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夜沈彻才洗了澡,衣服穿了一半听见了敲门声。他房间里的油灯没油了,刚才回来的时候找东旺要灯油,此时下意识以为是东旺给他送东西来,所以一边穿衣一边径直走过去开门。不料门口站的竟然是明蓁。
“五小姐?”沈彻讶然出声,忽然又意识到自己正衣冠不整。他忙退了半个身子隐到门后,边扣扣子边道歉:“请恕在下冒犯,不知道会是小姐。”
明蓁刚才见状,已经自觉地偏开脸退开几步,“冒昧登门,是有些事情想同沈大人谈谈。”
沈彻穿好了衣服,将她让了进来。明蓁目光迅速扫了一圈,见沈彻要倒茶,便拦下,“沈大人不用麻烦了。我就是来和你商量件事。”
沈彻放下茶壶,“小姐请说。”这才注意到明蓁是携着一只小木匣子来的。
明蓁把木匣子放在桌上,打开牙扣,掀开盖子。里面是一把枪,就是明蓁往常不离身的那一支。沈彻不明所以,但也没开口询问。
明蓁拿了枪出来,在手里把玩了片刻,双手递给沈彻。“沈大人应该认得这枪吧?少铭说过,这枪叫什么勃朗宁1900,比利时产。听说当年德皇送给中堂大人的也是这种枪。”
“FN M1900。”沈彻补充道。
明蓁点点头,“反正其他的我不懂,只知道是一把好枪。”
“确实是一把好枪。”沈彻在军中用的是汉阳式步枪,只有高级军官才有手枪。他自己有一把仿制的毛瑟手枪,还是入武正军时父亲送的……这勃朗宁尚未有军工厂仿制,全是国外原装进口。暗想曾少铭对这女孩子倒是宠纵,拿这样珍贵的东西博她开心。
“不知道沈大人对这把枪有没有兴趣?”
沈彻挑眉看向她,他不会自作多情地认为她要送给他,所以只问:“怎么说?”
明蓁微微一笑,“卖给你。”
沈彻哑然失笑,“卖给我?”
“宝剑赠名士,好枪自然要卖给神枪手,才能发挥它的价值。”
“沈某不缺枪用。”
明蓁的唇抿了抿,“可是我缺钱用。”
沈彻上下打量她,虽是女子打扮,钗环首饰却全拆了。一件半旧家常袄裙,和那“缺钱”二字勉强搭了点边。
“那日小姐一只金镯子买两碗云吞,很是财大气粗。竟然还缺钱花吗?”沈彻满脸的怀疑。
“你别不信啊,我真缺钱……实不相瞒,你也看到那关大少了,那年纪都能做我爹了吧?我不要嫁给他,只能出去躲一躲,也出洋读个书什么的。
可我缺路费。虽然我是有些首饰,但当铺里当不上价。而且洛州一半的当铺都是曾家的生意,容易被发现,到时候定然会传到我嫡母耳里。我手里值钱的,就这把枪了。”
沈彻想笑,虽然关大少年纪是大些,也不至于老到做她爹。他低头把玩着枪,他自是喜欢的枪的,尤其这样的好枪。似是斟酌了一会儿,抬目道:“枪是好枪,不知道小姐要多少钱肯割爱?”
“五百两银子。”
沈彻的嘴角抽了抽,“明小姐,果然是你明明可以抢钱,却还多送了一把枪。”
明蓁不理会他话中的嘲讽,“沈大人是军中之人,自然知道这枪的价值,有钱也买不到。我要不是急着用,怎么会舍得卖掉?你要是嫌贵……不如这样,钱就当我借的。枪呢,就算我先放你这里作为抵押的。多算两分利息也行。”
沈彻微微一笑,那一脸“我信你我才是傻子”的表情,叫明蓁很恼火。她强压住脾气,轻叹一声,“好吧好吧,我告诉你真话。我是打算去扶桑的,我不要嫁到关家去做续弦,我要去找曾少铭。”
沈彻沉默了一会儿,“是不是只要不嫁给关大少就行?”
