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玄幻魔法 > 美丽的童年 > 第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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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哥

    文/佚名

    皓哥,你可听到我的呼唤,在我的记忆里,你,是我永远的大哥!

    不知是谁家的挂钟敲响零点,悠长而清晰,我想这该是只古老的钟,至少,它不是现代的产物。

    也许正是这寂静的夜才使它的声音传人我的耳中,也许正是这样一个夜晚,才使我将蒙尘已久的记忆启封。

    认识皓本也缘于那次夏令营,当初还是“黄毛丫头”的我,口不择言的病要比现在厉害得多,而那时的皓恰恰也是心高气傲不可一世的样子,所以我们最初的相识远没有与朗的相识平静自然。

    认识皓却也该感谢那个叫赵振宙的男孩和那个叫屈艳红的女孩儿,赵与皓同一寝室,我与屈一个寝室,夏日的夜晚本就郁闷难当,何况短短的几天,谁不想多看一眼北戴河的天空?我坐在树下对做体操的屈喊神经病的时候,赵与皓正在不远处聊着他们自己也稍嫌荒唐的话题,于是赵碰碰皓说:“听,骂你呢!”

    于是皓过来挑衅,顺口还叫了一句“小丫头”,哪知我平生最不愿听东北口音的“小丫头”三个字,因为每次与大庆的表哥吵架,总是被他叫来叫去。于是我本能的反击,互相说些不太中听的话中伤对方,最后我对他发起“总攻”:“难为你了,这么大人和我吵架,你有证据吗?你怎么肯定我叫‘神经病’说的便是你呢?”他无言,最后被我问急了,便“气急败坏”地扯了赵:“他说的。”弄得赵一时间不知所措,余后的几天,我不打算理他,他也每每避开我,讪讪地走开去。分别之后不知是相互留下的印象太深,还是都觉得自己有些过分,总之记不起是谁先写了信,于是南来北往的鸿雁便整整飞了7个年头。

    7年是个不短的时间,这段时间我转学搬家工作,皓当兵上军校转回地方工作而又辞去工作,都没有失去联络,偶尔也寄些照片来。

    记不清什么时候已经是极听他的教诲,也许是年龄相差几年的关系,他的话有些时间我并不全懂,但对他的话,我总会弄明白,因为我已彻彻底底的认定他的话完全是为了我好,这大概也是我心志总是要比实际年龄成熟些的原因!

    可能就是打工之后的心绪杂乱无章,加之我变得懒惰,懒于写信,又没有合适的时间打电话(总之电话旁有其他人就觉得别扭),而皓也是一个常常不知流浪到何方的人,最终在这个秋天,我失掉了与皓的联络。

    这是一个普通的晚上,我坐在自己杂乱的小屋里独自将记忆启封,不知皓身在何处的一份牵挂,搅乱了我所有的平静,也许这也是命中注定的,只是让我不平的是——上天为什么不留给我一个朋友,一个关心我疼爱我却也时时纠正我的大哥我的朋友,难道是他的关心疼爱让上天也有所嫉妒么?

    皓哥,你可听到我的呼唤,在我的记忆里,你,是我永远的大哥!

    趟过雨季

    文/佚名

    雨夜,最怕失去的是爱。雨夜,最怕得到的是爱。

    太阳正火辣辣的照耀着。突然,一场太阳雨漫天飞泻地下了起来。雨点很大,夹杂着冰雹,打在玻璃窗上,噼啪噼啪的很是响亮。在阳光的照耀下雨点和冰雹发出七彩的光环。玲珑剔透。我欣赏着太阳下的绮丽奇景,倾听窗外急骤的雨声敲响季节的窗棂。那种敲打心灵的声音,从这边传递到我的桌前。响彻在我的心海。那种敲打心灵的声音,那种无意击响铁桶发出的声音,像心灵的鼓点划破了寂静和沉默。那种混合在其间的像云像雾又像风的气息悄悄躲进了我的小屋。

