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玄幻魔法 > 穿越之媚杀天下 > 第十一章 飘落,碎裂的轻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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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大哥!”赵雪奔向疾风,从地上扶起他:“哪儿受伤了,哪儿?”

    听她如此着急,看她无佯,他悬着的心便落下了。

    疾风自幼是孤儿,没有亲人,在无情的流星阁里也没有朋友。赵雪便是他唯一的牵挂,如果没有赵雪,他甚至都不知道会不会活到今日,或许在上次负重伤时就已经离开人世了。

    “柳玉!”

    小瑞不懂武功,此刻还躺在客栈的床上,睡得呼呼正香,雪娥在杀死柳洁后,便将赵雪引到野外,外面的刀剑打斗声,小瑞也是听不到的。

    “风大哥……”

    “傻丫头,我只受了皮肉伤,不碍事……不许哭,我喜欢看你笑……”

    赵雪此刻才明白:疾风三年多前那次重伤,让他无法再右手使剑,否则依他的武功是不会败在闪电之下。疾风、闪电是江湖中齐名的两大杀手,一样的快捷迅猛,通常一招毙命。

    听到外面的说话声,小瑞才侧耳聆听,是小姐的声音。

    转身来到小姐房间,地上躺在柳洁,小姐正扶着风公子,柳玉蹲在柳洁的身边发呆。

    “怎么了?出什么事了?”

    不懂武功真好,什么都不知道,还可以睡得那么香。

    客栈里的其他的客人被小瑞的惊叫大呼声给吵醒,站在门外看着屋内的人儿。

    “小瑞,快去请郎中,给多少银子都行……”借着烛光,赵雪解开疾风的上衣,胸膛上血肉模糊,如山涧的幽泉,正喷冒着血液。眼泪扑刷刷就往下落,像断线的珠子。

    她在为他哭,疾风心里却充满了阳光。他们之间彼此信任,相互怜惜,为她的眼泪,所有的一切都值了。

    柳玉痴痴傻傻地抱着已经死去的妹妹,无泪,心痛得窒息。

    “小雪,风大哥喜欢看你笑……笑一个给我瞧瞧……”

    赵雪用丝帕紧紧地压住伤口,不让鲜血流出,可只是片刻的时间,血便浸透了丝帕,也染红了她的双手。

    疾风很痛,几近昏厥,可他不能昏,他怕晕过去就再也醒不过来。瞧不见雪婵的笑,听不到她挂怀的声音。

    赵雪勉强露出笑颜,带着伤心的泪。

    “好看……真好看……”

    疾风的右臂有道极长的伤痕,或许当初就差右臂断裂,伤虽好了,可却无法再用剑。

    “小雪,不许哭……一直以来,保护你是我唯一快活的事……”

    “风大哥……”她又想哭,受这么重的伤,还一直在安慰她,鼓励她,他的脸上始终带着笑,笑得令她心痛欲绝。

    “小雪一定要快乐地活下去……就像那些红玫瑰……火火红红的开,又粉身碎骨地变成胭脂……”

    “我又变不成胭脂……”因为他的话,她还是笑了,笑得开心。

    这是他见过最灿烂的笑,他开心的笑着:“要是小雪永远这么开心……该有多好……”

    不,她不要哭。咬住双唇,努力压制着心中的悲伤,她是知道的,风大哥从来不曾给过她任何的压力,也从未说过喜欢她,但他却用自己的行动向她证实了一切,胜过生命的关爱。她不敢看着他,看他那灿烂的笑。

    “郎中来了!郎中来了,让一让!”

    “风大哥,你有救了,郎中来了哦!”

    她起身,手依旧没有离开他的伤口。

    郎中俯下身,握着手腕:“断气了!”

    “你是什么郎中,刚才他还与我说话呢?快瞧瞧他的伤口,快瞧瞧呀!”“听见没有,你快救他呀!要多少银子都行,只要你能救他……”

    赵雪意识糊涂,拽着郎中的衣袖不肯放手。

    “姑娘,他已经死了!救不活了……”

    “不——风大哥,你醒醒,你快醒醒……”

    “风公子!风公子……”

    小瑞在玫瑰山庄时见过疾风大次,她只知道他姓风,所有人都叫他风公子。绿珠姐姐说,风公子才是玫瑰山庄的庄主,她是希望小姐将来能嫁给风公子的。可是风公子,就像一阵风来去无影,很少回玫瑰山庄,说是他一直在替小姐寻找解药。

    “小姐!小姐——”

    小瑞听到身后一响,回头时,赵雪已经昏死在床前。

    雇来的马车夫是个三十多岁的男子,看到屋内的一切,摇头叹息:“真可怜!”

    待赵雪悠悠醒转已经是第二天的午后,一个是思妹而去的柳玉,而赵雪比她更甚,浑身无力地躺在床上,两眼发直。

    那些与疾风相处的记忆,像泛滥的洪,一幕幕浮过眼前,回首起来,她几乎就找不到丝毫的不愉快,全是快乐而幸福的。

    风大哥待她真的很好,一直在默默的付出,只要她交托的事,总是全力以赴,不求回报。她说要风大哥成为玫瑰山庄的主人,但他拒绝了。他说,只要小雪快乐就好。她的笑,是给他最大的回报。

    “小姐,棺材已经准备好了,我想……风公子是不是该入敛了……”

    勉强支撑起乏力的身子,赵雪看着客栈后院门板上的尸体:“他一定很冷!”揭开白布,他还袒露着胸膛,胸前的血已经凝固成红冰。“小瑞,你去买两套最好的衣袍。他们应该干干净净地上路……让老板给我送两壶热水来……”

    他是最怕死人的,可是现在看着死去的疾风,她觉得如此温暖与熟悉。

    用热水一点点擦尽疾风的尸首,才看清胸口是个大窟窿,闪电不光刺了一剑,还用剑锋在他的胸膛转了一圈,这一剑将他的内脏搅碎,她的风大哥又怎会不死。

    是什么人?竟然要致自己于死地,风大哥是为救她而死的。如果不是他及时出现,她一定会死。

    为什么死掉的不是自己?

    重新替他梳了头发,挽成她记忆最美的发髻。与小瑞一起小心翼翼地脱下已经被剑割破的衣衫,换上他生前最喜欢的墨绿袍子。

    “小姐,这是什么?”

    换衣服的过程中,从他的衣衫中发现了一封染着血迹的书信:“吴展堂!”

    柳玉将妹妹的尸体放入棺木,刚进后院就听到赵雪主仆二人说吴展堂。

    “此人乃是天朝第一名捕、御前金刀侍卫。”

    风大哥临死前定是想将这封信送给他的吧,只是还未来得及送出,他便死了。

    赵雪将书信收好,又让小瑞去雇了两辆马车,带着疾风与柳洁的尸体回京都。

    刚从客栈出发不久,天空就飞起了雪花,飘飘荡荡、潇潇洒洒,它们是在为风大哥送行吧,飞舞的纸钱,飞舞的雪花,融成一片。

    一个发呆,一个不语,小瑞都快憋死了,安慰的话说过了许多,可她们根本就听不进去。

    “又不是你的亲人死了……”

    两人异口同声的回小瑞。

    她一片好心,反被她们这般说。

    一路上柳玉板着脸孔,如今还与小姐站成一条线了。

    天暮之后,她们借宿在一家小镇的客栈。

    晚上,风停了,雪止了,如墨般黑寂,伸手不见五指。

    后院中,柳玉、赵雪在乌盆着烧着纸钱,两个人的心情都降到了谷底。

    夜风拂过,柳玉打了个寒颤,回眸时,感觉到周围的屋顶隐隐晃动着人影,夜色太暗,她看不清,难道是产生了错觉。他们一次刺杀不成,还来第二次。

    妹妹要她保护康王妃,还要她以后都跟着康王妃。不光是皇后所交托的任务,而是妹妹的遗愿。柳玉知道:妹妹柳洁对康王妃充满了钦佩之情。

    “已经来了那么久,为什么不敢出来?”

    柳玉还在怀疑,赵雪起身,站在院子里,平静地怒吼着。

    片刻间,从周围闪出五六条黑影,团团将赵雪围在中央。

    “风大哥死了!柳洁也死了!如果我赵雪婵还仁慈心善,就无法保护我身边的人……”是的,她不会再害怕杀人了,既然是他们找上门来的,她答应过风大哥一定会快乐地活下去,那么她就不会死。

    赵雪用脚一勾,木棍握在手中,棍影挥动,刀光剑影,只传来一阵砰砰磅磅的打斗声。

    柳玉心中也堵着一口气,居然有人买了杀人要追杀她们。

    招招落在敌人身上,可他们冥顽不灵,只要没死都会来找她的麻烦:“真是讨厌!”赵雪冷冷地骂了一句,夺过宝剑,开始奋力挥舞,来人看得出,赵雪虽说要杀,但还是不能下手,她有千年后的灵魂,可不能乱杀手,无论有多大的理由。

    柳玉连杀四人,就剩下最后一个了。

    “留活口!”说时迟那时快,柳玉一剑落下,人头落地。

    赵雪轻声道:“他们一死,我们就……”

    “他们是宫里的人。”

    与对方过招之后,柳玉已经查觉出来了,不是上次的杀手,而是宫里人,明儿起大早,天黑之前就能回到京城。是谁居然在京城范围内公然动用大内高手。

    赵雪自给疾风换衣之后,竟然不怕死尸。

    小瑞上次之后,夜里便加了一成防备,稍有声响都会醒转,还是晚了,来到后院时,只看到院中的五具尸体,柳玉与小姐正在一具具的尸体上翻找东西。

    “康王妃……”柳玉在一具尸首身上,发现了一张银票,上面有康王府的帐房印章。

    赵雪也在其中一具身上,找到令牌:“太子宫!”神情严竣:“那么……要杀我的人是康王府和太子宫了?哼——既然不容我,又为什么要娶我?”

    小瑞大惊:“康王爷要杀你?为什么?小姐你什么都没做,他们为什么要杀你?”

    在宫中时,柳玉就曾亲眼见过太子妃的为人,表面雍荣华贵,高雅得体,实则是个蛇蝎心肠的女人。宫里都在传说,过世的丁良娣是被太子妃害死的。只是她为什么要对付康王妃,似乎还得到了康王府人的同意。

    康王爷成亲第二天,就把康王妃赶到了如意苑,又让太子妃如此嫉恨,难道是康王妃与太子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儿。

    在康王妃嫁与康王爷之前,太子曾数次去过赵家,难道与康王妃有关……

    柳玉的心中,闪出一连串的疑惑与不解。

    “柳玉、小瑞,今日的事不要说出去。如果让我查清背后的真相,我一定会替柳洁和风大哥报仇的!”

    次日五更,天色尚未亮,她们便出发进京,冬天的白昼短,怕赶不回京城天色就暗了。

    “康王妃,这两具棺材……”

    “带回如意苑!”

    轩辕清容不得她,还害死了风大哥,赵雪绝对不会再容忍下去。

    马车内,赵雪神情平静:“小瑞,回如意苑的第一件事,我要赶走所有康王府的奴仆。明儿一早,你带我的亲笔书信去找石掌柜,让他替我物色几个可靠的奴仆,月银加倍……”

    “王妃,你这么做太明显了。传到王爷那边,他一定会生疑的。”

    她还真是冲动,风大哥一死,就乱了分寸,或许做生意还行,可是用阴谋诡计,她恐怕连柳玉都不行。

    “那……小姐,明天还要这么做吗?”

    “看看再说!”

    回到如意苑天色已暗,小六与三条欢喜得紧,王妃这一离开就近两月,开门后,进来的竟然还有两具棺材,顿时也吓了一跳。三个女人一样地板着面孔,尤其是康王妃,神情苍白,目露忧伤。两具棺材被带到后院偏厅,一行出去的,不是只少了一个叫柳洁的,怎会有两具棺材。

    “看什么看,从现在起,你们任何人没有王妃的吩咐,不得进入后院。有什么事来找我就行了,王妃的义兄风公子死了,你们莫要打扰她……”

    赵雪离京之后,那日轩辕清携董良娣来如意苑玩耍,立即就被里面所吸引,以前不算美丽的小院,经她一装点,变得清幽怡人。

    随后,轩辕清因为好奇,又陆续来过七八次,再三叮嘱若是王妃回来,一定要尽快告诉他。

    小六站在轩辕清的房门外,声音不高,董良娣重孕之后,两人便分开就寝了。“启禀王爷,昨晚王妃回如意苑了。奴才还要回如意苑复命,先先告退。”

    回来了!

    赵义林的女儿究竟是个怎样的女子?她离开之后,太子哥哥数次到康王府来,都问她是否归来。自她搬入如意苑,也不见太子哥哥前去找她,离开了,才去牵挂。

    用过早点,领着两名侍卫到了如意苑门口。

    苑内,传出忧伤的琴曲,像无边的雪野,似大海的浪潮,是愁,也是仇。

    “一个是阆苑仙芭,一个是美玉无瑕,一个是水中月,一个是镜中花……”

    这声音,宛如天际飘来的歌声,伴着琴声起伏,忧伤沉重得令人无法释怀。

    “若说有奇缘,今生偏又遇见他,若说没奇缘,为何此生空劳牵挂……啊——”

    轩辕清寻着歌声,进入后院:院子里停着两具棺材,凉亭内白幔飞舞。棺材前,两个女子正蹲在地上,烧着纸钱。

    “风大哥!风大哥……”

    小瑞抬头望着凉亭,都已经几天,她总是这样神神叨叨,弹会琴,会忆起风公子,唱支歌也会忆起风公子。

    这是怎么了?她怎会带回两具棺材回来。

    三条站在内院大门口,并不敢迈进半步,今儿早上,芳草因为送饭踏进去了,结果就招来小瑞的厉骂。王妃瞧着也不管,连柳玉都愤愤地看着芳草。

    王妃只说了一句:“此次就罢了,下次若有人不经我应允便踏进来,就留下双足……”

    说这话时,王妃的目光中射出冷光,像杀人的刀剑。

    “王爷来了!”小六问了声,站在大院一侧,低声道:“启禀王妃,你找的人来了。”

    凉亭里,传出一个女子冰冷的声音,胜过千年的寒冰,没带丝毫情感:“请他进来吧!”

    “于掌柜,请吧……”

    是个约莫五十岁的男人,左右凝望后,进入后院,轩辕清也随之走进凉亭,他实在好奇,里面是个怎样的女人,她的声音太冷了,太子哥哥怎么会喜欢这样的女子。

    “小人……”

    不待于掌柜说完,赵雪打乱他的话:“于掌柜,今儿请你来,是有生意给你做。我知道,你是经营棺材铺的,棺材不用了,但是葬礼生意我想你也会做的……”“小瑞!”

    “小姐!”

    “去取三千两银票!”

    于掌柜颤了一下,三千两银子,这也太多了吧,就算是最好的棺材也用不了两百两银子。“用不了这么多……”

    “你只管收下,我会吩咐你怎么做的。”“所有东西都要双倍,另外后日出殡,你得找一支京城最好的送葬乐队,找童男童女各十人唱最喜庆的歌……总之能有多热闹,你就准备多热闹,能请到多少人,你就请多少人,银子不够,你可以再来要,我一定要把他的葬礼置办成最热闹的葬礼……”

    柳玉大惊:这样做,将会让她身陷危险之中。“王妃,你不可以这样……”

    小瑞握着银票,看着轩辕清:“来人!谁让他进来的,小六、三条,你们干什么吃的,怎让他进来了……”

    成婚以来,赵雪没见过轩辕清,小瑞也未见过。

    柳玉起身:“小瑞,他就是康王爷!”