“对。”
“好,那我娶你。”
明蓁的下巴惊得半晌合不拢,一脸见着鬼的表情。过了好一会儿才干笑一声,“呵呵,说得好像你要娶,我就要嫁似的。”
沈彻正了正脸色,“在下同少铭兄不敢引为知己,但却是挚友,自然明白他的志向。我猜二位的婚事拖到现在,怕是他对婚姻之事没什么打算吧?难道明小姐就这样白白等下去吗?今天躲过了关大少,过几日还有周大少、王大少等着你。
想来小姐要的也不是婚姻,要的不过是一份自由。你大可放心,我们是假装成婚,婚后互不干涉。你可以继续做你的明五爷,而在下,要的也不过是总督贵婿的名头。你我各取所需,岂不是两得其便?”
明蓁从震惊里回过神,思想了半天,觉得目前这是唯一的出路。最后一咬牙,“好,成交!”
明蓁回到房里还有些云里雾里,又像行在梦里。刚才她不过去卖一把枪,怎么好像莫名其妙把自己“卖”了一样?不过,刚才沈彻若说什么爱她,她是不会相信的;但他坦白地说想要做总督女婿,想要一条平步青云的捷径,那么她反而信他了。
小梅做好了夜宵给她送过来,“小姐,这深更半夜的,吃这么多可别积食了。而且您饭量大了那么多,怎么也不见胖啊?我听人家说,有一种叫消渴症的病,就是吃得多、喝得多……可还消瘦。小姐,您要不要找个大夫瞧一瞧?”其实她还想说“拉得也多。”但没敢说出来。
明蓁还在想心事,没听见她的话。小梅又唤了两声,她这才摆摆手叫她回去休息。小梅只当她心情不好,还在发愁和关家的亲事,便也不好再劝,放下东西掩上门走了。
饭菜都是给孟小棠的。这些日子她忙得很,除了送点吃的也没时间搭理他。这会儿心头松快些,总算分出点心思给那小戏子了。
这几日洛州愈发冷了,密室里也生不得炭盆,明蓁发了菩萨心肠,先送了饭下去,又从箱笼里抱出两床晒得暄软的厚被褥下来。她不会铺床,随意往床上一丢,“你自己铺上,听说过两日还要更冷。”
床上的人一动不动。明蓁走近了看,孟小棠的一双眼睛无神地望着天花板。她探手过去,还好,还有气。
“装什么死人啊?起来吃东西。”
孟小棠还是不说话,甚至连眼睛也不眨一下,好像没了魂魄。
他分明听见了明蓁的声音,可又像没听见。一个人长久地被囚禁,悬浮着,生死无定,比那监狱里的死刑犯还要痛苦。起码,做犯人还知道有结束的那一日。而他,就像被世人遗忘在一个无人知晓的角落里,连那个恶毒的女人似乎对他都失去了兴趣,扔下东西就走,连一句话都不跟他说。
他开始的时候满怀激愤,斗志昂扬,发誓不报此仇誓不为人;后来想尽办法,也找不到逃出去的法子,他焦虑狂躁,甚至已经想不起来,自己为什么会经历这些。然后灰心和绝望开始前赴后继地撕咬他残存的意志:就算割断了明蓁的脖子又怎样呢?他打不开锁,一样会死在这里,他再也见不到他的母亲了!
这种绝望让他痛得以头抢地,他跪在地上拼命地磕头,求菩萨、求佛祖、求太上老君,求他能想到的一切的神灵。后来他又求鬼、求魔、求妖,可什么都没发生,神鬼都不愿理会他。他感到自己在慢慢死去,不是身体的死亡,是精神的死亡。那根支撑着他的柱子,轰然倒塌了,他也就再也起不来了。
明蓁觉得孟小棠还算爱干净,吃完的碗筷总摆放整齐,便溺从不会溅到马桶外头。可这会儿才注意到,她上次送来的饭菜根本没有动过。
明蓁叫了他几声,不见回应,不耐烦地把他的被子掀了,“我说话你听不见是不是?”