    透过清新的空气,你的来信静静地躺在我的桌案上;看守着我的思想。这是你写给我的信。自梦的边缘透过天花板闪烁的灯盏,你的鸿雁传书,溅湿我的目光。让我读懂你的心;像涉水而来的野鸟,追寻着栖息的归宿。那是心湖溅起你对我的渴望的飞沫吗?带着一种气息、一种潮湿的雾气,让我的心再度踱出室外。

    雨季溢出鸟巢的时候,像你贴足的一枚枚邮票。飘飘洒洒的潜入夏日沸腾奔流的小溪,契入火红的芬芳。

    雨渐渐的小了,透过玻璃窗;我看到有一个人背着一位老人,在泥泞的道路上急奔。那个老人手握一把伞两个人打着,老人不住地用手帕为小男孩儿擦汗。可那雨伞却撑不住那个青年人的身子,衣服都被淋湿了,泥浆和雨水淋湿了他的身体。可他却不顾一切的朝着医院的路猛奔,无视雨水的存在。我望着那串串脚印,心里寻思那人的背影,觉得好清晰,好面熟,一时又想不出究竟是为什么!让我有一种心灵的感动。那雨中的情景;那似曾熟悉的背影;在我的脑海中闪现。

    在雨的迷离中,我的思想也变得好模糊了。记得那次,我把我对爱情和婚姻的想法公布于我的亲人的时刻,亲友们极力的反对我的主张。他们认为凭我的自身条件,完全可以找一个上等的人家,可以找一个条件比较优越的男人。最起码是一个地位高有身价的男人。因为她们曾经目睹了我所受到的苦,就连我的同学也奉劝我要三思而后行。因为他们知道我的男朋友家很平庸,只是普通的百姓人家。可我的心里却自命的认为,找爱人找得是人品,而不是他所处的家庭和地位怎样。金钱对于我来说固然重要,但我嫁人却不是去卖身。富贵人有富贵人的活法,可我一旦爱上谁,却不会考虑是否家里百万富翁,或是什么,只要我爱,我会不顾一切的全身心投入,这就是我,管他身无分文或是一无所有,只要有一对勤劳的双手和身体那就是创造财富的本钱。在爱情与婚姻的选择上,我有我的原则和看法。这一点是谁也无法改变的。

    我仔细谛听雨轻叩门窗的声音,试着在雨的陈述中,寻找一些未知的答案。突然,我感觉到有脚步声向我的小屋走来。我似乎听见了那急促的喘息声。我急忙披衣去追随着令我心中跃动的声音。因为我听见了有人在喊我的名字。在走廊里,我们的目光相遇了。追随的那种感觉,就像我们在十年前,共同拥有的那段日子。在同一种回忆中彼此怀恋旧时的时光。那曾经是多么年轻的瞬间啊!雨中,我们共同打一柄漂亮的花伞,撑住了往事和故乡的岸。伞下是我的梦和你的童年。多么童真的微笑和奢侈的向往啊!我们的回忆像雨露般芳醇而甜美,我们终于走到了一起,可以互相凝望彼此的眼神;可以互诉衷肠;可以通过心灵的窗口目送彼此的思念。点燃纯洁而挚热的爱恋之火。当我靠向他胸前的时刻,感觉他的身躯潮湿而滚热。我急忙摸了一下他的脑门,热得烫手。看见他浑身上下湿漉漉的样子,地上满是积水。我心疼的质问他说:“为什么打着伞,还把自己淋湿。”他笑了笑说:“我打着伞向你这边走来,遇到一个老人在路边摔倒了,可能是骨折。老人在路边起不来,我看着可怜,就背着老人去医院了。现在老人的儿子在那里照顾她,所以我跑来看你了。”我看他敦厚老实的傻劲笑了。急忙给他找些退热镇痛药给他吃了。想起我在雨中看到的熟悉背影笑了,原来是他。

    他冲我笑笑,对我说:“没关系,我不会有什么事的你放心吧!”我也像十年前同他同桌时那样,用温柔的眼神给他一种鼓舞。他在困难时,特别需要我的安慰。我希望他能战胜自己的弱点。他告诉我,他考进一家工厂;将来就得在那里做事。我告诉他不要悲观,无论你做什么职业我都会支持你。我给你一种乐观的精神和勇气。我希望你能战胜自己摆脱任何艰难险阻走出一个完全自己的人生。我知道你现在需要我对你的支持。就像一柄伞,托起你的雨季一样。

