是奇怪,怎么最近在哪都能遇上你。”
他深深的看我一眼,那眼神里,涌动着某种我看不懂的东西。
他语速很慢地说:“夏天,你让我知道,原来时间真的可以让一个头脑简单白痴型的女生变得这么有城府有心机。”
我不可置信的看着他,原来在他眼里我是白痴型的,然后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变成了城府颇深的人。
前一秒还是天堂,后一秒竟是地狱,心里说不出来的的酸楚。
他怀疑我。
他看轻我。
他觉得每一次的相遇,都是我刻意。
但是,我为什么要委屈,如果我知道他会出现在哪里,我一定会天天拉着李娜去他附近蹲点,假装偶遇。
我就是变得城府,我就是充满心机,我用了五年的时间努力变得坚强,努力让自己强大起来,就是为了未来某一天再相遇的时候有勇气不顾一切冲向前。
可是,为什么我还是觉得好委屈?
原来,爱一个人,是万分的脆弱,脆弱到受不起他一丝质疑。
原来在你年少的时候爱上了一个人,无论你后来变得多么光鲜靓丽,多么的强大,然而一旦重新面对那个人的时候,你就又回到了那样卑微敏感又欢喜稚嫩的少女心情。
好像时光从未流过指尖。
我端正的坐着,低着头,手指僵硬的抓着餐具。
音乐和人声都已经离我很远,我仿佛觉得窗外正是蝉声轰鸣,乌云漫天,同桌在翻动书页,下一秒仿佛就是陈宁悄悄用笔尾轻轻捅着我的腰间。
只要他在我面前,我就能轻易的回到五年前,甚至更早。
眼泪一时间充满了眼眶,努力让自己不要流出来,可是却不受控制,仿佛眼泪的开关在关了许多年以后终于在这一秒“腾”地一下被人打开了。
我腾出手来手忙脚乱的胡乱抹着,却越抹越多,我对自己的狼狈心生绝望。
我应该更大方一点,我应该更优雅一点,我应该向他展现最好的我,最温柔的我,而不是仍然像那个手足无措只会在他面前低头只敢用余光看他他都会不屑看一眼的那个稚嫩的小女孩。
他应该会讨厌我的吧!
眼泪这个东西,一旦流出来,就会难以止住,理性让我停下哭泣,可是却怎么努力也做不到。
我已经不知道该怎么收场,我甚至想如果现在昏过去大概会更好。
项辰在我开始哭后放下了筷子一直沉默,期间有递过纸巾。
我拼了命的想忍住自己的伤心。忍得胸口闷痛。
但是听到他一句轻声的“对不起”后,眼泪却再次决堤。
不知哭了多久,他忽然站了起来,没有打招呼就走了出去。
我一时没有反应过来,只肿着眼睛,呆呆的看着他离去。
他的背影让我想起五年前。
那时我站在大树下,痴痴的看着他的背影,然后却走来了一位女孩,手牵手走向了远方。
那个时候我就应该哭泣的,不,不是,在更早的时候看到他和胡静亲昵对话时,在听到他让我和那个女孩道歉时就应该哭泣的,如果那个时候哭了,会不会现在就不会有这么多眼泪了呢?
原来,我们之间隔着太多太多的眼泪啊。
蓦然,一声汽车的鸣笛声将我从失望痛心的回忆里拉回现实,他走了,他就这样走了吗?不,不可以,我不要再一次放开他的手,绝不可以,错过了那么多次,我不要一直错过。
心一下揪的很紧。
就像那晚在酒吧的那一次一样,我急急忙忙的追了上去,由于起的太着急,膝盖一时间撞上了桌角,发出了很大的声响,但顾不及疼痛。
我知道此刻的我是有多么的狼狈,哭红的双眼,脸颊还残留着未擦干的泪痕,在西餐厅这么有格调的地方,居然是这幅模样,丢人指数不亚于精心打扮登台表演的演员在舞台上的一瞬摔了个嘴啃泥大马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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