孟小棠的眼珠忽然动了动,猛地抓住她的手,“杀了我吧……我没力气陪你玩了。杀了我,杀了我!......”
明蓁费了老大力气才抽出手,手腕被他抓疼了。杀了他?她做什么要杀人?不是说要奉陪到底的?这才多久就受不住了?这些臭男人们说过的话从来都不算数的对吧!
明蓁恼起来,往他脸上抽了两巴掌。孟小棠任凭她打,也不反抗。明蓁气撒完了,看他那痴傻的样子,像是离精神错乱也快不远了。明蓁可没打算把他弄疯,这只是她喜欢的游戏,能得到前所未有的乐趣的游戏。
“你不是要报仇吗?我在等你来报仇呢。要死要活的,你还是不是个男人?”
但她的话并不能令孟小棠动容。明蓁想了想,走过去拿起他的手,在他掌心里写了一个字,“现在你知道两个字了,瞧,离你娘又近了一步。”
“娘,娘……”孟小棠喃喃自语。
明蓁看到光亮又回到了他的眸子里,想来是不会疯了。看他几日不见又长了胡子,觉得不大好看,“过来,我给你刮刮脸,难看死了。”明蓁喜欢手里拿着刀,喜欢掌握着旁人生死的那种掌控感。
孟小棠终于乖顺地跪坐在她面前,她一边给他刮脸一边想心事,在想和沈彻的那一笔交易,是不是有什么是她没想到的。
孟小棠却似在得到了新的字后,重新找回了生的意志。而实际上,刚才那个试探,让他似乎找到了应付明蓁的办法。这个女人,坏是极坏的,但也不是没有可以攻克的漏洞的。他在密室里没有找到可以用来开锁的东西,他必须想办法到上面去。他忽然想起明蓁穿西装的时候,总会带领带夹,倘若有机会拿到……
“你又在想什么?”明蓁给他收拾完脸,捏住他的下巴。孟小棠脸上的线条纤瘦有了棱角,不见天日的皮肤苍白,有一种脆弱的美。
孟小棠生怕被她看出他的心思,抿了抿唇,才轻声道:“想,我娘。”
明蓁神色动了动。人到了这样的境地,原来能想的那个人,是娘啊。倘若换成她,她可以去想谁,谁可以支撑着她活下去?他的娘一定也特别想他吧?哪怕人人都说他死了,她还那样等着、盼着。她甚至有些妒忌起孟小棠来,但到底没说什么。
明蓁爱干净,在孟小棠吃饭的空儿,从上头提了一桶水下来。水太沉,还没下完阶梯,已经洒了半桶水了。
孟小棠吃完东西,把碗筷放好,看着叉着腰抱怨的明蓁,忽然小心翼翼地问:“主子,让我来吧……水桶、马桶都很重。”
明蓁斜眼瞧了他好一会儿,孟小棠垂下眼并不和她对视,仿佛十分胆怯。明蓁冷笑,当她不知道他打的什么主意吗?不外乎找机会跑出去。但要是真把他逼疯了也没什么意思。就像猫儿逗老鼠一样,抓着在爪子下压一压,然后松一松,再捉回来——这样才好玩呀。
她真好奇他到底会怎样逃出去,正好也懒得收拾这些脏东西,于是一笑,“好啊,不过,我怎么知道你会不会跑。”
“不,不会的。”
明蓁可不信他,又去库房里找了一条短链子拴在他脚腕,能走路、上下台阶,但是想跑是不可能的。收好了钥匙,明蓁这才放心地解开了铁链的一头,握在手里。看着孟小棠把马桶提上去,把密室里打扫了一遍。果然比她做事还细心些。
孟小棠干完了活,身上也出了汗。他抹着头上的汗,怯怯地问:“主子,能洗澡吗?”