    你走了,带着幸福的微笑走出你的雨季。

    在一个飘雨的夜晚,想你。带着我终生的托咐。你会在某一个地方,然后面对一个绝对的夏天等我吗?等我。

    面对夏天,我喜欢读你心头搁浅的紫色音弦。喜欢在你别无选择的时候,为你邮寄一缕缕相思、一缕缕离愁。回避、躲过你遥远而古老的渴盼;用我一枚枚殷红的祝福来覆盖你灵魂后面沧桑的斑点。而我的幕后,总有一些嘴唇在编导。唯有这时你才发现:苦夏是女孩儿毕现温柔的美丽。

    我不知道,不知道你是何时走向我的。你的眸子一寸寸掀动着我长长的睫毛,丽每每那时,我总是无法确认这属于那一场劫数、在劫难逃。

    雨夜给你,是否一切还需要足够的时间。请让我仔细品味;一首夏日之诗的燥热;真想淋雨;在一个黄昏,打一把梦过的花伞。

    可是雨夜,你肯来吗?在这个又湿又矮的夜里,我喜欢随意的想你。

    雨再度溢出梦巢,你我接受着这一切;还是留给你吧!这个初吻。

    雨夜,最怕失去的是爱。雨夜,最怕得到的是爱。

    我和小青

    文/佚名

    又过了两年,十六岁的我,糊里糊涂地被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的革命洪流“席卷”到广阔天地练红心去了。对小青的怀念,也随日月的流逝,被我封存在记忆深处,直至今天。

    入冬后的第一场大雪还未化尽,我同市文联的几位专业作家下乡采风。一条山路上,我看到一个到山的另一边去读书的男孩和一只伴在他身边的老狗,这熟悉的曾相识的画面,让我忆起了小青。

    小青是我儿时的玩伴和朋友,确切地说,它是一只狗,它只活了一年零七个月,死于大都市的文明。

    那一年我十岁,随母亲住在姨母家。姨父是那个靠近内蒙的边远小县城里的父母官,小青是给姨父开车的小李叔叔送给我的礼物,刚来时的小青还不满月,小得连站都站不稳,可它长得很快,数月后,它就长得同它的狼狗母亲一样健硕俊美了。小青从来到这个家便成了我的影子,我走到哪它跟到哪,以致每天晚上都要睡在我的小床底下。

    小青虽说是一只雄性狗,却温柔随和得像个“大姑娘”。那时候的文化娱乐生活很单调,课余时间没什么好玩的、好看的,小青便成了我最好的朋友和玩伴。我带着它钻玉米地,爬墙头,到县委大院门前的花坛里当“采花大盗”……有小青伴我的日子里,我快乐得像个公主,我从未想过有一天我会失去它,而且那么快就失去了它。

    姨父因工作需要又要调回省城了,为小青的去留,在我眼泪的作用下,大人们终于让了步。

    回到沈阳后,小青被关在深深的宅院之内,它只能趴在大门口,隔着那个一寸高,半尺长的投报孔看外面的世界。每天我放学回来,便成了它最兴奋的时刻,常常是院门一开,它就扑到我身上,用它湿漉漉的小鼻子去触我的脸,有好几次,我都差点被它撞个大跟头。这样过了月余之后,有一天中午回到家,我没有看到小青熟悉热烈的身影。

    我们住的那所日式宅院的左边是一所更大的院,据说那里住着省城一个很大的官,他们家的大门紧闭,我从未见过他的家里人。我只是有一次站在凳子上,从院子这边望向那边,看到那幢两层楼房的墙壁上爬满了类似爬墙虎似的植物,院子很大,中间有一座小假山,很美。谁会想到,倒霉的小青居然每天都把粪便排到邻家的院子里呢?而且在那边派人过来以示不满以后,它仍然我行我素,不思悔改。