    几乎同时,他都感受到柳玉、小瑞眼中的仇意。

    “小姐,小姐……”

    小瑞没想到,这人就是康王爷,他好恨的心,居然派人刺杀小姐。

    凉亭的推门打开,轩辕清几乎感到猛烈的心跳:一袭洁白纱衣,头顶白色的绢花,特的绢花占去了她半个头部,脑后垂着白纱,从头到脚都是一身的白,与她净白的面容相映一体,唯有那双眼睛出奇的亮,像夜光的明月。

    不是错觉吧?为什么她像极了雪婵,还有一股摄人心魄气韵。

    于掌柜也感到一阵头昏目眩,这康王妃竟然美得至极,像一件洁白的玉雕,又似误落尘世的仙子。活了这一把年纪,像如此美貌的女子,他还是第一次看到。

    “于掌柜,你下去吧,明儿黄昏将置办葬礼的情况回我……”

    “是,康王妃!”

    “不,我从来就不是康王妃。我叫赵雪婵,请于掌柜叫我赵小姐。”她抬着步子,冷漠地扫过轩辕清,“康王爷是来瞧我死没死……是不是很令你失望,居然还好好活着呢?”

    “你这话什么意思?”

    “哼——真会演戏,自己做过什么,康王爷不会如此健忘吧。还是那么虚伪、自负,和三年前没什么两样……”她在嘲弄,是的,这个男人让她鄙视,猛然回头,她巧然笑兮:“轩辕清,没什么事,就离开这儿吧,如果你还想下手,请你改在后日之后吧,因为我会为自己再设一处坟墓……”

    她缓缓地走近身畔,自他进来,她就没有正眼瞧过他一眼,反倒是那棺材:“风大哥死了……他是我在这世间最亲的人……是我唯一的依靠……”

    几天了,每每想到风大哥,她的眼泪就会无法抑制,在她回忆的时候,会悄然而落。身子摇晃了两下,小瑞一急,将她扶住。

    “小姐,风公子都走几天了,你不是答应过他,要好好活下去吗?”

    “这个世界充满了太多的阴谋算计,我真的好想离开……”“老天爷,如果你能把我的灵魂带到这里,也请你发发慈悲,把风大哥的灵魂带到赵雪的身边,就让她也为风大哥做些事情……”

    轩辕清没想到,她会对一个姓风的男人如此用情,要为他举行最隆重的葬礼,还为她穿着素衣,为她流不尽眼泪,为她伤不完的心。

    那么她的心里,从来就不曾有过太子哥哥。

    那他们又算什么?

    为什么看她痛苦,他的心很痛。

    “小瑞,你过来!”他不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为什么有人死了,还是赵雪婵最亲近的人,她的绝望,她的伤心,全都写在脸上,毫不掩饰。

    小瑞不想去,可是柳玉说:“去吧,他是康王爷!”

    虽然她是小姐的陪嫁丫头,可如今是住在康王府的如意苑。

    “你陪王妃去江南,这一路发生了什么?”

    装吧!不是他干的吗?先买杀手,然后又是大内高手。

    “王爷怕是比小瑞更明白吧?”

    “大胆奴才,你这话什么意思?”

    “小瑞不明白,既然王爷赚小姐碍眼,不喜欢小姐,你尽可以休了她,赶她走,为什么要派人杀她……好在小姐命大,被风公子所救……可惜风公子却死了。小姐与风公子自幼青梅竹马,相依为命,比老爷、夫人都还要亲近百倍。”“小瑞就知道这么多,若问别的,王爷自己去问小姐。”

    这丫头也太狂妄了。

    他派人杀她?

    怎么回事?

    现在,无论他说什么?赵雪婵都不会相信,因为丫头和柳玉都认定,是他派出的人。

    在如意苑碰了钉子,脑海中,总是雪婵忧伤的眼神,还有鄙夷的目光。赵雪婵怎么会长得这么像雪婵,一样的容颜。

    此事得告诉太子哥哥,或许他会知晓其间的原由,会不会是太子哥哥做的,知道雪婵心里喜欢风公子,所以……也不对呀,如果太子哥哥是嫉妒,他大可以直接杀风公子,为什么是追杀雪婵呢?

    于掌柜站在偏厅,手里拿出一张纸,认真地汇报着葬礼的凑备情况:“葬乐七人,唱欢歌的童男童女各十人,另外还有扛灵房二十人、金童玉女四对、纸马四匹……”“道人、僧人各十人……墓地风水已经按照小姐吩咐选好了,下葬的时辰也好了,是明日辰时正,从如意苑到城外槐林,需要一个时辰的时间,那么明儿天亮就得出发……”

    雪婵花了一整夜的时间,劝慰自己收住悲伤,风大哥要她笑,要她快乐,她不能再忧伤下去。所以,她为风大哥准备的葬礼也只凑喜乐,唱欢歌,她要让风大哥快乐的离开,因为风大哥在临死前是带着笑容的。

    “太子殿下驾到!王爷到!”

    雪婵应了声:“很好!明儿五更,这边准备得差不多。我会提前将两具棺材抬到如意苑的大门前。两具棺材一起出发……”

    “这个……这个……”于掌柜想到这样隆重的葬礼,他还是第一次接手,可是要置办的主是康王妃,可不敢半点马虎。

    “有什么困难,你只管开口。”

    “这银子还差一千两……”

    “小瑞,取一千两银票!”

    赵雪什么都没有,却唯独不缺银子。风大哥一生孤苦无依,她要让他风光上路,不让他在另一个世界孤独。“于掌柜,此事若是办得满意,事后少不了再给你五百两银子的答谢。”

    轩辕澈兄弟进入后院,正厅中,雪婵坐在桌前,桌子放着两个木框,近了,才看清是一对男女的画相,都只画了头部,被镶嵌在木框之中。

    “太子殿下!王爷……”她平静地施礼,“请坐!”

    “怎么回事?”

    轩辕澈看着她:憔悴了,却更冷艳了,像雪野盛开的梅花。

    “小瑞,把妆台的纸包取来!”

    雪婵淡淡地扫过二人:“你们自己看吧。”“澈大哥,我从来没想到你们的友情会走到今天这步,雪婵累了,真的已经累了。我不想管你们兄弟的恩怨,更不想掺合你们的生活中……无论当初康王是在怎样无耐的情形下娶了雪婵,如果澈大哥还当我是朋友,还是那个无助无依的雪婵,就帮我一次,让康王休了我吧……”“宫廷恩怨,情感纠葛,百年之后也只是一场烟云,让一切都到此为止吧,放过我,也放过你们自己……我可以不追究以往的事情,只要你们让我离开,我甚至愿意双手奉上我与风大哥四年心血——丽人坊,我只想要平静无争的生活……”

    轩辕澈看着太子宫令牌,还有那张带着血迹的康王府银票,不多,只有一千两。

    “因为这些,你便认定是我们所为?”

    轩辕顿时明白。

    “就算不是,至少也与你们兄弟二人有关连。风大哥已经死了,我想过报仇,可是又答应过风大哥快乐地活下去……”

    她身上的怨恨退去,目光平静得像泓清泉,看不出丝毫的仇恨,有的只是从未有过的淡定与从容。

    “那天在笑林客栈时,先是流星阁的闪电、冷雪同时出手,第三天晚上,在平镇福来客栈,便是五位大内高手。这些东西就是他们留下的,如果不是我赵雪婵自幼在江湖长大,会几招防身武功,已经死了上百次……”“树欲静而风不止,出道以来的无奈、伤怀,早已让雪婵身心疲惫,我不是树,不会静静地等着风暴来袭,所以我只想远走高飞,去寻找自己需要的平静生活……”“这几天,让雪婵从未如此平静与清醒,我想了太多太多,也释怀了许多……”

    今儿午后,柳玉进宫去了,先是去见皇后娘娘复命。

    随后去了御林军里寻找吴展堂。

    “小姐,吴侍卫到了!”

    “请他进来!”

    原来送信的事可以交给柳玉,但是雪婵还有些事想向吴展堂打听一下。

    门口处,站着一个白袍男子,二十七八岁,风度翩翩,他怪异地打量着同样是一身素白的雪婵。

    “吴大哥,你好!”雪婵落落大方,语调也变得温和了几分,“风大哥临终前,身上带着一封给你的信。”

    “哦——”吴展堂接过书信,“康王妃与疾风很熟?”

    “是,我们自幼一起长大。”“吴大哥,风大哥临终还给你留信,看来,你们的交情不错。我想知道,你知道风大哥的真名吗?”

    此话一出口,轩辕澈兄弟满是疑惑,看她痛苦成这样,居然不知道对方的真实姓名。

    “这么瞧我作甚?我确实不知道他的真名。”“相信就是一种缘份,有些人在你身边一生,也许你都无法相信他,可有些人,只需要呆在你身边一刻,你却会信赖不已。”

    吴展堂拆开书信,神情中尽是惊异。

    “风大哥说了什么?”

    “你没看过?”

    这不是废话么?虽然好奇,可她还不想拆人书信的习惯。

    吴展堂看着轩辕澈:“殿下,你不是一直想除去流星、风月两阁吗?幕后真正的主人竟然是大远国的乞颜烈……”

    “什么?”雪婵脑海中掠过乞颜烈的样子,怎么会是他呢?接过书信,看着带血的书,这字确实是风大哥的笔迹,上面写了他惊人的发现,乞颜烈是两阁的主人,“怎么会呢?”如果风大哥说的是真的,那么……闪电、冷雪并不是来杀我的,而在追杀风大哥,或许是风大哥担心我,被他们追踪所至,他们一时间失了风大哥的踪迹,为诱他出来,才故意来杀我……闪电剑下无失手,那天晚上,他刺中风大哥之后,便带冷雪匆匆离开,倘若目标是我,不会没得手就离去。若是杀我,何劳两大杀手同时出手,冷雪一个人就足够了……

    思潮翻滚,“一定是这样的,定是风大哥发生了真相,所以乞颜烈才要杀人灭口!”

    “康王妃在说什么?”她的样子分明就是豁然开朗,双眼放光。“康王妃与疾风自幼一起长大,在下是否可以这样理解,疾风是流星阁的人,那么康王妃……”

    吴展堂的言下之意,是说雪婵也是流星阁的人。

    雪婵凝视着漫漫长夜,“当年林丞相一案之后,父亲被流放苦寒北地,我和一些年幼的女童、奴婢辗转被卖,六岁那年进入流星阁,二十岁时因为第一次任务失败,被转往风月阁,十四岁便来了京城风华楼……”“浮生如梦,前尘似烟,那点点滴滴的记忆就像一场恶梦。”

    吴展堂用欣赏与敬佩的目光看着雪婵:“原来如此。难怪康王妃会在江南收养无依无靠的童男童女,还派人教他们纺纱织布,采摘花蕊制作胭脂……最初,在下以为康王妃只是想赚更多的银子,与天下所有商贾一样,富而不仁,但后来发现康王妃在将来,数次放弃经商的机会,将更多赚钱的机会,让利于与百姓,传授他们技艺,才发现康王妃真的与他们不同……”

    小瑞从外面进来,正巧听到吴展堂这番话:“小姐,我们不住这里,我们回丽人坊,回雅苑。他们在跟踪我们……”

    她唯有苦笑,丽人坊在短短三年之间突然发展壮大,自然会引起朝廷的注意,江湖的目光。“以后,我再也不会做新的产品,余生之中,只是让丽人坊的东西更精致……”

    “康王妃……”

    “要说多少次,我不是康王妃,我叫赵雪婵!”她的脸色说变就变,原来吴展堂一直在暗中调查她。“明日,风大哥要出殡,还请各位先回吧。”

    抢白吴展堂话,她不是王妃,她只是赵雪婵,乃或还是雪婵。

    忧伤与心痛涌上心头,她柔柔地道了句:“唯有风大哥待我真心……今朝葬君雪操办,他年葬雪会是谁?”“小瑞,如果我死了,你就把一把火把烧了,不要墓碑,不要棺材……什么都不要……”

    “小姐,你在说什么胡话?”

    “让他们走吧,我不想见任何人……”她扶住桌案,说好了,不要再忧伤,可是她的头像撕裂般的疼痛,“小瑞,我头好痛……”

    小瑞伸手捂着雪婵的额头:“小姐,你的额头怎么这么烫,你的脸色好苍白……”

    雪婵身子一晃,扑向小瑞,吴展堂眼快,伸手将她搀住。

    “小姐!小姐,你怎么了?”

    她病了,在经历了数日不休不眠与极度的忧伤与思虑之后,病倒了。

    风大哥去了,她期望能在另一个世界,再次见到他。

    她不知道,在这个世间还有什么值得她挂念。

    疾风与柳洁的葬礼如期进行,雪婵迷迷糊糊,听到外面喜庆的声乐,摇摇晃晃地支撑着身体。

    “小姐……”

    昨儿晚上,小姐发高烧,病得很重,一直呢喃说话,喊得最多的便是“风大哥!”小瑞去了赵府,将雪婵的病情告诉了赵义林夫妇,赵夫人得知实情,自然疼惜自己的女儿,但对方是康王爷,她又不能责备,只好留在如意苑。

    “我要去!我要去送风大哥最后一程……”

    “夫人,夫人快来呀,小姐非要去送风公子呢。”

    赵夫人从偏厅过来,雪婵连走路都困难,一夜的时间,健康活泼的女儿病成这副样子。“雪婵,身子要紧,你就不要去了。”

    “娘,我求你了,你让我去吧,让我去……风大哥一直待我很好,我一定要去的……让我去……”

    赵夫人执拗不过,只好扶她坐在铜镜前,穿上那身洁白的素衣,带上那朵洁白的绢花,还有那条洁白的头纱……从头到足的白,加上她苍白的面容,除了明眸依旧,她甚至都认不出这便是她的女儿。

    即便病了,病得脱俗又令人疼惜。

    “小瑞,给我取碗蜂蜜水来……”

    她不能这个样子参加葬礼,一定要振作起来。

    怀抱着疾风的画像,左右是搀扶的小瑞与小璃,赵夫人含泪跟在她的身后。

    浩浩荡荡的人龙从如意苑出发,穿过繁华的街道,出了城西大门,直往槐林移去。

    街道两边的百姓,皆惊异地看着如此怪异的葬礼,两具棺材,一个绝色倾城的女子,满脸病容、微笑,却凑着欢快的喜乐,孩童们也哼唱着欢快的儿歌。这是葬礼不假,却是带着喜庆的葬礼。

    她努力告诉自己:要笑着送走风大哥。

    风大哥说,要她快乐的活下去,可她可以快乐,却不想再活下去。

    滚滚红尘,在这个世间,除了绿珠、小瑞,她几乎找不到可以依赖的人。活下去,只为了绿珠、小瑞……

    看着垒好的新坟,柳玉静静地伫立:“洁儿,你虽死了,可是康王妃却给了你京城最热闹的葬礼……她现在病得很重,我答应你,以后我会陪在康王妃的身边……”

    还未走到槐林,雪婵就再度昏倒了,赵夫人派人将她接回了赵府照料,虽然这有些违背常理,可她顾不了许多,繁琐的规矩总好过保住女儿的命强。

    赵府花厅。

    赵夫人想到雪婵所受的苦,“义林,你不做官了,我们一家四口回江南老家……你去求皇上、求皇后娘娘,既然康王爷不喜欢我们的女儿,就让她回到我们的身边……我们养她,照顾她一辈子……”

    “夫人呀,你在说什么胡话?”