明蓁房里有下人准备好的洗澡水,虽然这会儿水没那么热了,勉强也是能用的。目前为止,小戏子还算老实,可不代表他是真的驯服。她享受他的顺服,又喜欢他偶尔闹点“小脾气”,让她作为支配者有一些挑战。
明蓁想知道他到底意欲何为,且也不喜欢又脏又臭的东西,便欣然同意了。扬唇一笑,“可以啊,不过,你可不能穿着衣服上去。”外头天寒地冻,谅他也不敢跑出去。
孟小棠咬着唇涨红了脸脱去了衣服,将自己浸到水里。虽然水不怎样热了,可他知道那一扇门外就是自由的天空,在这个城市的某一个角落,他的母亲正在盼望着他回去。虽然镣铐加身,虽然外面是不见天光的深夜——可一切的一切,都比那压抑的密室叫人舒畅。
他深吸了一口气,又缓缓吐出去。他想要寻找能开锁的东西,但不敢贸然乱看,怕被明蓁觉察出他的意图,他老老实实背对着她洗起来。
明蓁把他上上下下打量了个遍,啧啧嫌弃了半晌。也就脸能看看,这什么细身弱骨,比初见那会儿还不如,难怪招男人垂涎。想起那日惊鸿一瞥的沈彻的身形,觉得她得花点力气把小戏子养好。
孟小棠身上的铁链子一动,便停下了洗澡动作。明蓁走到他身边,先往浴桶里丢了两把花瓣,又拿了一小块白白的东西递到他面前,“给你用,洋人的香肥皂。”
孟小棠没用过这个,接到手里来,茫茫然不知道该如何是好。明蓁得意一笑,“就知道你不会。”
她拿过肥皂浸了水,往他胳膊上搓。孟小棠只觉痒,本能往回缩,但被明蓁牢牢抓住。“不许乱动!”
孟小棠忍着痒,感觉到胳膊变得滑溜溜的,接着有泡沫出来,还有好闻的味道。
“这样用,懂了吗?”
孟小棠点点头,学着她的样子在身上擦,又往头发、脸上搓。肥皂沫一不小心进了眼睛,一阵刺痛,他下意识就叫“娘!娘……”
明蓁笑得肚子疼,拿了帕子给他擦脸,“真是个傻狗,多大了还叫娘。”
“快十七了……”
“几月生的?”
“四月。”
明蓁算了一下,比自己小一岁。
“小棠,是艺名?”
孟小棠点点头。他本不姓孟,不过是随了母姓。
“你娘,对你好吗?”
孟小棠奇怪她为什么忽然问这个,但也还是道:“好。她是世上最好的娘。”
“你爹呢?没有爹吗?”
孟小棠摇摇头。
明蓁嗤笑,“哼,又一个薄情的狗男人。”
其实并非如此。孟小棠听孟春娥说过,他的父亲是一家富户的少爷,但那家不允许他娶戏子进门,孟春娥就做了外室。后来被那家人发现了,趁着少爷去外地做生意,便冲上门要发卖孟春娥,所以她逃了。是逃走后才发现有了身孕的。但孟小棠并不想同明蓁说这些。
明蓁也没有追问的意思,却是问:“你娘,怎么个好法?”她蹲在旁边,双臂趴在木桶边沿,头靠在手臂上,一手抓着铁链,另一只手无意识地在水里来回拨动。
那平静的水面因那只手的搅动起了波澜,温温的水浪一下又一下击打着孟小棠的胸膛。因为对于母亲的回忆,心也变得柔软了。
怎么个好法?