    那天,我和小表弟乘电车匆匆赶到省委招待所,看到小青已经被剥了皮,血淋淋地挂在一个大铁钩子上。

    可怜的小青,我终于没有赶得及来救下它。

    我不记得我和表弟是怎样回的家,只记得我当时就哭了,有生以来,我第一次哭得那么伤心,以后好长一段时间里,只要一想起小青,我都忍不住泪如泉涌。

    两年后,隔壁那个很大的官的名字被造反派用白纸黑字写在大字报上,贴满了省城的大街小巷,不久,姨父姨母也成为“五七战士”被下放到农村。世事的突变,也改变了我的命运,学校停课,无学可上,大学生、中学生、小学生都戴上了红袖章闹革命。又过了两年,十六岁的我,糊里糊涂地被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的革命洪流“席卷”到广阔天地练红心去了。对小青的怀念,也随日月的迁逝,被我封存在记忆深处,直至今天。

    你好,哥们!

    文/佚名

    语言的发展是可变的。如果你是个细心人,便不难发现。不信你试一试,与你“圈儿内”的几个人说一声:“嗨,你好,哥们。”他们会更愿意把你当作知己。当然,我们在渴望知己越来越多的时候,还是要珍惜的保留一些情感,只有在看到“哥们”的时候,才去说那句:“哥们,你好!”

    看罢标题,或雅或俗不同层面的先生女士们,大概都要“汗颜”一回了。——本来吗,“你好”这个词,乃是雅士们的专利,而“哥们”这个词,却又是不折不扣的是俗人的发明,这雅与俗奇妙的结合,是否谈得上是“有机”,或是勉强算得上是能有些许“共赏”的余地,由于流行范围还在待推广之列,是以,有关专家并未对此得出什么“权威”性的论证。不过,正如改革之初,尚有许多《辞海》上未曾注册的词汇纷至沓来一样,人们已经开始学会适应它了。

    1991年红叶流丹的时候,与一位才华横溢的青年诗人和一位素以“板”、“正”著称的团市委的中层干部赴京参加全国青年联合会表彰会时,这位诗人兄长最让我与那位青年领袖感兴趣的“侃”题,就是“哥们”的用法了。

    原本,从小在“文革”氛围里“熏”大的我等刚抵而立之年的一代人,不论是从老师阿姨的教诲里,还是从当时文艺作品的启迪中,只要是谁说了“哥们”这个词,那个就必定是流氓阿混之流无疑。而那时满街上喊哥们的,还真的就只是那些混混。可后来,雅士之风的流传,那些混混们,竟也跟着文质彬彬的喊起朋友来了。可不知是怎么的,不管什么文绉绉的词儿,一到混混们的嘴里,总觉着不是味儿。譬如:出租车里,手里拿着匕首或是土枪的恶少,对着已然被吓的开始筛糠的出租车司机,文绉绉的说一句:“朋友,借你的钱和车用用。”单就这个词而言,绝对称得上是一句无可挑剔的文词儿,可偏偏用在了抢劫上,于是,其所能包含的内在意义,就被人为的调了个个。

    于是,知识层里的有识之士们开始愤怒了——既然文绉绉的词儿到了混混们的嘴里会变得粗鄙,那么,粗拉拉的词儿到了我等文绉绉的知识分之嘴里,也同样会增色三分。于是,朋友一词被挤兑得满街乱飞,成了对于自己毫不相干的人们没有了情感的称谓。而反之,对那些知近的人和“老铁”,则冠起“哥们”来了。说来也怪。这“哥们”一词,到了儒士们的嘴里,竟真的开始变得文绉绉的有滋有味儿起来了。

    语言的发展是可变的。如果你是个细心人,便不难发现。不信你试一试,与你“圈儿内”的几个人说一声:“嗨,你好,哥们。”他们会更愿意把你当作知己。当然,我们在渴望知己越来越多的时候,还是要珍惜的保留一些情感,只有在看到“哥们”的时候,才去说那句:“哥们,你好!”