    “老爷,你去看看女儿,她都病成什么样子了?有谁在乎她的死活?郎中说,她若是熬不过今夜,她就会死……”

    门外,咣啷一声,碗叠破碎的声音。

    小璃提着裙子,上了小姐的阁楼:她静静地躺在绣帐内,不再说话,满脸通红。小瑞扒在床上,一脸疲惫。

    “呜——呜——”

    小瑞被小璃的哭声吵醒:“你哭什么?”

    “小瑞姐,夫人说,小姐她要死了,真的要死了……刚才管家带回来的郎中,都不愿意给小姐看病了……”

    “你胡说!”小瑞跳了起来,紧紧地握住雪婵的手,好烫,比昨天晚上还烫,明明知道她病得很重,可她非要参加风公子的葬礼,吹了凉风,越发地病得沉重了。

    康王府。

    轩辕清看着大肚腼腆的董良娣:是她干的吗?他还记得,初识海欧似的情景,她是那么的单纯、热情,又是那样的善良、可爱。

    “海鸥,你怎么还穿这样的衣衫,不是给钱让你新做几套冬袍吗?”

    “哦……做了,做了好几件呢。”

    董良娣迎视上轩辕清的目光,立即就转向别处,随后低下头,捧着肚子。

    “那一千两银子够吗?”

    “够!可以做好几套呢……”

    “你在哪家铺子做的?明儿派人取回来……”

    “张记……哦,不……不,好像是丽人坊……”

    “丽人坊卖成衣,不订做!”

    真是她干的,为什么这样做。赵雪婵此次误会很深,认定是他们兄弟联手害她,加上风公子的死对她打击甚大。

    “海鸥,你不会撒谎,那一千两银票到哪儿去了?”

    董良娣连连被追问,上次太子妃说,“赵雪婵是个妖精,专勾男人的心。康王爷还没见到她人呢,就三番两次地去如意苑,一定不是好兆头,如果见到赵雪婵,一定会爱上她的。你是渔家女,身份卑微,本就不讨皇后的欢欣,如果再失去康王爷的心,你就输了……输得很惨很惨……”“她如今不是去了江南吗?我们就让她回不来,来过神不知鬼不觉,一不做二不休……”“你还心软吗?一千两银子除去那女人,很便宜了,若不是我与别人有此交情,这个价根本不行……除了她,你和肚子里的孩子就高枕无忧了……”

    “海鸥,你在想什么?”

    定是被他知道了,怎么办?

    如今赵雪婵被母亲接回赵府了,听说病得很重。

    “王爷,王妃的事不关我的事,真的不关我的事……”

    他只问银票的下落、去向,可没说与雪婵有关。

    海鸥真的太简单了,被别人利用而不知。可她却真的做了,不再是他心中那善良的海鸥,“为什么这么做?雪婵她从来没和你争什么?”

    “王爷……太子妃说,她长得很美,见过她的男人都会爱上她……”

    与太子妃说好了,如果东窗事发,她是不能把太子妃牵连其中,一语出口,才发现自己口误。

    太子妃说得对,她真的太笨了,如果她们不连手,是斗不过赵雪婵的。从那天王爷见过王妃本人之后,回来就一直闷闷不乐,昨晚归来,今晨一大早就去如意苑,他的失落,他的痛苦全都印在董良娣的脑海中。

    “你太令本王失望了!给你说过多少次,让她远离皇嫂,可你竟然……”

    “滚开,我自己知道怎么说?”房门被人突然打开,小瑞站在门口,双目喷火,听了小璃那般说,她不甘心小姐就这么死了,要替小姐讨个说法。老爷为了他的官位不敢,夫人是个妇道人家也不敢,可她是小瑞,是个丫头,她的命是被小姐救的,她的一切都是小姐给的。

    “王爷,小瑞来,是告诉你一声小姐要死了。小姐最大的心愿就是离开康王府,与你不再有任何的关联,既然你不能爱她……那么,就请王爷写封休书吧……有了休书,小姐在泉下就可以嫁给风公子……”

    今晨还看到她参加葬礼,晚上就说要死了。

    轩辕清脑海里闪过她的音容笑貌,“我随你去赵府!”

    “不用了,今儿小瑞来,是来取休书的。”“先前,京城的刘郎中去过了,没下方子就走了,他说,小姐熬不过今晚。我一定要带休书回去,让小姐了无牵挂地去泉下与风公子相见……”

    “别说了,我们去赵府……”

    小瑞冷笑两声:“王爷,你何必演戏呢?如果你们不派人追杀小姐,风公子不会死,小姐也不会病得这么重……”“你能下手害她,为什么就不能在临死前给她自由?”

    轩辕清的惊异在小瑞看来,太丑陋了,他下手害人,还装得那么无辜,她不愿意看见这张脸,她恨自己居然不懂武功。

    “启禀王爷,柳玉姑娘来了!”

    柳玉扫过小瑞:“王爷,还请你速速进宫请太医,再晚只怕……”

    “柳玉,他能害小姐,又怎会帮我们请太医。既然小姐不想活了,还不如现实一点,跟他要休书……小姐说得对,最是无情帝王家,他们这些皇族,为了自己的声名荣华,才不会管别人的死活。难怪小姐会后悔,当初与风公子结为兄妹,而不是结为夫妻……”

    “小瑞,住嘴!”都到这个地步了,这丫头还在说气话,能救人自然要救人,还不是生气的时候,况且刺杀的事,也仅是小姐与自己的猜测,“王爷,如果小姐真死了,传扬出去对王爷的声誉不好,还请……”

    “小贵子,拿我的令牌,勿必请太医院张、华、刘三位太医速往赵府!”他就算浑身有嘴也说不清,恐怕不光是这两个丫头误会,怕赵府的人也会误会。董海鸥和皇嫂真是害苦了他们兄弟俩。

    赵夫人一把鼻泣一把泪,看着昏迷不醒的雪婵,她安静地睡着了。

    身子轻飘飘,像一片浮云。

    “嘀——”一阵电话铃声,赵雪从沙发上醒转,是副总打来的,说是还得过下星期一才能回来。

    副总不在,她去分公司转了一圈,处理完手里的事,便又回到家中,怎么会做这么奇怪的梦,实在太奇怪了。

    梦里的一切,钻心的疼痛太清晰。

    这样的穿越,她赵雪宁可不要。

    赵雪很快忘了那个梦,副总回来,她得赶紧把这副古画给送过去。副总是个时间观念与工作效率都极强的人,她可不能迟到,从香港总公司回来,手里还有一大堆的事要做呢。

    “师傅,麻烦你了,能不能改道!”举目一望,从街头堵到了街尾,长长的车龙,望不到头,而他们正好在街尾。

    “好咧——”的士师傅倒也爽快,调转车头,穿入另一道小巷。

    还有五分钟就到时间了:“师傅,麻烦你快点!”

    两分钟,还有两分钟,她从办公大夏坐电梯到十九层,时间刚刚好。

    赵雪一边看着手机上的时间,一边穿过马路,突然,一辆越野车飞驰而来:“啊——”只看到一道眩目的光芒,双手紧紧地抱住古画。

    “小姐……”

    “雪婵……”无数个声音交替着。

    赵雪思绪回来,午后的阳光暖融融地照在身上。

    一个紫褂丫头,就是她梦里的小瑞,手捧着托盘:“小姐,该吃饭了!小瑞给你喂……”

    难不成,她又开始做梦了,过马路的时候,她看到一辆越野车飞了过来,随后……便来到了这里。

    小瑞熟练地将丝帕围在赵雪下巴:“小姐要乖乖的,好好吃饭哦!一会吃完了,小瑞陪你荡秋千……”

    这是什么话,好像她是个孩子。

    “小瑞,我自己吃!”

    三个月,小姐自从大病之后,醒来就傻了,什么都不记得,所有的记忆都停留在林丞相案之前,变成了一个五岁的小姑娘。

    “小姐,你吃饭会弄脏衣服的,一会儿夫人看见又该骂小瑞了。”

    “给我吧,我不是小孩。”赵雪接过碗,一勺又一勺地吃着。她只记得,自己在风大哥的葬礼上昏倒了。

    “小姐真乖,今儿没弄脏衣衫。我让小璃陪你去后院荡秋千……”

    “我想睡觉!”

    “好!好,小姐要睡觉,那小瑞陪你回房间。”

    她看着院子里盛开的桃花,满园的蔷微和长得正茂的玫瑰,到处弥漫着春的气息。

    一觉醒来,已经是春天了。

    躺在床上,闭上双眼,关于雪婵的记忆涌现在脑海之中,记起来了:无数双惊疑的目光,还有几个太医,看着她,摇头叹息。

    “赵大人,小姐她……”

    “怎样?”

    “赵大人,令爱患的是失忆症。”

    “失忆症?”

    “就是已经失去所有的记忆,变成五岁的孩子了。这种病若是幸福,三五两载会康复,若是不幸,她一生便就如此了。”

    然后,她看到一个绝色的少女,整日在赵府里又哭又闹,一会要这样,一会儿又要那样。和小狗嬉闹,与小猫玩耍。

    睡得正香,有人温和地亲吻着她的额头,抬眸时,面前站着轩辕清。

    “小雪,我来看你了,今儿玩得开心吗?”

    不想说话,因为她在梦里见到了小瑞的休书。她不再是他的妻,已无名无实的。

    “我想睡觉,你走!”

    雪婵翻转身子,面朝里,看着手腕上那团粉红,依旧鲜艳夺目。

    “怎么,又生我气了?昨儿清儿真的很忙,所以……”

    烦不烦啦?有完没完?

    雪婵抓起枕头,用力抛出去:“你滚!从今往后,我都不想再看到你。”

    “小雪……”

    “滚……”她不要重复以往的伤害,更不想与过往再有痛苦的纠缠。

    小瑞进来,面带忧色:“王爷还是回去吧。小姐刚睡熟,你就把她吵醒了,她会不高兴的。”“董良娣身子越发沉重了,你还是照顾好她……如果小姐清醒,她一定不会怪王爷。”

    轩辕清满脸愧色,无论怎么说,赵雪婵是因为他们兄弟才变成这样的。一个风华绝代,才艺双绝的女子,竟然失忆变成了小孩,真的很可惜。

    小瑞捧着雪婵的手,温柔得不能再温柔:“小姐,你今天怎么又冲王爷发火了?”

    “小瑞,以后别让我再看到她。”

    “小姐,还生气呢?还记着王爷不给你买糖饼的事?你不能吃那个的,上次吃了糖饼,又吐又拉……”

    “小瑞!”为什么非把她当成失常的孩子,她已经正常了,“我说了,以后不想见他。好了,你回房歇息吧!”

    小姐无论怎样对她,她可以忍受,她会永远陪在小姐的身边,照顾她,疼惜她。

    雪婵出了芙蓉帐,走到桌前,看着琴,静静地坐下:那个赵雪死了吗?被车撞车了,她可不想留在这里,亦或者早就预示了赵雪将死,所以才有了那个梦,才把她的灵魂带到了古代。

    现在,无论她喜不喜欢,都必须留在这里。

    铜镜中,还是那个绝色倾城的女子,只是更瘦了,面容苍白如雪,没有丝毫的瑕疵。

    如落风着地的声音,镜子中映出一个男人的影子,他轻缓地走近。

    “雪婵……”乞颜烈满脸痛色,美丽脱俗的她,竟然变成了失忆的孩子,捧着她的脸,说不出的疼惜。“夜深了,让我陪你睡觉吧?”

    流氓,连个失忆的人都不放过。

    可她还是乖乖跟着乞颜烈,他温和地替她盖上被子,随后俯身轻吻着她的额头,滑向玉颈……

    “雪婵,你放心,明日南理国苗神医就到了。我一定会替你治病……明晚,我就带你远走高飞,再也不让你受到半点伤害……”

    疯子!

    她倒要瞧瞧这家伙还玩什么花样,这么个大活人进了她的闺房,上了她的床,小瑞、小璃她们竟然没有半点察觉。

    乞颜烈将她温和地搂入怀中,亲吻着她的脸庞,压低嗓门:“等你身上的余毒清尽,无论你能否恢复记忆,我们都会成亲。我带你回云水连天,回冷红别苑,让你做流星阁、风月阁的女主人……”

    待雪婵从睡梦中醒来,已近五更时分,乞颜烈已消失无踪,他来只是看她一眼,并没有任何越轨之举,搂着她小睡了一会儿,就悄然离去。

    她低头看着手腕处的粉红:这不是圣女散的余毒,而是守宫砂。因为原料中加入了玫瑰花汁,所以变成了粉红。

    她是赵雪,不是小孩雪婵。坐在铜镜前,悄悄换上以前穿的衣服,收拾包袱,从首饰盒里取了两张银票,她想做一次远行。没有告诉任何人,不想留下任何痕迹,她悄无声息地走了,从赵府的偏门离开,五更时分,正是所有人睡得正香甜的时候,也不会有人留意到她的离开。

    在街上转了一圈,估摸着城门快开了,才离了西城门,直往槐林。

    “姑娘,祭祀亲人呢?”

    一位出门干农活的农夫大伯,看着坟前发呆的雪婵。

    “大叔,今儿是什么日子?”

    “今儿呀?今儿可是大喜日子,三月初二,新皇登基的好日子……”

    三月初二?新皇登基?

    那么今日正好是风大哥的百日的祭祀。

    “新皇是……”

    “姑娘是外地来的吧?以前的太子爷,如今的皇上,今儿京城里很热闹呢。”

    一觉醒来,变得太多,可她还是她自己。

    先皇年老体弱,定是病殁的,轩辕澈就要登基为帝了。

    小瑞与小璃备好洗脸水。

    “小姐,懒虫……快起床了。”

    小瑞看着床上,被子被卷成筒,唉,还闭着头睡觉呢,一把掀开被褥:没了!

    “小姐!小姐”

    下了闺阁,带着赵府上下,在左右前后认认真真地寻了个遍。大伙分散开来,上了街上,今儿新皇登基,整个京都都很热闹,人来人往,鞭炮阵阵,锣鼓动天,哪里还能看到小姐的影子。

    雪婵在城外的庙里买了香蜡,简单地祭祀。

    “风大哥,我要走了……或许往后好长时间都不能来看你,不过小雪会把你记在心里。就如你所说的,快乐的活下去……”

    柳玉提着祭品,将马系好,远远地就瞧见妹妹的坟前站着一抹紫色身影。原以为,是小瑞或是小璃,近了才看清,是个戴面纱的女子。

    “赵小姐!”

    雪婵回头,看着柳玉:“你来了?所有人都忘了今天的日子,只有你还记得……”

    这里躺着的是柳玉唯一的妹妹,她怎么能忘了。

    “赵小姐的病……好了?”

    雪婵并没有回答:“柳姑娘,我要走了,去过我想要的生活。不要告诉别人你在这里见过我,我只想一个人走走……”

    她真的康复了,感伤地出现在柳玉面前。

    “哦,赵小姐要离开京城,那我和你一道走……”

    “你不是真的想与我同行,你是想把我的行踪告诉别人。好通知他们来抓我,我已经不是康王妃了,我只是我自己,不再属于任何人……所以,我只想一个人走走。”“告辞!”