孟小棠仿佛陷入一个久远的回忆里。从他记事起,孟春娥就一直在忙碌,先是在人家里帮工,什么脏活累活她都抢着做。但她带着个孩子,多一张嘴吃饭,她的工钱反而比谁都少。可孟春娥不在乎,只要他们母子有一口热饭吃,有个遮风躲雨的地方睡觉就够了。
他小时候发麻疹,母亲半夜去找大夫。可没有钱,谁会出诊呢?孟春娥硬是给那大夫背一年的柴来抵诊金。得了什么好吃的东西,孟春娥都会留给他。他让母亲吃,她都说吃过了。
孟小棠记得有一回,主人家给每个下人分了一个橘子。但等到孟春娥干完活回来,属于她的那个橘子就被人吃得只剩一瓣了。她从那人手里抢下这最后一瓣橘子,拿给了孟小棠。孟小棠那会儿已经懂事了,咬了一半,把另一半给了孟春娥。孟春娥不要,他硬塞给她。那橘子真甜啊,他从来没吃过那么甜的东西。
后来家乡闹了灾荒,不得不走。孟春娥从前也是个美丽的女人,但为了不引人注目,她故意把自己折腾得很丑。她说,他爹是个体面人,她不能为了一口饭,去卖了自己。但后来,还是快饿死了,能卖的也就她自己了。也算是天无绝人之路,他们遇到了德庆班,孟春娥觉得唱戏总比到青楼里强,但德庆班却要了孟小棠……
孟小棠说完了,两人都陷入一段久久的沉默里。明蓁听得很认真,又好像有些走神。恍惚里,那为了孩子历尽千辛万苦的女人,变成了二姨娘,而那个小孩子,变成了她自己。她们相依为命,她们很苦,可日子又很甜。
孟小棠趁着明蓁走神,飞快地扫看四周,在衣架上看到了西服和领带。强抑着心头的狂跳,他又立刻垂下眼。他是不是应该现在就用铁链子套住她的脖子勒死她,然后用领带夹打开锁……可万一打不开锁呢?他到目前都没看清她到底把钥匙藏到了哪里。杀死了明蓁,这宅子里的人很快就会发现。万一他打不开锁,也根本没办法穿上衣服逃出去的。
在他犹豫不决之时,明蓁忽然站起身,从桌上拿了个橘子过来。仔细剥了皮,连橘子上的橘络都仔细剥干净了。她扶着浴桶,人压下来,塞一瓣到他嘴里。
孟小棠被那一口甜打断了思绪,一时懵住了。那样甜,是他记忆里的味道。
“甜不甜?”
他怔怔点点头。
明蓁莞尔,也塞了一瓣到自己嘴里。她望着他笑,笑容甜美。她得到了他的故事,梦里的那个“慈母”又真实具体了一些。明蓁一瓣一瓣地喂他吃橘子,他吃得也很乖。头发湿答答地搭在额前,明蓁抬手理了理他的额发,忽然问他:“刚才,是在想用铁链勒死我,是不是?”她的颈子忽然有些痒意,脑子里闪过那天被他掐住脖子濒临窒息的那种快感。
孟小棠浑身一僵,长睫毛微微颤了颤。明蓁却是满不在乎地笑了笑,指尖触了触他的睫毛,她感到那柔软的眼皮在轻跳。
“想想就算了,真要勒死我,你可就再也见不到你娘啦。”
明蓁信口胡诌,孟小棠却真信了,刚才要勒死她的那个念头顿时烟消云散了。
“你最好乖乖的,往后不仅可以上来泡澡,爷高兴了还会带着你到院子里放风,给你带好吃的。”她语笑妍妍,像个单纯被宠坏的骄纵蛮横的女孩子。
门上突然响起了敲门声,两人俱是一怔。明蓁警觉起来,“谁?”
“我,沈彻。”
明蓁眉头蹙了蹙,他怎么这么晚还来找她?两人刚才不是谈妥了吗,难道要反悔?现在孟小棠在这里,万一叫他看到了……明蓁不想让沈彻知道。虽说他信誓旦旦不会干涉她的事,但不知道他看到孟小棠后会作何感想?会觉得她是个十成十的疯子,然后逃走?
不能让他进来!
“什么事,我已经睡下了。”
“哦,抱歉,冒昧来,是有个东西要给小姐。”
明蓁一边应着他,一边快速四处打量,最后把铁链子锁到了圈椅的扶手上,然后低声道:“你最好安静些,否则——”她颇有意味地垂目瞥了眼水面,目光里满满的告诫,“告诉你,外头那个,最喜欢你这种.......”恐吓完了,方才站起身应道:“好,稍等一下。”
孟小棠见她随手拽了件斗篷出去,心头狂跳不止。他不是因为害怕,而是终于等到了机会!