    我曾经想吻你

    文/佚名

    我不是美人鱼,不能用踩在刀尖上的疼痛来换取站立的自由。幸运的是,我的王子肯为我矮下身来,和我一样目视前方,这就够了。

    3岁那年,只因晚吃了一个星期那彩色的小药丸,小儿麻痹后遗症这个可怕的病魔便缠上了我。任母亲怎样流泪,父亲怎样叹息,都换不回他们女儿最美丽的一双腿了。从此,我的人生也便与众不同。好在我的父母永不放弃希望,在他们的关爱中,我和其他孩子一样上学了。少年不识愁滋味,我的童年过得挺快乐的。不能与伙伴们一起跳皮筋,我可以在屋子里看书。看各种各样的童话,也挺好。然而人总是要学着慢慢长大的。一次,读了安徒生的童话《海的女儿》,我哭了,我理解小人鱼,为了能有一双健康的腿,能与别人平等地站立在一起,我情愿付出我的生命,哪怕像小人鱼一样成为一堆泡沫。

    因为腿不好,我家一直住在一楼。颜树搬来时,我正坐在窗前看《海的女儿》,小人鱼让女巫把她的尾巴变成一双可以走的腿,那样她就可以和王子一样站立着行走了。颜树的目光落到我的脸上,阳光灿烂。我使劲摇着轮椅,离开他的视线。

    青春是在遇到颜树的那一天拉开序幕的。在此之前,我并没有那样在意自己不能行走这个事实。当颜树把手伸给我,说以后我来帮你上学时,我忧郁的目光落在了干树枝一样的双腿上。自卑潮水一样涌上心头。

    颜树住在我家楼上,他比我高一年级。每天早上他都等在门口,与我一同上学。那时,我很爱听他讲话。他的父亲是搞考古的,每年寒暑假,他都会随父亲去好多地方。而我的目光只停留在家与学校的两点上。他说:裳儿,你读过那么多书,将来一定会成为作家的。我淡淡地笑,抬头看见天上淡淡的蓝,像忧伤一点点在心头渲染开来。

    我让妈妈去给我买漂亮的衣服,然后打扮自己,却每每在镜子面前发呆。颜树,他像树一样挺拔,而我,多想能和他站在一起呀!

    我开始练习拄拐杖。妈妈用不解的目光看着我,我笑着说:站起来走路,会离梦近些。妈妈不再问。汗水湿了我的头发,手臂像木头一样麻得没了知觉,不知摔了多少个跟头,终于,我可以拄着双拐站在颜树面前了。我只比他矮一点点。他说:裳儿,干吗这么辛苦,我可以照顾你的。我轻轻地说我想站着和你在一起。他的眼里是不解,是的,他不会明白我这样一个女孩儿的心思的。

    有了颜树的日子就仿佛有了色彩,他带我去各种我没去过的地方,遇到台阶或者楼梯,他就背着我。他的肩很宽,我趴在上面,呼吸着他身体的气味,多希望这长长的路和他一直走下去。

    在斜斜的夕阳下,我闭上眼睛,许下心愿。颜树轻轻地问:裳儿,你的梦想是当作家吗?我摇摇头。我多想告诉他,我一遍遍地想,如果能站起来吻你,那该有多好啊!可是终于没有说出口。

    颜树终于还是走了。他的目标在远方,他的脚步不会为我停留。他从来不知道我的梦想与他有关。

    后来,我终于遇到了那个肯陪我走完长长一生的人。他肯陪我站在街边发呆,肯推着我的轮椅满世界找一本书,肯为我抚去心头的忧郁。我的笑容花一般绽放在爱情里。

    我对他说:如果能站起来吻你,那该有多好啊!他揉揉我的头发说:傻丫头,这有什么难!这样就可以。说着他蹲下身来,我的唇吻上他的额。

    我不是美人鱼,不能用踩在刀尖上的疼痛来换取站立的自由。幸运的是,我的王子肯为我矮下身来,和我一样目视前方,这就够了。

    乡村亲情

    文/佚名

    一个人的命运,人生的经历和轨迹真的不是个人所能完全把握的,它总要受到身处的时代的影响,总要被社会的大潮的冲撞的挟带,在生活的激流中浮沉。

    我的童年有两年的时光是在乡下度过的。

    那是在1970年,我6岁的时候,因爸走“五七”道路,举家下放农村,回到了故乡哈达窑沟。此前,大姐作为68届知青已经跟爷爷奶奶生活在一起。落叶归根。就这样,我们全家又在故乡“会师”了。