    背着包袱,赵雪往西边走去,没走几里路,她便留意到身后的尾巴,柳玉一直在相隔十余丈的距离跟踪着她。

    哼——

    她说过,不想有人陪着,否则就会带小瑞走。这丫头完全拿她当小孩看,她不喜欢这种感觉。

    进入一片山野丛林,纵身一跃,上了大树。

    人呢?柳玉在林子里转了一圈,看不到她的身影,面前出现了两条小径,是往哪儿了,左边、右边?

    等柳玉走远,她复才回来,转回城南小镇,买了些干粮。一个人还真是无聊,其实她应该带个伴,只是不知道小瑞会不会相信她已经康复。小瑞待她真的很好,抛下她,也于心不忍。

    赵府上下、康王府加派人手,在京城寻了个遍,也没瞧见雪婵的身影。

    赵夫人忧心忠忠,若雪婵正常还好,可她现在完全失忆,就是个五岁的孩子,依她的容貌若是离了府邸,万一遇上坏人怎么办,被人欺负怎么办。

    “启禀夫人,柳玉姑娘来了。”

    柳玉便将今日在槐林遇见雪婵的事说了一遍。

    “好了?”赵夫人还是不信,这些日子,她有时候会学着大人的样说话,好几次都被她捉弄了,或许又是她顽皮,骗过了柳玉。

    “真的好了。自从赵小姐失忆之后,她几乎就从未提过风公子的事,可今晨,我的确在风公子墓前看到她了,她还说,所有人都忘了今日我妹妹与风公子的百日祭祀……我想跟着她,但被她拒绝了。还说,我定是故意骗她,会将她的行踪告诉旁人……我跟到了城西六里的树林,就跟丢了,方圆三里都找遍了,硬是没有她的踪迹……”

    城南小镇,深夜,福来客栈。

    几名官兵进入城南小镇:“快,贴上!”

    客栈老板有些好奇:“官爷,贴什么?”

    官兵指着皇榜:“瞧清楚了,康王府的王妃丢了,我等奉旨张贴皇榜,若寻到王妃悬赏一千两黄金,若知晓其下落,赏纹银百两……”

    老板娘从厨房出来,看着墙上的画,这女子好像在哪儿见过,大喝一声:“发了!发了!”

    “叫什么呢?”

    “二锁,这不是住在天字一号客房的姑娘吗?”

    “真的?”客栈老板盯着皇榜,左看右想,应该是她没错,嘿,这千两黄金也太容易到手了吧。

    夫妇二人一商议,老板娘负责看住天字一号房,由掌柜去通知官府。

    轩辕清坐镇官府,寻了整整三天,居然打听不到她的下落,西边找了百里,一路上问人无数,谁也没有见过她。

    “仁和镇?”这不是在城南四十里的地方么,她怎么到哪儿去了。

    客栈老板认真地回应道:“回官爷,那姑娘确实是画上的人,在我们小店住了三天。平日不说话,极少出门,总是坐在窗前发呆……”

    当即选了二十余人,快速赶到仁和镇,进入镇子已近五更时分,令众人小心藏匿在客栈周围,并不想惊扰到她。

    赵雪一觉醒来,梳洗完毕,老板娘送了热水:不戴面纱的她,美得纯粹,像一块美玉,似一朵胜开的莲花,举手投足间,都透出绝世的风姿。

    “大嫂,有事么?”

    “没……没什么,姑娘长得真好,你说一样是人生父母养的,为什么奴家长得这般模样。”

    她苦笑,起身推开窗户,深吸一口,放眼望去,看到外面三三两两的官兵,探头一望,每隔数丈又有两个。

    是来抓自己的吗?还是这客栈内有朝廷缉拿的钦犯。

    正在疑惑,便听到小瑞的声音:“小姐,小姐……”

    那么是抓自己无疑。

    赵雪取出宝剑,背上包袱,在楼梯口与小瑞碰了个正面。

    “小瑞,你真是好得很呀……枉我视你为姐妹,如今你大了,有主意了,居然帮着外人来欺我,好,很好!”

    她冰冷地站在楼梯口,连小瑞都帮着别人,她还能奢望什么呢?

    “小姐……”

    “不用解释,我只相信自己的眼睛。刚才你与那伪君子聊得很开心呀……”

    小瑞怔在那儿,她的病真的好了,否则不会用这种语气说话。愤愤地推开小瑞,从楼梯口下来,站在客栈门口,静静地打量着轩辕清,一顶华丽的轿子,还有一队官兵。

    “小姐,我真的没有帮着外人来欺你。那好,你说你要小瑞做什么?”

    小瑞一副绝不是判徒的样子,只要能证明自己对她的忠心,就算让她死,她也不会皱眉头。

    “好!你过来!”赵雪附在小瑞的耳边,小声嘀咕了一阵,老板娘欲听究竟,却见这女在瞪视着她,让她近身不得。

    “这……”

    “做不到就算了,我权当从来不认识你。如果不是想带你

    “做不到就算了,我权当从来不认识你。如果不是想带你走,我也不用在这儿等你三天。那个可恶的轩辕清有什么好?嘴上说一套,做的又是一套,你若信了她,早晚有一天连肠子都悔青……”

    “小姐,我听你的。”

    赵雪满意地笑着小瑞:“我倒要瞧瞧,这王八蛋有什么本事来拦我。”

    出了客栈,站在那儿左右打量,先让小瑞藏起来,心中没有挂碍,动手的时候,她也会毫不留情,今儿她还偏不信邪,就真的溜不出这个鬼地方。

    轩辕清见赵雪出来,迎了过来:“小雪……”

    “别叫得那么亲热,我是你什么人啊?称我赵姑娘吧。”赵雪东瞧西望,看似漫不经心,实则在留意小瑞的动向,那丫头果真去赶马匹,跨上马背,纵马奔去。

    “王爷,小瑞姑娘……”

    赵雪宝剑出鞘,架在轩辕清的脖子上,依旧面不改色:“你们谁也别动,刀剑无眼,我一紧张伤了你们的康王爷,本姑娘概不负责。”

    他三个昼夜无法安寝,连夜赶到客栈,见面竟是她剑逼跟前。“你不会伤我的?”

    “轩辕清,别说得那么肯定。不做也做了,不若就给你留下些什么。”一手握剑,另一只抓住轩辕清的手臂就是狠狠一嘴。

    “啊——”她疯了,居然咬他,还下那么重的嘴。

    众人看得目瞪口呆,待她放开轩辕清的手臂,她的嘴上满是鲜血。她笑得妩媚、诡异:“哈——哈,你夺了我的初吻,今日我就动口把这个吻永远留在你的手臂上。”

    轩辕清手臂吃疼,她真能下手。

    “别乱动,你一动,我一紧张又会干出不懂怜香惜玉的事儿。如花似玉的女子见过不少,像你这样玉般的男儿世间不多,你放心,只要乖乖听话,我不会把你这样……”她要拖延时间,让小瑞跑得够远,只要进入南边的山林,就不易搜寻,那时候她就可以脱身去找小瑞。

    “轩辕清,你说董良娣肚子里的孩子,是男孩还是女孩。我希望是女孩,都说女随父,男随母,若是女孩长得像你,再过十六年,又是一个如花似玉的美人儿……”“老板娘,烦你去找根粗绳子来,唉……轩辕清,你长得那么美做什么?多瞧你几眼,本姑娘就想劫了你私奔,怎么样,去做我压寨相公如何?”

    都是些什么乱七八糟的事儿,天南海北。

    “你过来!”周遭围着官兵,见她狠咬轩辕清,并不敢上前,让一名官兵将轩辕清牢牢困住,喝斥周围,带轩辕清退回客栈,点了几道小菜。

    “轩辕清,你客气什么,快用菜呀!”

    废话,不是被她给捆住了吗?

    是他欠了她,所以他不会反抗,任由她嘲弄。

    “轩辕清,知道么?和你成亲那晚,你说的那些话好令我感动,难得你对董良娣一片痴情,但我还是可怜你。知道为什么吗?因为你活了这么大,连爱情与恩情都分不清,你感激她的救命之恩,心存愧意,所以你要娶她,呵护她。唉……不过,我还是希望你能再找一个女人,一个足可以让你动心的女子。人的一生,没有真正的爱情便徒来世间走一遭。”

    “唉,我给你讲个故事吧。远古时候,有一个四只手四条腿的人,他的威力太大了,天上人间没人能打得过他。有一天,一个神仙用千年仙酒将他灌醉了,趁他大醉的时候,将他劈为两半,成为两个人——男人和女人。为了防备他们找到对方,天上的神仙们就造了许多一样的男女。只要他们找到属于自己的另一半,就会创造出惊人的奇迹。人从出生那一天开始,都在寻找自己的另一半,但真正找到的人,少之又少。无论男人、女人,这世间真正属于他的只有一人,其他的人即便出现,也只是有缘无份,匆匆过客。”

    “我就想找到自己的爱情,真正的爱情。而你们皇子、皇族却不是我要找的人。所以,我一定要离开,去寻找我要的幸福,去追逐我要的生活。我不会在乎别人怎么看,我会走自己的路,一路走下去,就像风大哥说的那样,快乐的活下去……”

    “你就如此不喜欢皇族?”

    轩辕清在听她说了太多之后,她终于切入最关键的话题。

    “其实也不是不喜欢皇族,是我不喜欢皇族的生活。这就叫厌屋及乌!”“天高任鸟飞,海阔任鱼跃,天作被,地作床,星月为灯,这是何等的自由自在,每想到这里,我的心就怦怦乱跳,茫茫黄沙,人似沙粒;碧绿苍穹,骑马驰骋;青山隐隐,松林听歌……这么多的美景,这等潇洒的生活,皇宫王府又怎么能比,种种宫廷规矩,什么女德女贞,太多了,样样都得遵守,我受不了,再那样下去,总有一天我会疯的。”

    皇族中,父杀子,子害父,兄弟相残,违背天伦,争权夺势,恩怨交错,阴谋诡计……后宫中,争宠夺爱,暗潮汹涌,尔虞我诈,为讨个皇帝欢喜,不惜出卖自己的良知、肉体、感情,为得到荣华富贵,不惜杀人算计……所有的这些,赵雪都不喜欢。又怎会把自己推入这火坑。荣华需要自由自在的生活换取,华丽的皇宫也不过是世间最奢华的牢笼。

    “你以为自己能过这样的日子?”

    在她嫁给自己的那一刻,便已经注定不是普通百姓,更不是寻常女子。

    “为什么不行?”

    她想得真的很简单,“如果你这样走了,会累及赵府上下,你就忍心……”

    “哈——哈——”赵雪开怀大笑,当她决定离开的时候,就只是想按照自己的心愿活着,没想过别的,仅此而已,笑得纯粹,“就此事,我比你了解澈大哥,他不会做出让我恨他的事,一定不会……”

    太子妃害死丁良娣,他心存仁慈,纵然放过,面前一个深爱的女子,即便她离去,必也不会处治她的家人。如果他这么做了,只会让她恨他。

    最多就是父亲不再为官,无官一身轻,重回江南祖宅过活。

    “跟我走吧,我决定带你私奔。这样一来,只因为你是澈大哥的弟弟,我可以牵制于他。”

    这算什么主意,不过,这一定会让新帝大为震怒而已。还记得当初自己迎娶赵雪婵时,兄弟之间的约定,他是为喜爱的哥哥娶了她,只是不想她被别人娶走。说过若是新帝登位,便是归还赵雪婵之时。但现在的时机尚不成熟,快则半年,慢则三年,赵雪婵就能成新帝最宠爱的女人,可她竟然不要。

    “闪开,闪开,这是我与王爷间的家事,你们休得多管……”赵雪理直气壮,现在就权且当自己是他迎娶的妻子。

    精心挑选了两匹良马,挥剑将其他马匹的缰绳割断。

    “我不想逼你,因为我有太多身不由己的事。身不由己做了雪婵,身不由己嫁入康王府,身不由己是赵雪婵……你自己选,要么跟我一起走,要么我们就此别过。”

    他不能跟她走,如果走了,皇兄会怎么看?

    纤指一挥,点住穴道,解开绳索,看着被她所咬的伤痕:“我替你包上吧……此去一别,不知何年何月还能相逢,各自保重!”

    跃上马背,纵马扬鞭,往南边奔去。

    小瑞在那边树林等她,她们一定可以远走天涯,南理国应该就是史书所载的大理国,那里风光怡人,正是她所喜欢的。

    “来人,快追!”

    马儿早被她放跑,只有一匹,若追定是他轩辕清。

    待穴道被解,轩辕清跃上马背,见她往南方奔去。

    上次,她先往城西,寻了整整三天,若不是张帖皇榜,怎么也不会料到,她会出现在城南小镇。

    天涯海角,她跑不掉,皇兄一定会将她找到。

    乞颜烈正想带赵雪婵远走高飞,无论她是聪慧的女子,还是失忆的姑娘,他已拿定主意,这一生都会与她相伴。怎知,她突然失踪,而轩辕清那家伙,明明已经抓住了她,还是被她溜走了。

    轩辕清与她聊了许久,不知二人说了什么。唯今之际,就是小心留意玫瑰山庄的动静,无论她走到哪里,总会与那里联系。

    与小姐约好了,南边有密林有座小寺庙,在那里汇合。

    寺庙不大,只有三名和尚,因为是寺庙不能留宿女子,小瑞也只有坐在寺外等候,眼瞧着天色就黑了,小姐还不见踪迹。

    “嗒——嗒——”

    不远处传来马蹄的声音,小瑞奔往庙外溪旁,黄昏中,驰来一个女子的身影。

    “小姐,我们去哪儿?”

    “南理国!”

    “那里好玩吗?”

    “花的海洋,歌舞的天堂,你说好不好玩?”

    骑着马儿,往密林的深处去,她要四处游览,在各处看看风景,尝遍美食……总之就是自由自在,快快乐乐地生活。

    一路上,二人时常乔装打扮,时而扮作兄妹,时而扮成夫妻,有时候还调皮地扮兄弟,亦或两个老婆婆,两个中年妇人……总之,就是从未以年轻主仆或姐妹的身份出现过。

    带足了银票,两人倒也轻松快活。

    新帝登基,大赦天下,太子妃被册封为贵妃,程良娣为淑妃,其他侍妾相继被封为昭仪、贵人、美人等。

    轩辕澈久久未立皇后,整整两个月了,尚未打听到赵雪婵的消息,她仿佛突然从人间蒸发。吴展堂派人进入流星阁、风月阁内做暗人,从那边回来消息说,乞颜烈正疯狂地打听她的下落。

    轩辕洛、轩辕清双双被亲王。

    五月,康王府董良娣产下一位小王子。

    轩辕澈还记得,赵雪婵还是雪婵时,就曾说过,帝王应了解百姓疾苦。三个月,宫廷的一切事务皆已正常,他处理起来也得心应手。

    雪婵不是说过“微服私访”是了解百姓疾苦最好的法子,换成平常百姓,亦或扮成客人到四处走走,能了解当地百姓的生活状态。

    轩辕澈将后宫大事交托给贵、淑二妃,处理军机事务,朝中大事,相继托付于康亲王、及太师等人,只携了四大御刀侍卫之二的肖、田。

    这轩辕澈一路行来,立即就被外面精彩的世界所吸引,过了江南,还特意去了玫瑰山庄以客商身份一游,他竟然不想回宫,看到玫瑰山庄后山的满山玫瑰,曾听雪婵说过,南理国最是美丽,到处都是花的海洋,好不令人欢喜。

    “皇上要去南理国?”