明蓁打开门走了出去,寒风一吹,整个人打了个冷噤。她裹紧了斗篷,问:“这么晚了,沈大人还有什么事?”
沈彻见她眼里有一丝戒备,怕她会错了意,忙微微一笑,从身上解下来一块玉佩,“刚才你走得匆忙,没来得及给你。你我既然已经约定了婚姻,我收了你的枪,自然也要给小姐一个信物。这块玉佩是我出生时祖父所赐,现在送给你。”
明蓁垂目看了看玉佩又看了看沈彻,“你就那么有把握我爹会同意你的求亲?”
沈彻却是笑笑,“小姐只管安心待嫁,旁的事沈某来安排。”
明蓁握着他的玉佩进了房,孟小棠还安安静静地在水中,水面上的花瓣轻轻荡漾。搭在浴桶边的巾子却一半掉在水里,湿透了。
明蓁脱了身上的斗篷,往他面上一丢,“行了,裹着下去吧,爷也要安置了。”
孟小棠再一次被锁回了密室,他躺在床上等了好一会儿,确定明蓁大约是睡下了,才敢把东西拿出来。他掌心里赫然握着一只领带夹。
原来那个女人要成亲了。倘若之前他没有机会逃走,那么她成亲的那一日就是最好的机会。他的心中再次燃起了满满的希望。
沈彻的动作比明蓁预想的要迅速得多。关家人临去前同明太太暗示过,等回了颖州,年后便派人来提亲。关家人前脚才离开洛州,沈彻后脚就寻了一位颇有名望的长者上门提亲。
明老爷和明太太对于沈彻的求亲,既觉意外又觉在情理之中。再略一打听,沈家在麟县当地也算富户。沈父手下有个几百号人的民团,祖上还替朝廷打过长毛。虽然沈彻官职不算高,出身却并非一穷二白的人家。而且又是留了洋的,很受武正军四镇统制姜怀瑛的赏识,未来前途不可限量。
自打老佛爷归西,小皇帝即位,朝廷早是一片混乱。立宪党、兴中会,主张不同,门户各立。各地乱党滋事,民众请愿不断。明老爷隐觉朝廷之事黯于时势,最近又因谘议局的事情忙得焦头烂额。倘若有个精通外务的女婿,那大约也能帮助不少。比起那只会吃喝玩乐的曾少铭,自然也只强不弱。
这样一来,明老爷那里算是勉强过关。至于明太太,只要明蓁嫁出明府就谢天谢地,何况这沈彻不高不低,既不算辱没了明家,也没给明蓁攀上高枝、趾高气扬的机会。总归要靠明家吃饭,那这小两口都得低头。
就这样两人算是正式定下了婚,明、曾两家也各自归还了庚帖,婚约就此作罢。这样解决都不折脸面,皆大欢喜。至于婚礼的日程,明太太自然想着越快越好。沈彻这里却道,日期一时半会儿怕是定不下,待他回麟县请示过二老,等沈父准备好聘礼,到时候亲自带着聘礼到明家来迎亲。
广宁街的宅子明老爷就给明蓁做了嫁妆,让小夫妻居住。他政务繁忙,顾不上她的婚事,一应嫁妆都是明太太打理。明太太自然想克扣明蓁,又怕和明老爷生了罅隙,只能忍着恶心给她置办。
那些刺客大约失手过几回就放弃了,明蓁再也没遇见过。因订了婚,沈彻不再为明蓁做保镖,反而日日随在明老爷身边,俨然已是总督大人的东床娇婿。
沈彻进退有据,多谋善断,哪怕同洋人们打交道也不卑不亢。处理事来干脆利落,却不喧宾夺主,没多久就深得明老爷的赏识。
但这样一个高调的总督贵婿,难免引得不少人在背后嚼舌头,说他削尖脑袋上赶着要当绿头乌龟。他也只是笑笑,并不以为意。
明蓁心中没了烦恼,又恢复了昏天黑地吃喝玩乐的日子。明太太叫她老老实实在家绣嫁衣,她索性连家都不回了。
沈彻果然是不过问她的生活,有时候不当值,还会约她出门。曾少铭虽然也是洋派人,可没心思带她出去玩,或者用着她的时候才会带上她。她一个人,不听戏本就少了很多乐趣,除了混迹花街柳巷里,好像也就无甚处可去。