    初到乡下,什么东西都因陌生而备感新鲜。老家的房前屋后都是菜园子。那青翠翠的小嫩葱。白生生的韭菜花,沿篱笆墙一路疯长的绿黄瓜,都深深地刻在我童年的记忆里。乡村岁月,晨钟暮鼓。奶奶每天都叼着一杆长烟袋扎着一块油渍麻花的破围裙手里抱着个大猪食盆喂我们家养的那头大黑猪。我至今还能回想起祖母当年赶猪进圈时嘴里哼着“得得得”的情景。屋前的菜园子里有一个葡萄架。每到葡萄熟了时候,我就爱往菜园子里钻。可人小个矮够不着,只能干眼馋。这时候,爷爷就会拎上一把剪子剪下最大的一串递给我。那时候,年幼的我对爷爷充满感激。我曾在《遥想祖父》一文中说,在我们这个大家族中,我是惟一不怕爷爷这个威风凛凛的当家人的人,也是惟一没被他打骂过的晚辈。爷爷对他的这个小孙子疼爱有加。他曾领着我到生产队的香瓜地里,牛气地冲看瓜人喊一嗓子:“给我孙子拿几个瓜!”然后边跟旁人唠磕,边心满意足地看着我一通将瓜吃个够。临走扔下一句“记账。”

    其实,乡村留给我童年的记忆并非都像故乡的青山绿水那般美好。只是因为年幼无知少不懂事,而不懂得世道艰难罢了。那时候,年长我6岁的我哥哥每天要往返五里路到长岭子上学。而我现在已经过世一年的二姐,当年正值豆蔻年华的16岁少女每天则要走15公里路到六四。九厂中学读书。一个来回就是30里地,天天如此。由于是下放,乡亲们都认为父亲犯了什么错误,尽管父亲被留在了县上工作,可还有人认为我们全家再也回不到城里了。所以,很受冷落与歧视。父亲能够凭本事走出乡间在城里做官,虽然官不大,可这对祖父来说,也是件荣耀的事。而今我们全家都被城市打了“退票”,这让祖父在村上很没面子。那段日子,性格暴躁的祖父变得更加暴躁,动不动就发火。一次,不知我哥姐他们犯了什么错,惹得老爷子一通大骂,言语中有一句很不中听的话,令我母亲极为生气。后来,父亲知道了这件事。一向孝顺的父亲第一次对他的父亲表示了不满。

    到乡下的第二年,我们全家从爷爷奶奶家搬出,住到了村小学校旁边的一间土坯房里。也就是在那一年,我上学念书了。母亲虽然文化不多,可对我的学习督促很严。躺在土炕上,娘儿几个伴着一盏昏黄的灯光说着知心的话。乡村的冬夜真冷真漫长啊!“913”事件后,上面落实干部政策。父亲被调到市委工作。那年冬天,父亲坐着一辆解放牌大卡车回乡搬家来了。我们家回城了。可作为知青的大姐却不能和我们一块回去,她在农村待了整整八年。我现在仍时常想起在村口老柳树下,大姐教我唱那首《草原上升起不落的太阳》的情景:“蓝蓝的天上白云飘,白云下面马儿跑。手舞鞭儿响四方,百鸟儿齐飞翔。”别了,大姐!别了,爷爷奶奶!别了,故乡!等家里的东西都搬上车时,已是黄昏时分,天也飘起了雪花。父亲和我哥我二姐坐在卡车上,母亲带着我坐驾驶室里。司机黄叔打开了大车灯,两束耀眼无比的光柱照在乡村公路上。汽车载着一家人在苍茫的暮色和漫天的飞雪中向着城市疾速挺进……