    威威天朝岂无国君,这怎么能行,如果再不回去,宫中怕就要出大事了。

    “请皇上速速回京,你装病一月,太后与贵、淑二妃已经生疑。”

    肖、田二人费尽口舌,使尽办法,才终于说服轩辕澈,像哄孩子将他带回了京都。

    这回宫没几天他又想“微服私访”,都说江南美女如云,美女见过不少,竟未遇到比雪婵更美更特别的,进而便无兴致。

    近而立之年的轩辕澈第一次像个孩子,滔滔不绝地与康亲王讲着此次江南一行的所见所闻,自幼在宫中长大,最远的地方就是京城四五百里的猎场。

    轩辕清静静地听着皇兄的故事。

    “看来雪婵当初一点也没骗朕,外面可比宫里有趣多了。”“听说南理国比江南还美,朕真想去那里瞧瞧。”

    “皇兄,万万不可,上次你离宫出去,臣弟天天被母后逼问。”

    不能去!真是太遗憾了。

    后宫嫔妃一月没见皇上,加上后位悬空,个个都使出浑身解数,如今这个时候谁得宠,谁就有希望成为后宫之主。

    后宫美女如云,春花秋月,没过几日,轩辕澈便开始沉溺在女色之中。至于南理国一行之事,自然而然就落在了轩辕清的身上。

    轩辕澈再三叮嘱,回来的时候定要将那边的事仔仔细细地说与他听,若是遇上与雪婵不相上下的美女,不妨带回来。

    看来此事被雪婵说中了,君王之爱如镜花水月,没有真正喜欢的女子,或许这也是雪婵为何要冒险离去的原因。她也说中了,皇兄是不会为难她的家人,虽然皇榜还在,可是雪婵的去向依旧不明。

    雪婵主仆二人,在南理国选了处依山傍水,鸟语花香的地方居住下来。

    房屋的主人居然是位当地的富贾,几年前就去了江南经商,虽有元配妻子在南理国内,却不住在山野,而是住都城大理。

    看书、弹琴、跳舞、练剑……

    日子倒也过得逍遥自在。

    “小姐,小姐……”

    小瑞到邻家菜园采菜,这是赵雪与人说好的,到时候月底结帐,该多少就付多少银子。

    “怎么了?”

    “小姐,那边有只神鸟……真的是神鸟……”

    主仆二人赶到花溪水边,一只碧翠华丽的孔雀对水梳理着羽毛,小瑞在江南长大,哪里见过这种鸟儿:“这是孔雀?”

    “孔雀?”

    “是呀,就是一种很美丽很美丽的鸟,只有南理国才有。”

    这鸟儿长得真漂亮,身的羽毛碧翠,小瑞刚见时,它的尾巴展成一把漂亮的扇子,华丽而优雅,在那儿吱吱唱歌。

    “小瑞,明天你去镇上的时候,记得买二斤草纸。”

    看着那鸟儿,小瑞双眼发光,像是发现了一团金子:“小姐,你说我们把这鸟儿抓了,带回江南是不是可以卖很多银子……”

    不错,这丫头有点经商的头脑,只是山高水远,只怕待她们将它抓住,再带回江南,只怕这鸟儿早就死了。

    “你就别害它的命。孔雀属于这里,到了江南水土不服会死的。”

    只听说人会水土不服,这鸟儿也会,小瑞可是第一次听说。口里嘀咕着:“这鸟真娇贵!”

    租住的庭院,在大理的玉湖之畔,清晨的凉风袭袭,今儿一早小瑞便去镇上了。

    握剑的手有些酸痛,这样的青山绿水,何不放歌一曲,欢跳一舞?

    “鲜花开放满天庭,万紫千红,万紫千红总是春……”

    碧湖畔,一行书生,约莫六七人身负画板,缓缓移来。

    “碧湖风光不错,一会就到了。”走在最前面的书生介绍着,“两年前,我来过这儿,因为山高,少有人至,附近有一个村寨……”

    “听,有人在唱歌,是我们从未听过的歌……”

    “真好听!”

    六七人寻着声音飞奔着,在碧湖之畔,一个雅致的凉亭被筑湖上,周围是蜒蜓的木桥,木桥上,站着一个黄衣少女。歌是她唱的,她正欢快的翩翩起舞,一切无论唱得好坏,不计跳得如何,洒脱地与玉湖相融一体。

    “她是什么人?”

    “嘘——”

    赵雪继续唱着:“天下鲜花谁爱护,不如撒给有情人……国色天香世无伦,百媚千娇画不成……来撒,来撒,来撒给有情人……”

    曲调很美,仿若仙乐。

    转身时,六七双眼睛目瞪口呆:“仙女!”

    赵雪一惊,止住舞步,左右张望,口时依旧唱着:“国色天香世无伦,百媚千娇画不成……”

    数人速速躲在山茶花丛,生怕被她发现,一惊之下就飞天而去。

    一定是仙女,否则世间不会有如此美丽的女子,还有这首从未听过的歌,这或许正是天上的歌。听歌词的意思,她是来人间撒花的。

    深吸一口清新的空气,弥漫着山茶花的香味:“回家了!”张开双臂,奔回凉亭,从桌上提起宝剑,翩然而去。

    六七人见绝色女子已去,开始七嘴八舌地说起来。议论了一阵,分散开来,其间有个嘴快的,再也没有心思去绘画,而是飞野似地离开玉湖,他要回去告诉所有的人,美丽的玉湖吸引了天女的仙女。

    因为她的歌,因为她的舞,因为她穿着漂亮的黄纱衣衫,所以所有人都认定她是仙女,只有仙女才有那样装扮,清新自然,风姿卓绝。

    所有人今儿都画那个惊鸿一瞥的仙子,她太美了,谁也捕捉不到她的风姿,其间有一人久久沉默无法下笔。他叫段天领,是大理国丞相最小的儿子,也是最有才华的儿子。

    她真的是仙女吧?否则,世间又怎会有这样的女子。

    第二天一大早段天领再度从书院出发,沿着山间小路到了玉湖畔。

    隐约听到了山间中宝剑挥舞的声音,在山茶花丛,又是那个熟悉的身影,一个少女站在丛中挥舞着手中的宝剑,剑光流转。

    不觉间,他缓缓地移动身子,终于走到她的跟前。

    “早上好!”

    她在与他说话吗?声音亲切随和,她的脸上漾着浅淡的微笑,胜过胜开的山茶花。

    “别用这种眼神看我好吗?我不是妖精,我是人……”

    赵雪收住剑,握在手上,打量着面前的男子,在这里大多是白夷、苗夷人,像这等天朝装扮的人并不多,唯有几位南理国的重臣、贵族。

    罢了,只是一个腼腆的少年书生,紧张得都不知道如何与她说话。既然如此,她就不为难人家了。

    “姑娘,请留步!”

    段天领见她离开,心中着急,只想再多看几眼,昨儿怎么也画不出她的样子,难得有机会站得这么近。

    赵雪回转身,看着他:他背着画板,手里还提着一个竹篮子,因为紧张,双手拽着竹篮,一双眼睛乱转。

    “你想给我画画?”

    段天领抬眸使劲点头:不知道她会不会同意。

    “好吧,不过只能有半柱香时间。因为我肚子很饿,还没吃早点呢?”

    段天领打开竹篮,从里取出一支竹筒和一包食物,依旧不说话,就好像站在他面前的是一只天上飞来的金丝鸟,他张口就会惊吓到对方。

    “谢谢,不用的,只是我如不回去,我的姐妹会出来寻我。你要画就画吧,尽快就好。”

    段天领比划着,示意赵雪到那边凉亭里。

    敢情她遇到的男子是个哑巴,真是可惜,这家伙长得眉清目秀,而且也就十**岁的样子。

    赵雪站在木桥上,衣袂飘飘,秀发飞舞,开始还有些不自在,时间一长,她便开始想起那些心事,想去更好玩的地方,昨儿小瑞在镇里打听了,还没有消息,相信不久之后会有的。

    呆了半柱香时间,赵雪借口要回家,便匆匆别了绘画的少年,穿过密林,走过小溪。

    段天领怅然若失,依旧在凉亭里呆了许久,将人物丰润加彩。

    第二天,还是在玉湖畔。

    段天领又见到了赵雪,他依旧不说话,只是用手比划,还是说要绘画。

    画吧!

    赵雪还是站在那儿,任他去画。到了时间依旧匆匆离开。

    回到家中,小瑞就说,问过村塞里的村姑,说是往南地方有处温泉,叫什么蝴蝶泉,可以沐浴洗澡,附近还有一处最大的寺院,是个美若仙境的地方。

    “那好,今晚你备好干粮,明儿一早我们去那里玩。”

    因为要玩,赵雪又怕自己一时性起,不忍心马上回来,就各自带了套换洗衣衫,主仆二人沿着山路去寻找别人口中的蝴蝶泉。

    段天领再去玉湖畔,没有见到那位美丽的少女,心中闷闷不乐,次日再去,再去……

    接连六天了,他再也没有见到她。

    是人?是仙?

    他甚至都还未问出她的姓名,她就离开了,离开了。

    待到第七天的时候,不等段天领从床上起来,便已经病倒了,一闭上眼睛,脑海中全是那个不知名美女的音容笑貌,她的歌声,她的舞姿,勉强支撑着身子,坐在窗下绘着她的样子。

    段丞相夫妇听说爱子生病,立马出发就到了大理城外二十里的蔓陀书院。

    段天领扒在桌前,还在埋头认真的绘着少女,怎么也绘不出她的样子,她太美,美得惊魂摄魄,而他陷入了无尽的痛苦与相思之中。

    “天翎,我的儿呀!你怎的病成这样了……”

    蓝夫人抬头时,儿子的房间里挂满了少女的画像,据儿子的同窗们介绍:前些日子,他们去玉湖画影,遇到了一个从天上飞来的仙女,在玉湖唱歌跳舞,那之后天翎就像变了一个人,整日痴痴傻傻,一言不发,整日只知道绘画,画了一张又一张,有时候整宿不睡,只是画,这八日下来,便已经画了这么多了。

    “天上飞来的仙女”段丞相有些不信,他活了五十来年,各种鬼怪故事听过不少,也知道天上有神仙,可天上的仙女怎会去玉湖。

    “是百花仙女,她是掌管人间百花的……”

    “就是,那天,她还唱什么天上鲜花谁爱护,不如撒给有情人。还有国色天香世无伦,百媚千娇画不成……”

    “对,以后书院别的学生也去找了,可谁也没见到她。”

    段天领的房间里挤满了书院的院长、先生与他平日往来颇多的几名书生,七嘴八舌。他见到了她,不止一次,连续三天都与她说过话,她不光会歌舞、武功,而且还懂得画艺,甚至告诉段天领一些绘画心得。

    “儿呀,你怎么能喜欢天上的仙女,这可是没有结果的呀……”蓝夫人听那么多人都说见过,而且还唱了从未听过的歌,她也信了,否则这世间怎会有如此美丽的女子,看看儿子的画,她的风姿,她的遗世之姿。

    “母亲,孩儿喜欢她,让爹替孩儿将她找出来,一定会找到她的。孩儿求你了……”

    她可怜的儿子,病得不轻,吃不进饭,睡不着觉,满脑子只有那个女子的身影。

    段天领被父母从蔓陀书院带回了大理丞相府。

    段丞相夫妇执拗不过,只好派家丁一行十二人去玉湖附近寻找那个女子。

    赵雪来了蝴蝶泉,发现这儿竟然比玉湖还美。

    索性令小瑞在附近又租了间小院安顿下来,更重要的是,蝴蝶泉附近有许多的孔雀,还时常可以听到美丽的山歌,这里居住的大部分都是热情的白夷人。

    小瑞回到玉湖,收拾好行李,租了匹马,又将原来的房子退与房主家的管家。

    赵雪依旧过着有规律的生活,不同的是每天都生活在如画的美景之中,无忧无虑。

    段丞相睡着日渐消瘦的儿子,心急如焚,万般不得已,只好请御医替他扎针催眠,每日又以最好的鹿茸、山参熬粥。

    段天领每日唯一所干的事儿,就是绘画,画那个美丽的女子,一遍又一遍,甚至慢慢爱上了睡觉,因为只有在睡梦里,他才可以见到她,听她唱歌,看她跳舞。

    最初段丞相看到那些画就很生气,甚至派人将它烧了,可段天领会好几天赌气不吃饭,万般无奈之下,也只好依了他。

    丞相府的家丁们觉着小公子画得很好,有些好事的便将这些画拿出丞相府出卖,不曾想外面的人因为蓝公子生病之事,早已经传得沸沸扬扬,一时间玉湖有仙女有传说在大理城内漫延,无数好事之徒纷纷前往玉湖寻找仙女。这仙女的画自然就值钱,而且还是大理国第一才子之手。

    主仆二人用过早餐,赵雪在房内看书、练字,小瑞到山下村寨去采菜了。

    因为居无定所,赵雪到目前都未想过定居下来,没有种菜,连房子都是租用,吃的、用的,都得花银子,好在她不缺银子,若是用完了,再回玫瑰山庄亦或去丽人坊取些就行。她唯独想的,就是让自己过得轻松快乐又自在。

    小瑞下山很久,通常这个时候早已经回来,如今都过了中午时分,还不见归来。小瑞不是贪玩的人儿,虽然偶尔会与村寨里的姑娘们聊天、洗衣,但从来都是准时的。

    赵雪早早地将饭菜弄好,如今都已经凉了,还不见归来。心中越想越恼,便决定下山一趟。

    问过几个村民:今儿上午的时候,土司家的公子来村寨里收租,临走的时候抢了一个姑娘。

    真是倒霉,居然有人抢走小瑞。

    赵雪一路打听土司老爷家的官寨。

    看来,雪婵幼年的不幸如今都成为有幸,否则她们主仆也只有任人宰割的份,虽说小瑞学过几招防身之术,可这丫头除了对厨艺感兴趣,再无别的爱好。她喜欢做饭,整日奇思妙想都是做饭,被雪婵赞上几句,就乐得上天。

    雪婵抓到一名家丁,明剑一挥:“抓来的姑娘在哪儿?”

    小心翼翼地打听好去向,随手点了家丁的穴道。

    可怜的小瑞五花大绑,此刻才明白为什么小姐要她习武,原来是有用的,小姐并不会时时跟在她的身边,只以为像小姐那样的女子学武可防身,自己也可以防身。

    那个可恶的少爷,居然将她抓到了这里。喊天不灵,叫地不应,唯在心中默默祈祷上天,保佑小姐早些找到这里,否则,再晚,只怕她的小瑞就变成死人了。

    “小美人……”

    小瑞嘴里塞着布团,拼命地摇头:不要,不要呀!

    土司家的少爷眯着一对小眼睛,细细地打量着小瑞,取下她口里的布团:“今儿少爷陪你好好玩玩!我们这个地方,可少见汉族女子,看你长得不错,少爷才带你回来……若是将少爷伺候舒服了,明儿让你做夫人……”

    “救命呀!救命呀……”小瑞张嘴就乱儿八糟地叫喊起来。

    他最喜欢玩这种猫抓老鼠的游戏,以前去大理城的时候见过几个汉族女子,全都是青楼的,而这里清一色都是白夷人。

    小瑞蹦着跳着,一边高呼大叫,一边躲闪。

    “小姐,你在哪儿呀?”