但沈彻明显是另一种人,知道的新奇东西多,也愿意同她分享。天气好时,会带着她去西郊猎场打猎。又投其所好,教给她各种防身、攻击的技巧,如何打绳结、如何解锁、如何野外求生,人身上最致命的位置……都是明蓁闻所未闻的。
沈彻又送了辆自行车给她。明蓁见人骑过,但明家不许小姐们岔开腿骑着那种东西满街跑的,所以从前也就是看看,从来没想过自己骑。
沈彻花了小半个月教会明蓁骑自行车,那种感觉和骑马完全不一样。明蓁对那自行车简直爱不释手,马车、轿子都不坐了,没事就骑着车满城乱转。
这一日沈彻也骑了一辆车来,两人一起骑着车从广宁街一直骑到了南春码头。虽然天寒地冻的,冷风吹得她鼻子耳朵都红透了,可还是觉得很畅快。到了码头时,明蓁也累得不行了,两人找了家馆子坐下吃东西。
明蓁遥遥见那教堂前有不少洋人进进出出,她伸着脖子望了一会儿,问:“他们在做什么?”
沈彻转头看了看,“好像在举行婚礼。”
“那咱们也过去瞧瞧?”
两人进教堂的时候,新娘新郎都已经到了牧师面前了。明蓁小声问:“怎么洋人结婚穿白裙子?不怕晦气吗?”
沈彻低笑,“西方人以前结婚也不一定就穿白色的。不过自从几十年前英女王维多利亚结婚时穿了白色的礼服后,贵族平民都纷纷效仿,就这样流行起来了。
不过我也看到有人说,女王当时选穿那样的礼服,是为了炫耀那时候陷入困境的英国Honiton蕾丝。”
明蓁打量了他一眼,“你知道的东西可真不少。”
沈彻笑笑,“不过喜欢看书看报而已。”
明蓁想起芳菲最近好像也迷上看报了,有时候去找她,她能连茶都忘了倒……
说话间,听见牧师在台上说了长长一段话,然后新人互戴了戒指,相互亲吻。明蓁好奇,“他们在说什么呢?”
“牧师问新郎,愿不愿意在众人面前许诺,以温柔耐心来照顾他的妻子,敬爱她,唯独与她居住。尊重她的家庭为他的家族,尽他做丈夫的本分到终身。不再和其他人发生感情,并且对她保持贞洁。
牧师问新娘,愿不愿意嫁给新郎,以温柔端庄,来顺服这个人,敬爱他、帮助他,唯独与他居住。要尊重他的家族为本身的家族,尽力孝顺,尽她做妻子的本分到终身,并且对他保持贞洁。”
明蓁讥笑,“为什么女人要顺服男人?看来在这件事情上,东方、西方惊人地一致呢。”
沈彻轻笑,“为什么?那要问上帝才知道罢。不过,你不妨往好处看看。你瞧,起码西方人要求男人对女人也保持贞洁。”
明蓁忍不住嘲笑出声,又觉不妥,立刻捂住嘴。
“好笑吗?”
明蓁点点头,“我可从来没瞧见过给女人守贞的男人。”继而轻蔑道:“婚嫁不过就是交易,或为钱或为权,或为找个女人生儿育女、侍候长辈打理家庭。何必说得这样冠冕堂皇?”
沈彻颔首,其实他觉得她说的没错,但一般少有人会这样直白地说出来。“不过沈某觉得,与其说是交易,不如说是一场各取所需的交换。”
明蓁不再说什么,看着那新人脸上的微笑,虽不理解,但在那庄严的音乐声里,竟也感觉到了他们此刻的幸福。
她不羡慕,她不需要什么爱与忠贞,她要的只是自由。只是那时候的明蓁还没有意识到,她为了这虚妄的自由,付出的是怎样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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