    有的时候,我就在想:一个人的命运,人生的经历和轨迹真的不是个人所能完全把握的,它总要受到身处的时代的影响,总要被社会的大潮的冲撞的挟带,在生活的激流中浮沉,尤其是在“文革”那样一个特殊的年代。好在这一切都已成为历史了。

    怀念祖父

    文/佚名

    许多年后,我才明白就在这祖孙无言相握的刹那,它所传导出的却是人世间弥足珍贵的骨肉亲情。

    我的祖父已经过世许多年了。如果他老人家还活着,现在也该有一百多岁的了。

    祖父在我的祖辈中排行第二,但由于我的大爷爷生性怯懦且有耳背的毛病,因此,我的祖父便责无旁贷地成了这个大家族的当家人。1949年,带着翻身农民的喜悦,祖父领着全家人盖起了四间泥瓦房。这在当时这个贫困的小山村是件极风光的事。那房梁所用的木材是祖父的朋友和亲家,我的姥爷赞助的。所以,每每回乡探亲,走进那幢老宅,我都有一种说不出的难以名状的自豪感。在盖房子之前,我们家还发生了一件大事,那就是我的父亲和我的母亲成婚。

    祖父的“义气”和父亲的“孝顺”在村子中有口皆碑。祖父行侠仗义,古道热肠。他结交甚广,黑白两道,三教九流,无所不包,无所不有。祖父有两个换命之交的把兄弟。其中我的杜爷爷参加东北人民抗日自卫军,在与日寇作战中壮烈殉国。杜爷死后,祖父便自觉承担起照顾他一家老小的责任。不仅如此,解放以后,祖父还嘱咐已经在城里做了小官的父亲帮忙申诉。在父亲的多方努力下,七十年代中期,牺牲了三十多年的杜爷爷终于被定为革命烈士。壮士可以瞑目,英灵可以安息。而祖父也可以卸去了那块压在心间多年的石头。

    作为一家之主,祖父是威严的。晚辈中,除了我几乎没有谁不被他责打斥骂过。全家人都怕他。但不知为什么,祖父对我却厚爱有加,从未说过我打过我。因此,我成为全家惟一不惧怕他的人。我们全家住在城里。父亲是祖父的独子。乡下只有祖父祖母老两口。每逢大年临近。祖父早早地把好吃的东西准备好,然后一天天,一遍遍地去村口等他的儿子、儿媳、孙子孙女回家过年。祖父一生没有什么不良嗜好,唯有好饮。长期酗酒,严重损害了他的肝部,最终死于肝腹水。记得我上小学五年级的时候,突然有一天,母亲到学校找我。她匆匆地为我请了假,然后匆匆地带我登上了回乡的汽车。那个时候,我并不知道我的祖父已经不久于人世了。当我迈进那间老屋,当躺在炕上气息奄奄的祖父看到了他的儿、他的孙子时,他那混浊的老眼突然明亮起来,继而渐渐变得湿润。他慢慢向我伸出了他那双曾经牵过我、抱过、抚摸过我的而今却是骨瘦如柴的手。许多年后,我才明白就在这祖孙无言相握的刹那,它所传导出的却是人世间弥足珍贵的骨肉亲情。

    自从九五年家母辞世后,每年清明,我都要回乡上坟祭祖。在我母亲坟头的上方,是我祖父祖母的坟,再上方是我未曾谋面的曾祖父曾祖母的坟。没有他们也就没有我。是他们给了生命,我的身体里流淌着他们的血液。他们是我永远的根。他们中有的人曾经鲜活而生动地活在我的眼前,我相信,他们也必将永远鲜活而生动地活在我的记忆之中……

    我的姥姥

    文/佚名

    我看姥姥真生气了,便只好将冰谅的手从姥姥的后背,掏出了那仅有的一张带着姥姥体温的10元票,姥姥催我快揣好。事后好长一段时间我的心里都很不安。

    每到开工资的日子,我就想起姥姥。

    1960深秋,正在沈阳读中专的我忽然接到母亲的信,得知全家被遣送农村,我急三火四赶回抚顺的家,已经是人去屋空,门被牢牢地钉上了。我扒着窗玻璃向里看,只见我那些“三好学生”等奖状狼藉地扔了一地,我无家可归了……