    此处的房子都差不多,赵雪没走多久没迷失方向,正在着急,便隐隐听到小瑞的声音。跃上屋顶,寻着喊声飞奔而去。

    他解开了她身上的绳索,继续追她,扑她。

    她就是要装成很软弱的样子,果然中计,小瑞心中大喜,继续叫嚷着、躲闪着,就在他扑来之际,飞起一脚,踢中对方胯下:当我小瑞是好欺负的不成,不让你断子绝孙!

    “啊——啊——”“来人呀!来人呀!”

    房门大开,站着两名恶奴。

    “把她给本少爷带下去,我饶不了你,这个死丫头……”

    “王八蛋!”小瑞嘴不饶人,开始大骂起来,把她会的今儿都用上了。

    赵雪飞奔而至,正巧看到两个人架着小瑞,紧紧尾随其后。

    小瑞被带入一间华丽的房中,很快被绑缚在床上,努力挣扎了一阵,无法动弹。

    门口处,站着两名彪形大汉。

    小瑞见赵雪从天而降,心中大惊,很快脱了绳索。赵雪见墙上挂着一副上等的弓箭,如果要脱身此箭不能少。又取了一团棉花,沾上灯油。

    小瑞不解,但心中也猜个七八分,烧了他们的官寨才好呢。

    赵雪指着门口,彼此明白。

    小瑞打开房门,两个大汉大惊失色,不是已经绑在土司老爷的床上么?还未明白过来,红褂丫头的身后出现一抹粉衣倩影,身子一麻无法动弹。

    主仆二人小心翼翼地穿过房屋,往大门移去,可没走多久就迷了路,哪儿的房子一样,又不是天朝的房屋,总会在房前挂上一个牌名。

    “小姐,怎么办?”

    赵雪身子一闪,跃上屋顶,眺望一眼,找准方位。

    “不好,有人逃跑了!”

    还未下来,传来一个丫头的呼叫声,小瑞是今儿下午少爷抢回来的姑娘。

    赵雪拉住小瑞就往大门奔去,到了大门前,扒出宝剑,三下五除后将门丁给处置了,顿时间身后火把通明,人声沸动。

    “快,去花丛藏着,看我的!”

    赵雪上了大树,拉开弓箭,早便料到不测,点着油球,奋力一拉,连射三箭,片刻的功夫,官寨内三处房屋着火,奔出追上大道小径的家丁走了一尘,复见官寨着火,复又转身。

    主仆二人行了一尘见家丁复转,重新藏匿丛中,等他们离去,二人大摇大摆地往回路去。

    这里又不能呆了,对唯有白夷人的地方来说,突然出现的汉家女实在太惹人眼球。

    离了居住的地方,小瑞问:“小姐,我们去哪儿?”

    “先回玉湖再说!”

    连夜出发,累了便在树上小歇一会儿,盛夏的南理国,犹如烟花四月的江南,风光正好。

    “啊哟——”赵雪睡得正香,脚上传来一阵刺痛,睁开双眼,一条手腕粗的蛇出现在脚下,宝剑一挥,将蛇挑往别处。

    主仆二人为了躲山里的野兽,才躺在树上,不想竟被蛇咬,蛇这东西行动起来悄无声息。

    “小姐,别动!”小瑞想都不想,揭开袜子就吸吮起来,如果中了蛇毒定要尽快处理。

    看来此蛇并不是什么特毒的东西,只是隐隐有些刺痛,并没有什么异样。

    没过多久,她的腿无事,可是小瑞的一张嘴又黑又肿,活脱脱像个怪物,看得赵雪既想笑,又疼惜。茫茫山野,又找寻不到人家,唯有尽快回到玉湖,或许小瑞才有医治的机会。

    不等到天黑,小瑞便已经昏昏欲睡了。

    一切总以为有银子什么事都好办,到了此刻,赵雪第一次发现,自己是如此无奈,为了救她,小瑞身中剧毒。她不得不将小瑞放在家中,只身前往村寨,又托了以前常去买菜那家的大婶帮忙照料小瑞。

    大婶细细地打量着赵雪:这个女子,她从未见过,但听以前常来买菜的姑娘说过,可是她又分明感觉到,似在哪里见过,一时半会儿又想不起来。

    赵雪借着月光去了镇上,请了镇上唯一的一位郎中。

    药服下了,小瑞还没有醒,在大婶的帮助,她也只喝了一碗稀粥,扒在床前,她第一次被从未有过的恐惧包围着,缠绕着,生怕小瑞就此丧命。

    好在这里的毒虫很多,郎中备了许多解药。

    “小姐……”

    “小瑞!”看她醒来,悬着的心落下,轻柔地捧着小瑞:“你身子还很虚,这两日你就好好歇息。我去厨房做饭……”

    赵雪蒙着轻纱,手里提着篮子,来到莫依大婶的家中,房间种了许多蔬菜,周围都是如火如霞的山茶花。

    “莫依大婶……”

    屋子里,有人听到外面的唤声,出来一个男子。

    赵雪道:“大叔你好,我是来买菜的。昨儿晚上已经与莫依大婶说好了,以后我们都在你们这里买菜……”

    男子看着这个漂亮的女子,虽然隔着面纱,但他依旧能感觉出,这是一个极其美丽的女子。没多久的功夫,他便忆起来:一个月前,段丞相家的家奴便拿了她的画像四处寻人。

    此念一闪,男子热情地应道:“姑娘,自己摘吧!”

    “谢谢大叔。”赵雪在菜园子里转了一圈,采了所需要的新鲜蔬菜,“大叔,还是与以前一样五日结帐,今儿是一棵白菜,然后有一把辣椒,还有萝卜三个,菜瓜两个……麻烦你给大婶说一声……”

    这些日子,虽然段丞相家不再找她,看样子是很重要的人物,会不会是段丞相府上走失的小姐、丫头?

    男人这般一想,就决定去大理城一趟。

    赵雪素来不与周围的人往来,有事都是小瑞去办。她不喜欢太多的分别,而能减少分别,也就只能减少与人相处,生活简单而快乐。

    “小姐,我都已经躺了两天了,你就让我来吧……”

    “好了,你好好歇着,就让你做三天小姐,我做三天丫头。今儿是最后一天做小姐,你有什么事吩咐我就好了……”

    小瑞觉着有趣,哪有丫头小姐易换身份的。

    赵雪换上小瑞的衣服,提着篮子又出门了,今儿依旧是去莫依大婶的菜园里摘菜,镇上她不会去,那里的人太多了。

    蹲在菜地里,选好菜,装了满满一篮,又够她们吃上两天了。明儿镇上赶集,就该由小瑞去了。

    起身时,不见了那位大叔。

    “大叔,大叔……”

    左右张望,山茶花丛出来四五名汉子,清一色穿着紧袖短褂。

    是她,虽然戴着面纱,可是依旧能看出,正是小公子画上的那个女子。这一个月可害苦小公子了,整日闷闷不乐,除了睡觉便是画画,南理国的第一才子竟被她变成了那般模样。若是将她带回去,小公子的病也就好了。

    “姑娘,请与我们去丞相府吧?”

    刚收拾了一起强抢民女的事,如今又上演一出。

    赵雪嘴角一翘:“好呀,有本事,你们就来抓我。”

    两人欲捉,这女子灵巧得像泥鳅,轻轻一转,他们就扑了个空,如此往返三次,其余几人还想抓,被一个汉子止住:“住手!”领了众人离开此处。

    弄得赵雪百思不得其解,但是有件事她知道:此处也不能呆下去了,得尽快搬家。

    赵雪提着菜篮,沿着小路,刚推开院门,就从里面听到小瑞的惊叫声:“小姐——”

    一个箭上,进入院子,左右张望,两名大汉押着小瑞,既然不能轻易抓住她,但可以抓住她的侍婢。听阿力说,这女子尤其怜惜这丫头,为了替她治病,一眠不休,自然感情非同一般。

    其中一人,从怀中掏出一粒药丸,捏住小瑞的下巴。

    “你们给她吃什么?”

    “自然是毒药。姑娘若是听我们的话,安心去丞相府,我等自会将解药奉上。”

    真够卑鄙,为了让她就范,不惜给小瑞下毒。

    “姑娘不要有夺药的想法,我等身上没有解药,只有丞相夫人身上才有。请姑娘随我们走一趟吧。”

    罢了,罢了,她不会强夺,这可是关系着小瑞的性命。

    “好,我跟你们走,但你们不能为难她。否则,休怪刀剑无情。”

    男人放开小瑞,任由她们主仆二人在房中收拾行装,赵雪重新换回自己的衣衫,跟着一行六人,骑着白马,往大理城而去。

    找到画中仙女的事儿,早就在丞相府传遍了,听说人就快到了,府里的家丁、奴才齐刷刷都围聚在前院花厅。

    大理城里好热闹,穿着各式民族服饰的商人沿街叫卖。

    一个买了玉湖仙子的男子,怀揣着怀,迎面就看到一袭粉衫的女子,风姿卓绝,灵气逼人,回头看着墨宝阁的画,再望望那女子,大叫起来:“玉湖仙子!玉湖仙子……”

    顿时间,无数的眼睛齐刷刷地汇聚在赵雪身上。

    “仙女?仙女在哪儿?”她左张西望,满脸好奇,这里的人很崇信神仙的么?

    小瑞很快就从别人的目光中探出了究竟:“小姐就别看了,他们在说你呢。”

    段天领听天寻到画中女子了,他不信,连他都认为,她是天上的仙女,可是今儿一早,已经有十几个这么说了,他便变得疑惑起来。这会儿,房里的丫头们叫嚷着要去看仙女,他的心怦怦不安。

    既来之则安之,兵来将挡,水来土囤。

    赵雪下在了马背,抬眸时,看着那块汉白玉牌匾:丞相府!

    府门前,站着两列家奴,着清一色服饰,男青女紫,男人们穿戴一致,女子们装束相同。

    “小姐,请——”

    小瑞背着两只背袱,紧紧地跟在赵雪的身后。反正小姐到哪儿,她就跟到哪儿。她相信,小姐吉人自有天相,一定不会有事的。

    丞相夫人迎上赵雪,立即便呆在哪儿,一直以为是儿子见了天上的仙女,如今这绝世的女子就活生生出现在她的面前,清绝的风姿,气质若兰,举止得体大方,仪态优雅……几乎可以把所有世间最美的词汇用在她的身上。除了美,还是美。

    “小姐,这位是我家夫人。”男子介绍着。

    “见过夫人!”

    或许只有这样美丽的女子才能得配她最疼爱的儿子,丞相夫人这般一想,越瞧便越喜欢,“小姐如何称呼,家住何方,姓甚名谁?”

    初初见面,就开始打听起她的家世来了。

    “雪!”

    “雪?”

    “是的,雪花的雪,就这一个字,你们可以叫我雪姑娘,也可以叫我小雪。这是我的姐妹,她叫小瑞,我们是自幼一起长大的。”“丞相府的家奴给小瑞服毒的,说是夫人这里才有解药,还请夫人赐药……”

    “下毒?”夫人看着男子,对方向她摇她,看来这解药是不能给的,万一给了解药,她便离开,天翎怎么办?难道就这样痴痴傻傻下去。“来人,将二小姐的阁楼收拾干净,一会请雪姑娘搬进去……”

    她可没想过要住在这里,“夫人,小雪是来讨解药的,取了解药我们就离开南理国……”

    “五公子来了!”

    赵雪只是好奇的打量着丞相府里的一切,南理国人素爱山茶花,有的地方又称蔓陀罗,漫山遍野皆有,这丞相府里也可以见到一丛丛,一簇簇的花儿。

    段天翎进入花厅便目不转睛地凝视着她,分不清是梦是幻:“我一定在做梦……一定在做梦……”

    “儿呀,母亲找到她了,替你找到她,你没有做梦,他真的来了……”

    赵雪这才认真的打量着段天翎,歪着脑袋:“你是谁?找我做什么?”

    一个月时间,段天翎面容憔悴,就剩下半条命了,她当然认不出来,一个月前,他还是一个风度翩翩的佳公子,可如今皮包骨头,弱不禁风。

    段夫人听赵雪这般一说,心中极寒,看来这女子对天翎竟无半点好感,可怜她最得意的儿子为她病得极重。“你怎能这么说,你将我家天翎害成这样,你居然不认得他。”

    “我?”她什么时候害人了。

    段天翎痴痴呆呆,抓住赵雪衣袖就不撒手:“小姐不要离开我,不要离开我……留在我身边……看不到小姐,我的一颗心都空了……”

    肉麻不肉麻?她什么时候惹下这相思债了,这人疯疯癫癫,活脱像个傻子。

    段丞相从宫中回来,远远便瞧见花厅里热闹非凡,一问才知那女子找到了,站在一侧听她说话。

    “公子,你说清楚,这是怎么回事……”

    段天翎呢喃着:“一定是做梦……我一定在做梦……”

    当他告诉所有人:这是真的,所有人都说他在做梦;当他已经认为是梦境时,母亲又告诉他:这是真的。

    段丞相面无表情:“从今儿起,你必须呆在天翎的身边,难得南理国第一才子喜欢你,老夫会择日为你们完婚。”

    “你这老儿,也太不讲道理了。也不问问我的意见,就想我嫁给你儿子……”

    段丞相冷光一闪,看着赵雪:“是你把我儿害成这般,你自然要治好他的痴病,否则休想离开丞相府!”

    呵,真是可恶!敢情自己变成他们笼中的鸟儿了。

    医痴病嘛!

    赵雪看着拽着她的段天翎,用力的拧揪着他:“你听好了!你没有做梦,没有做梦……”

    该死,这家伙居然不知道疼。

    “来人,从今儿起,由雪姑娘照顾五公子的起居饮食。”

    人在屋檐不得不低头,赵雪也懒得和那个冷面丞相争论,罢了,罢了,不就是照顾这个痴人傻子吗?

    可是她还是忆不起,何处惹下情债。直至进入段天翎的房间,看着满屋子的画,方才想起,那个要她做模特的少年书生。

    天啦,怎么就变成这副样子了,还是被她害的。

    原本是要她住二小姐的阁楼,可丞相大人一回来,直接要她与公子同吃同住,虽说公子所住的院子很大,可她还是觉着不便。

    自她进入丞相府,段天翎拽着她的衣袖就不撒手。

    小瑞看着着急,可赵雪已经把他的手都拧青紫了,都不撒手,她还能想什么办法。

    拉着她,就那样痴痴呆呆地凝望,再凝望。

    连喝水、吃饭他都拽着,她的侍婢丫头只好端着碗给他一勺勺地喂。

    “小瑞,你说他真是被我害的?”

    赵雪实在想不明白,以前聊斋里有个阿宝的故事,还以为是杜撰出来的,如今真有一个男子为他神魂颠倒。得想个办法让他放手才行,她实在内急得紧,已经被他拽了足足半个时辰了。

    她要饮茶吃水果,自然不能蒙着面纱,摘下的刹那,他双眼放光,神情中露出一丝满意的笑容:“你真美……真美……”

    还知道看美女,看来还不是真傻,赵雪头一转,轻柔地吻上他的面孔,这一招,他立即便羞红了脸颊,快速地放开她的衣袖。

    “阿依,哪里有茅厕?”

    赵雪转身就欲跑,段天翎突然起身大声嚷道:“姑娘,别走!”

    让不让人活了?

    看来不让他清醒清醒,她连上茅厕都不成,还别说过正常人的生活。抓住段天翎的手臂,就是狠狠一嘴。

    “啊——疼!疼……”

    可她还是没有放手,只是定定地凝视着他。

    赵雪转身奔往茅厕方向,待他回来的时候,段天翎还在看手腕上的咬痕:“不是梦……不是梦,真的找到她了。”

    阿依将小瑞带回她们的房间,安顿下来,这里虽比不得玉湖畔的风光,却也幽静怡人。

    “五公子,你该喝药了……”

    阿依将药碗放在大理石桌上,段天翎还在看手中的咬痕,已经出现了,仿佛那不是血,而是什么最珍贵的礼物。

    冷面丞相说了,如果他的儿子无法康复,自己根本不能离开丞相府,至少小瑞的解药还握在丞相夫人手中。

    “五公子,阿依喂你好吗?”

    赵雪站在一侧:原来一见钟情的相思,居然可以害人沉沦到如此地步。如果真是这样,她宁愿不要,看看这家伙,就知道相思是多么残忍的毒药,将好好的人儿变成这样。

    阿依用乞求的目光看着赵雪,仿佛在说:雪姑娘,帮帮忙吧?

    “五公子……”赵雪柔声唤着。

    抬眸看到她的脸,他开心的笑了:“你的声音真美……”

    倒!她不过叫了声五公子,又被他称赞成这样,《天龙八部》的段誉便是个痴情种,如这段天翎中情毒至此,与段誉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

    “你该喝药了,如果你真是为我好,要尽快好起来,我可不希望整日伴着一个痴痴傻傻的男子……”

    听了赵雪的话,捧起药碗,眉都不皱一下,一饮而尽。

    现在换成赵雪痴傻了,这家伙是怎么了,把她的话奉为圣旨,脑海中又掠过段誉的影子,那个温婉儒雅的男子。

    吃饭时,他看着她,仿佛怎么也看不够。

    “你再不吃饭,我可生气了。”

    他低头扒饭,却不吃菜。

    两天下来,赵雪弄得焦头烂额,冷面丞相夫妇高兴异常,毕竟这段天翎知道好好吃饭,而且睡觉也踏实了,只是夜夜都要拽着她的衣袖不松,她已经在他床前坐了两个昼夜了,白天要她陪,晚上不离她。

    这一次,她是死定了。

    “阿切——阿切——”大清早,她的喷嚏连天,待到天黑的时候,她昏昏沉沉,扒在床前昏迷不醒。

    赵雪实在难受,索性自个儿上床,段天翎被一团烈焰般的身子惊醒,定睛一看,身边躺着梦中女子。

    是真是幻?他肯定,她病了,病得很重,呢喃低语,听不清她在说些什么。

    “赵雪……赵雪……”

    洁白的病床前,年轻的副总焦急地关注着病床上的女子。

    她记得自己在,又做了那个梦么?似真似幻的梦,居然像一部电视连续剧。

    “小雪……”妈妈哭红了双眼。

    “妈,你怎么来了?”

    赵雪忧伤地唤着母亲,不光是妈妈来了,门房轻推,父亲出现在门口。

    如果只是轻伤,公司不要请父母过来,而她又躺了多久

    为什么她说的话,母亲听不见,自己看着床前的女子,静静地躺着,打着点滴,输着氧气。

    她的父亲,从小到大在家的日子并不多,她的童年里妈妈的影子更多,还记得有一次,老师让他们写一篇名为《我的爸爸》的作文,她为此烦恼一晚上,在她的记忆里实在找不到可以讲叙爸爸的故事。那篇作文只有简短几句话:我的爸爸是个作曲家、音乐人,我已经一年没见到他了。我只能看到他的照片,也不知道为什么他不回家……

    一个医生进来,叫走了父母亲。

    办公室里,医生拿着几张x片,那是头部的扫描影像:“经过一系列检查,她的身体各部分只是轻微的皮外擦伤,从这上面看,赵雪被车创伤了头部,致使大脑受到冲击……”

    随后便是一大串的专用术语,医师用了最简洁的话来作结束语:“也就是说,她变成植物人了。”

    自己变成植物人了?

    不,她不要醒不过来。

    赵雪回到自己的病房,努力想回到属于自己的身体上,连试了三次不等她靠近便被弹出来,还想再试。

    “小姐,小姐……”耳边是咽咽的哭泣声,是小瑞在呼唤着她。

    段天翎站在床前:她是人,不是仙,更不是梦境。她也会病,会倒下,也会在梦中哭泣、欢笑。这是多么真切的生命,如此真实的人啊!

    赵雪一病,段天翎疯了般,敲打着父母的房间,这一急,他的痴病仿佛突然好了。

    “她不会有事,蓝神医一会儿就到……”

    赵雪呢喃着:“你们要快乐地活下去……活下去……”“我不想死……”

    “小姐,我不要你死!”小瑞握住赵雪的纤手,泪水滴落。

    大管家带着蓝神医进入墨香院,蓝神医握住双手:“她中过圣女散?”

    “神医一定要救救她,她不能死!”

    中过圣女散,还有其他毒,变得有些奇怪,甚至显得扑朔迷离。

    “神医,一定要救她!”段天翎有些激动,是什么人竟然如此残忍,对一个女子下了如此重手。

    蓝神医握住手腕,那枚鲜艳的粉红:“她身上怎会有守宫砂呢?”

    在南理国只有犯了通奸、之罪的女人才被逼饮圣女散,是为了让她们除去欲念。可是此女竟然是处子之身,为什么要对这个女子下此剧毒。

    “不是,这是圣女散留下的印记。”

    “我是神医!”言下之意:难道毒印记与守宫砂都分辨不出么?在蓝神医的记忆里,这种东西只有天朝的宫女才会有,可通常都是殷红如梅,像这样粉色的守宫砂,他也是第一次见。

    蓝神医从锦盒中取出银针,扎至她的头部大穴,又在双臂扎了几根银针。

    “痛……好痛……”

    “蓝神医,她在叫痛。”

    “五公子,她忧郁成疾,胸中有口瘀血,必须得找个内力浑厚的人将之逼出,否则很难痊愈。”

    如果不是他日夜缠着她,不让她休息,或许她也不会犯病。

    小瑞道:“怎么办?如果在天朝就好了……”

    “我立即派人去请四姐夫过来。”

    丞相夫妇膝下共有四个儿女,两子两女,早年曾生过一子,但长不到两岁便夭折了。长子乃是男丁,二女儿、四女儿和最小的五公子。长子成家之后,在别处任官,每年元宵佳节才回来与家人团聚,二女儿乃是郑亲王府的王妃,四女儿嫁给南理国大将军之长子。

    豪门无犬子,段天翎口中的四姐夫便是习武之人,武艺高强。

    赵雪感觉肚内有一团烈焰,仿佛要将她的内脏给烤焦,越来越难受,翻江倒海。

    “扑吃——”一口喷出鲜血,浑身乏力酸痛,倒在床上。

    蓝神医走近芙蓉帐,仔细诊脉:“已无大碍,回头开一副调理的方子,小心调理。明日我再来复诊。”

    “小姐,小姐……”

    小瑞还是不放心,吐了那么血,怎么会说已无碍呢?

    待赵雪悠悠醒转,已经是第三天的清晨,抬开双眸,便见小瑞扒在床前,一侧还坐着个少年。

    “小瑞……”她轻柔地唤了一声,看着小瑞满脸的疲惫,尽量轻些再轻些。

    真正的自己已经死了吗?在她再度来这儿的时候,她清晰的看到父母的眼泪,还有那副奇异的古画。

    对,古画!

    赵雪穿过偏厅,进入段天翎的书房,一副副全是自己的身影,无论绘画的风格,还是颜色的处理,都与她记忆中那副古画判若两种风格。

    一定不是段天翎,她缘份的一定不是他。

    古画将她的灵魂再度送回到这里,让她成为赵雪婵,究竟有什么特殊的意义呢?

    残酷无情,霸道蛮横的乞颜烈;温文尔雅,优柔寡断的轩辕澈;风度翩翩,文武兼备的轩辕清……谁才是她缘份中注定的那个人?

    “若说没奇缘,今生偏又遇见他;若说有奇缘,为何空劳牵挂……”赵雪沉吟着,平静的凝视着窗外,她真的糊涂了。“风大哥,你能不能告诉我,未来的路,我该怎么走?”

    段天翎醒来,芙蓉帐内空无一人,对面的书房前站着熟悉的身影,她陷入深深的沉思中。

    片刻,她落坐在桌前,开始砚墨,又将那些颜料调好,有些日子没有作画了,她还是喜欢玫瑰花,转身站在画板前,正欲下手,才发现书房里连盆花都没有。离了书房,在院子里转了一圈,选中一盆山茶花,用手折了几枝,怀抱着大束花,又找了花瓶将花插上,调整好花,就是按她喜欢的风格插好。

    段天翎看了许久,才明白,她是要画这些山茶花。

    “小姐,小姐!”小瑞一觉醒来,不见了赵雪,心中好不着急,大呼小叫,一出房门就望见书房里的赵雪,她像是没事人,站在画板前,时而看着窗台上的花,时而握着画笔。

    “我最喜欢看小姐作画时候的样子,还有她跳舞、弹琴,总是那么美。也只有那些时候,她的眼睛灼灼闪光,好像所有的忧伤都被她忘了……”

    段天翎有些好奇,她的画是什么样子的。

    二人进入书房,她运笔的方式很是奇特,时而用画笔量着花瓶的大小,时而又用画笔量着山茶花的方位,笔法熟练,色彩感很强,还有她能捕捉到光感,她的画给了段天翎一种强撼的震动。

    “小姐,你还没梳洗呢?”

    “你知道我的性格,我现在只想绘画。旁的事儿,先搁到一边。”

    “可是,你大病初愈,不可以太劳神……”

    赵雪不再说话,只是全身心的绘画,一个时辰后画的雏形出来了,她开始加色,这是一点,那里一勾,桌上的饭菜已经凉了,而她只喝了几口稀粥。

    段天翎一直以为,自己的画是整个南理国最好的,如今见了她的画,顿时惭愧不已。他知道她是活生生的人,可如今见了她的画,又觉得她就像云端的仙子。

    画完之后,赵雪回了自己与小瑞居住的房间,梳洗完毕。

    段天翎一直在看她的画,挂在书房里,绝对不比一只真的花瓶、真的山茶花差,甚至更多一份幽致与热烈。

    就是她画里蕴藏的热烈触动了段天翎的心。

    赵雪注视着段天翎:他怎么不再缠她?。

    “小瑞,贾宝玉正常了?”

    “贾宝玉是谁?小姐什么时候认识的姑娘吗?”

    “贾宝玉是个男子,自幼长在女人堆里,他喜欢自己的表妹,一听说表妹要走,就变得痴痴呆呆……”回眸时,见小瑞一脸愕然,说了她也不明白,“贾宝玉就是一个像五公子这样的男子。”

    “哦,我明白了。假宝玉就是小姐给五公子取的绰号,是说五公子像美玉一样。小姐,我说得对不对?”

    反正被小姐形容成美玉的男子多了,康王爷轩辕清便是一个。

    可怜的康王爷,他待小姐如此用心,竟然被小姐给抛弃了。那时候小姐因病失忆,变成了小女孩,他还时常去看她,请宫里最好的太医去赵府给小姐治病。可小姐根本都不愿意听小瑞说上几句,每次一提到康王爷,小姐就会说:“他给了你什么好处,你又替他说话。长得好能当饭吃?别忘了,人家可是有妻室的人。”

    小瑞渐渐明白,小姐是不肯爱上妻妾成群的男子,所以才背境离乡来到南理国。

    段丞相看着墨香院内,已经恢复平静与健康的天翎。

    “我看过你以前画的山水图,很是不错,颇有灵性。可是你的仕女图并不好,容易忽视她们的神韵,而过于注重她的相貌。人物图其实是不易画的,有了神韵画才有灵气,譬如这里,还有这里,可以一笔勾勒,这会让人物显得飘逸而洒脱,这就多了一份神韵……”

    赵雪看着段天翎的画,侃侃而谈,说出自己的看法与感悟。

    “对一个成功的画师来说,并不可能样样皆精,有的善于山水,有的善于人物,还有的善长花鸟。你也勿须刻意追求面面俱到,一定要有自己的风格,因为一个人独到的风格是别人模仿不来的。这就是为什么,一个成功懂画之人,但从一副画的风格,便能一口道出出自何人之手。”“五公子若是继续走水墨丹青之路,相信不出三五载一定会成为天下著名的画师。成功的画师不但会画,还得精通诗词歌赋,不知道段公子在这方面如何?”

    “这……”

    段天翎在南理国,就以山水画出名,诗词歌赋小有成就,还有了个诗集,被南理国文人追捧。

    “一个成功的画师首先应该是一个成功的诗人。南理国虽美,就文化氛围来说远不及天朝江南、京都,倘若我是五公子,就会去天朝磨砺,感受天朝的文化与洗礼,也只有一个好的氛围才是一个成功者的摇篮……”

    “氛围是什么?”

    赵雪方才发觉口误:“就是周围的环境。南理国虽好,可有史以来的文人廖廖可数。所以,我觉得公子若想在画坛、诗坛有建树还得去天朝学习。”

    段天翎有些神伤:“十七岁时,我便有此想法。可是家父不同意……”

    “他不同意你就不去了?”

    “家父希望我将来可以和他一样。”

    毕竟他是段丞相最小的儿子,又是最受宠爱的一个,有哪个夫妇喜欢爱子背井离乡、远走天涯。

    “他不允,你就不去了。为什么所有父母总是把他们的意愿强加在儿女的身上,从来不问他们愿不愿意。一世荣华富贵,还是千世的万古流芳;亦或者,是洒脱、快活地过一生,还是郁郁不得志而过一生,你是有权选择的。”“天翎,有朝一日你若是想明白了,我会支持你去天朝读书。”

    段天翎只觉人生的道路变得明亮,因为有她,他从未如此快活过。她说得对,为什么一定要按照父母的意思去生活,人生苦短,他应该按自己的心愿去活。

    “咳——”段丞相前面倒还乐意,这丫头原来也是懂画的人儿,早听府里的家奴们议论,说她也会绘画,而且画得很不错,今儿竟然听她教唆自己的儿子去天朝,这怎么可以,让段家更加荣耀,一直是他的心愿,依天翎的才华,将来的成绩也一定在自己之上。

    既然这冷面老头儿听见了,她也勿须再装,索性当着他的面说过明白。

    “段丞相,既然天瓴在绘画有天赋的才华,你为什么不让去天朝呢?蔓陀书院的先生们在画技上远不及天翎,你让他在那儿念书,又能学到什么呢?我赵雪长了这么大,就未见过像你这样顽古不化、误己爱子的父亲……”

    她叫赵雪?

    这些日子所有人都叫她雪姑娘,原来她是有姓氏的,她姓赵。

    “臭丫头,老夫还轮不到你来教训。”

    “我哪里教训你,只是觉得你实在太古板了。若讲爱子远不如一个女人。”

    “你胡说八道什么?”

    赵雪才不怕他呢?丞相府上至夫人,下至小狗小猫都怕这冷面家伙,板着脸孔就了不起,谁都会。

    “难道不是么?孟母为让儿子成才,三次搬家。可你呢?居然不让天翎去天朝念书,还强留他在蔓陀山庄,这不是误人前程是什么?”“小乌鸦长大了,老乌鸦还知道赶他们离开自己的鸟巢,因为老乌鸦知道,孩子大了总要离开父母,也总要依靠自己才能生活下去。你这种爱不是在害他吗?”

    因为疼爱,因为怜惜,他们夫妇不舍自己的儿女离得太远,尤其是最小的儿子,从小到大都捧在手掌之中,视为珍宝,衔在嘴里怕化了,放在手上怕冷了。

    “臭丫头,少在这里教唆天翎,若不是看你是个黄毛丫头,老夫绝不饶你……”

    “倔老头!你是父亲就了不起呀,顽古不化,刻板固执,还自以为是,这样的父亲我真真是第一次见。你就接着害他吧,让他做你的乖乖儿,让他永远长不大……本姑娘懒得和你理论,你继续祸害他吧。”

    赵雪转身离去。

    段天翎看着父亲,神情凝重:“爹,我想去天朝。雪姑娘一个弱女子的画竟在孩儿之上,孩儿真是相形惭愧。”

    “既是如此,那你跟她学画就行,亦或许爹爹替你从天朝请两位先生来此授你绘画如何。”

    赵雪听到这冷面老头如此一说,忍不住回来又插了一句,指着一幅水墨丹青:“人才就像是树木,是做孤立山野的大树,虽大却不成材,还是做密林之中的良木。丞相还是好好思索吧?”说完之后,又嘀咕一句:“真是个倔老头。”

    段丞相看着儿子的画,一副是山野孤木,枝干茂密,树干弯曲;另一幅是山野密林,根根树木修直。这丫头的比拟很恰当,她的话句句击中要害。

    还以为漂亮的女子总有头脑简单,可这叫赵雪的女子冰雪聪明,看问题冷静又独道,到底是什么来路。

    赵雪细细地打量着段丞相的脸色,他一声不吭地离了墨香院。

    “天翎,看来你得准备与你四姐夫习武了。”

    “习武?”

    “将来你若去天朝念书,数千里之遥,你自然应该学武防身。就我个人而言,文武兼备也不是坏事,保护好自己才能保护身边的人。听我的,没错的!”

    小瑞携着蓝神医,小瑞已经告诉她了,蓝神医说,她手腕的粉红不是什么圣女散留下的毒药印记,而是守宫砂。

    她自然知晓是守宫砂,不光骗了绿珠、小瑞,也骗了乞颜烈、轩辕清,甚至连父母也一并欺骗,但她却唯独告诉了疾风一人。

    蓝神医认真诊脉,一脸平静:“不错!”

    “你就是蓝神医?”赵雪将他反复看了个遍,模样普通,是不是自己弄错了,南理的蓝神医名气很大,诊金极高,怎么会在南理国王宫呢?“如果你是蓝神医,那苗疆的那位是又谁?”

    段天翎站在一侧,含笑答道:“姑娘有所不知,蓝神医家有兄弟三人,皆得祖上真传。大哥不会看病;二哥治的总是小病;唯有蓝神医能有起死回死之术。”

    赵雪立即便想到了扁鹊的故事,是如此的相似:“大哥善观面相,能知人隐藏之病,通常在别人未发病时对诊下药,那人不生病;二哥是在身体始发病时,就能下药治人,所以总是小病;而三弟是在重症之际能下猛药,让患者起死回生,所以博得神医美名。”

    赵雪如此说,是因为段天翎说过“皆得祖上真传”,既然兄弟三人都得真传,其医术又怎会差得太多。

    蓝神医听罢赵雪的话,神情凝住:这女子如何猜出个中缘由,一语道破。兄弟三人,大哥的医术最高,但名气最小,因为他从未看过病人,自己的医术最浅,却名气最大,只因为自己善长下猛药。

    段天翎以为蓝神医生气:“神医切莫怪她,雪姑娘并未恶意,只是开玩笑、开玩笑……”

    “不,她说得很对。”蓝神医看着赵雪。

    “蓝神医,你除了会替人看病,又常配各种毒药?”

    “我大哥精通毒术。”

    本来是医术精湛的神医,可是因为善观面具而治病,所以让人们忽视了他的医术,可寻他看病的人少之又少,为了证明自己不与两位弟弟差,便在苗疆配制各种毒药。

    发财了!又有了一条发财的好路子!

    赵雪双眼放光:她要将另两位蓝神医的资源给开发出来,做更多的药丸造福于民。这一定会发大财。

    “悬壶济世,乃是医者最大的心愿。蓝神医,你可愿意为普天下的病患做些事情,赚足银子……”

    小瑞听着,小姐又想到什么了。

    这丫头语出惊人,蓝神医心中暗生敬佩,可这一句弄得他满头雾水,不知所谓。

    “蓝神医,如果我能让普天下的病患都吃上你们蓝家的药,你说可好?”

    这怎么可能,普天下的人都来找他们兄弟看病,吃他们兄弟的药,那每日他们兄弟三人还不得累死。

    “小姐啊,小瑞还以为,你真的再也不打银子的主意,如今听你这么一说,我真是高兴哟!”无论赵雪说什么,小瑞都坚信,她一定可以做到的,真的可以做到。

    蓝神医埋头开了一张调理的方子:“姑娘就不要捉弄在下,告辞——”

    “蓝神医,你别走啊,别走啊……”赵雪追上蓝神医,缠着不放。

    蓝家兄弟的医术堪称天下第一,为什么不用造福于民,现实世界有各种各样的药,人只要生病了就可以去药店里买,其实他们也可以这样,根据不同的症状配制成不同的药丸,然后装瓶出售,不但可以省去熬药、煎药的各种麻烦,还能在一定程度减少病患的经济费用。如果弄成流水线作业,还可以省支多赚。

    他们既然能制成各种毒药丸,这什么热伤风药丸,冷伤风药丸,或者治胃病的、头痛的……等等之类都可以造出来。

    赵雪滔滔不绝,讲了从制作到销售环节,以及这种药丸的好处,不但服用方便,而且便于运输,可以运到各地的医馆、药店出售……

    蓝神医最初不愿听,临近丞相府大门时,便已经停住脚步,听她讲叙起来。

    “蓝神医,我们合作,你们出药,我出银子。”

    “不行!”

    她讲了那么多,居然不为所动,岂不是对牛弹琴。

    “不过,你可以去苗疆找我的两个哥哥试试。”

    是呀,这个在南理王宫任职的神医,就治的对象是达官贵人,他可不缺银子,又是王宫里最值得南理国君信任的太医。

    蓝神医都准备离开,复又回到墨香院,亲自写了一封信交与赵雪,并详细说明蓝家寨的具体路线。

    晚上,赵雪在墨香院内弹琴。

    今儿试了一下,准备离开丞相府,又被丞相府的家奴发现,将她拦了回来。她已经从蓝神医那里弄到了小瑞的解药,再过两天,她就可以带小瑞离开丞相府。

    “雪姑娘,大人、夫人请你去一趟花厅。”

    阿依来报,赵雪带上小瑞,穿过后花园,这里虽美,却没有外面繁华热闹。她要走,没人可以阻止她们主仆。

    花厅上的人儿很多,大家分宾主坐下,段天翎在母亲身边。

    “天香,这位便是雪姑娘。雪姑娘,这位是我的二女儿,郑亲王妃……”

    段夫人郑重其事地介绍着,然后是段天翎的四姐天音、四姐夫,连他的大嫂也回来了。

    郑亲王妃生就一张漂亮的瓜子脸,一双大眼睛忽闪忽闪的很是有神,举止优雅,神态端庄,有荣华之质,富贵之态。

    四姐天音与郑亲王妃有七八分相似,身体略瘦,却自有一番清丽高雅。

    他们一家相聚,与她这外人何干。

    “的确与小弟天生一对……”郑亲王妃在将赵雪细细打量之后,说出了这样的话。

    赵雪立即便明白过来:他们回来,是为段天翎的婚事。要她嫁给段天翎,开什么玩笑,虽说段天翎长得不错,家境不错,为人也不错……可这样与她有什么关系,她又不喜欢他。段天翎虽好,但毕竟像个孩子,恐怕没有一个女子会喜欢一个小男孩。

    她需要一个宽阔的胸,在她伤心的时候可以依偎;她需要一个坚实的肩膀,在她无助的时候可以靠一靠。但这些是段天翎不能给她的,对天翎,她就像对待一个小弟弟。

    “你们这是什么意思?”

    赵雪还是想亲耳从他们口中得到答案。

    段天音站起身,笑意盈盈:“雪姑娘,再过几日我们就是一家人了。”

    “你们该不会要我嫁给段天翎吧?”

    段丞相一脸寒霜:“怎么?你不愿意?”

    在段家人看来,天翎太优秀了,是无数南理国姑娘心中的梦想的男儿,什么样的女子配不呢。

    这半个多月,她与天翎朝夕相处,一起绘画,一起弹琴吹笛,她跳舞,天翎作画,所有人都说:天翎的画比以前更好的。如果她不喜欢天翎,又何必天天与他呆在一起。

    “不愿意……”

    “为什么?”

    如果说她只是把天翎当成小弟弟,会不会伤害了天翎的感情,可是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她还得顾忌天翎的感受,维护他的尊严与信心。怎么说呢?

    “我的夫君必须文武兼备,等他学会了武功再说吧!”

    段丞相看着疼爱的儿子,他很小的时候,皇恩寺的主持就说:他是个习武的好材料,可是天翎自幼就不喜欢习武,只喜欢诗词歌赋,书法丹青。

    既然她说自己的夫君必须文武兼备,他愿意为她去习武,即便以前他很讨厌习武,总觉得习武的人身上有太多的戾气,为了她,他愿意。

    “爹,明日我便去皇恩寺习练一阳指。”

    “一……一阳指?”

    这不是《天龙八部》里面,段誉习练的武功吗?他也不喜欢习武,可后来机缘巧合,终究是练成了此功。

    南理国皇族姓段,段丞相也姓段,郑亲王姓段,郑亲王妃也姓段……这都是哪儿跟哪儿呀。

    后来,段天翎告诉赵雪:段家与南理皇族本是同宗,但他们南理人不同,同姓出四代可以结成良缘,天朝有同姓不结亲的说法。但南理国人不讲究这些,只要不是高祖兄妹是可以结亲的。

    一阳指唯有段氏皇族方可习练,段天翎因为也是南理国高祖段帝之后,加上这一辈中,找不出适合习练此功的后人,他很小的时候就被皇恩寺主持相中,但因为他本人不愿意,此事便一直搁置。

    “天翎,你能这么想姐姐便放心了。姐姐答应你,一阳指成功之日,便是你与雪姑娘成亲之时。”

    段天翎自信满满,无论有多艰难,他一定要成功,不为别的,只为心中喜欢的女子。“小雪,你等我……明日一早,我便去皇恩寺。”

    赵雪本想私下与天翎再谈谈,可当晚她与小瑞就搬到了天香小姐以前居住的“清馨阁”。天翎起了大早,临离开时,赵雪还在睡觉,不忍吵扰,带了两名贴身的家奴离了丞相府。

    “小雪,你等我。我一定很快回来,一定很快……”

    天翎走后,丞相夫人告诉她:如今她是天翎的未婚妻,不能让她做出任何有损段家声誉之事,但是可以放宽她的自由。可以让她到街上走走,但必须带上随从侍婢。

    这是什么自由,她感觉自己被人软禁了,每走一步都有四名家奴形影不离地跟着。而她走在大理城街上,几乎周围都是一双双惊羡的目光。但更多的时候,都是小瑞到街上替她采办需要的物什,清馨阁周围也增加了人手。

    时间一天天逝去,坐在清馨阁,丞相夫人携着两名侍婢在奶妈的陪同下过来。

    “小雪,从皇恩寺传来消息,天翎的武功近来大有长进。悟圆大师说,不出一月他便能返家。”

    掐指算来,段天翎离开还不到二十天,以前看《天龙八部》心中还暗叫这段誉真是奇才,看了一遍图谱,便一练成功,段天翎与段誉相比并不差分毫,甚至比段誉更有才。段誉不会书法丹青,也不会诗词歌赋,而且两人同为痴情种。

    丞相夫人还带来一个消息,她与天翎的婚事便订在下月十六。

    不,她不要坐以待毙,可她竟然不忍伤害天翎分毫。

    必须要找天翎谈谈。

    说服丞相夫人,同意让她去皇恩寺见段天翎。

    皇恩寺很大,是南理国唯一的一家皇家寺庙,有近千名僧人,后院的禅房也是天翎如今的练功房,从一个月前他进去,再未出来过,一日三餐都是在禅房里用。

    “小雪……”

    在她神游之际,听到一个声音,回眸处,出现一位少年:一月未见,他成熟了,也沉稳了,满脸胡须,这与她记忆中关于天翎的一切完全不同。

    “天翎……”

    没了最初的羞涩,不待她说完话,他的手已经温柔的落在她的手腕上,“你能来看我,真是太让我高兴了。你放心,我一定在十六之前回家……以后,我们就再也不分开了。”

    怎么开口,现在正是他练功最关键的时候,如果告诉他:一直以来,自己只是拿他当弟弟,尽管天翎比她略长一岁,真的是她心目中的弟弟。她的灵魂是个二十多岁的女子,可天翎还不到二十岁。

    “小雪,我已经想好了。等我们成亲之后,我便去天朝拜师学艺,我会在江南替你买一处舒适的江南小院……”

    段天翎开始幻想起他们的未来,每天从外面回来,总能直到她的身影,然后将他从外学来的东西,讲给她听。那不仅是他的进步,她也一定会与自己共同成长,他们会成为令人羡慕的神仙眷侣。

    冰冷的心因为他的话变得温暖起来,他只是她的小弟弟,为什么会有些许的心动。

    “天翎,你该回去练功了。”

    他仿佛有说不完的话,都想告诉赵雪,她只是面带笑容,静静地聆听着,眼睛里藏着如丝如雾的快乐,让天翎看不清眼底的东西,但她的快乐,他是知晓的。在她进入丞相府的那天,他一直生活在快乐中。

    天翎轻缓地走近她的身畔,定定地看着她,不久之后,她便是他的妻。多想轻柔地吻吻她的脸,抬眸时,迎上他的目光:“快回去吧!”转过身,“小瑞,我们走——”

    他在望,感觉告诉他:她一定会回头。没走多远,回头凝望,顿时间,日月无光,百花失色,那是怎样惊人的回眸。一定要快点回家,不让她伤心失望。

    繁华的大理城街头,人如流水,车如龙,叫卖声混杂一片。

    人群中,窜出一个小乞丐,大着嗓门,高声叫道:“轿里可是丞相府的雪姑娘?”

    “快躲开!不要拦了我们的去路。”丞相府的家奴高声大喝着。

    像这样生事的人,大理城有很多,各家都遇到,有时候一些狂妄的小乞丐就是专拦这种华轿。

    “别推我!别推我……我是来找玉湖仙子的……”

    小乞丐这么一喊,立即吸来无数好奇的目光,齐刷刷凝视着华轿。

    这孩子要找自己,说的是雪姑娘、玉湖仙子。前者是自己告诉丞相府的名讳,后者是南理国百姓为她取的绰号。

    不过是个孩子,或许只是好奇罢了,不会有什么恶意。赵雪想罢,轻声问道:“小兄弟找我做什么?”

    “我这里有一封给雪姑娘的信,还请雪姑娘收下。”

    小瑞走近小乞丐,正欲去取,小乞丐道:“不,我一定要亲手交给姑娘!”

    好吧,只是在南理国,她并不认识什么人,为什么要她亲自收下。

    因为孩子的喊声,周围围聚了太多的人。

    人群中,过来一个商模样的男子,后面跟着两名随从,瞧看路口围满人,有些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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