    元旦,学校放两天假。空落落的宿舍里只剩下孤零零的我。那一夜,我这个19岁的女孩儿是在忧伤和惊恐中度过。第二天,我只好又去抚顺的姥姥家。姥姥高兴地说:“这两天我正盼着你来呢,我这有10元钱要给你。”边说边解开脖子下的纽扣,让我将手伸进她后背里去掏。姥姥有个背痛的病,每年冬天就得用棉花和布做个棉围腰护住腰背,在棉围腰里子上她缝了一个保密兜,是珍藏仅有的钱财的。我说死也不忍心要。可姥姥却沉下脸生气地骂我不知道远近,她又怕家里其他人回来看见,气急败坏地让我掏,我看姥姥真生气了,便只好将冰谅的手从姥姥的后背,掏出了那仅有的一张带着姥姥体温的10元票,姥姥催我快揣好。事后好长一段时间我的心里都很不安。老想着姥姥那消瘦的面容,她要是用那钱买点吃的也能少挨点饿呀。我曾多少次暗暗地想:“等我毕业挣了钱,我要给她买好多好多营养品。”

    可是,1962年春我还没毕业,就因右派家庭株连也被下放农村。五个多月后姥姥就不幸病逝了。其实,姥姥并无重病,主要是缺营养抵抗力弱,她已瘦得皮包骨头。她到底没花着我挣的钱,这是我最大的悲哀和遗憾。

    谎话

    文/佚名

    别人都说我母亲从不说谎话。我母亲一辈子就这样树立了她的人格形象。

    操劳了一辈子的母亲,匆匆而去。在20世纪末的最后一个月,还差20多天就要跨入新世纪了,母亲终于没能挺住。清明节那天,我同妻子、侄儿、堂姐送母亲回辽北西丰农村老家,在春枝返浆,但还没有摆脱寒冷纠缠的时候。

    当我们给母亲烧了纸,收拾完了周边环境,就要返身往回走的时候,我心里特别难受。我们终归得回沈阳。而母亲,却要永远留在那里,在那个遥远而又荒芜的地方,那个叫狼洞沟的窝窝兜里。我们从此天各一方。我回头看了几次,想母亲还在沈阳,在她自己的房间里看她的《圣经》,看她喜爱的图画。眼睛总是离书很近很近,几乎贴在纸上……。我回望那个刚刚填起来的新坟,不相信母亲会在里边。直到堂姐拽我一下:“国强,走吧走吧,我婶说了,她死了谁都不想。”堂姐意在劝我,她自己却先红了眼圈儿。

    我太了解母亲了。堂姐说得对,这是我母亲说的话。在我的印象中,谎话是美丽的。因为母亲常常说些让我感动或者是受启发的谎话,也可以说,是母亲许多善良的谎话,教会我勇敢,教我聪明,教我勤劳,教我多做善事。以至我学《说谎的孩子》(狼来了)课文,我竟举手发言,说说谎也挺好,可是,不能像这孩子这样……老师轻而易举就给我驳倒了,同学们都发笑。可是,我却噘起嘴小声说:我指定没错,可是,我、我说不过你……。同学们更笑了。

    老师和同学们不会想到,我说刚才那句话时,是因为我前几天遇到过最让我胆颤心惊的一件事啊!那件事的结局是,我母亲差点让狼给吃了!可是,我看到母亲腿上有伤,问,母亲笑笑,说没事儿没事儿,遇上一条狗,要咬我,叫我给打跑了。我看到母亲裤脚子布已经撕成条条,腿肚子上有好几道血印子,心里怕极了。母亲却不管自己,反而告诉我:你以后不许离屯远的地方剜菜去,以防遇上狼。又说,现在的狼可多啦!母亲还让我把这个消息告诉其他小孩儿。几天后我才知道,母亲在生产队干完活后,又去西大地剜鸭食菜,遇上一条大饿狼。要不是放牛的给救了,我早就没有母亲了!我后来指着母亲腿上的伤疤问,母亲回答:我遇上狼不要紧,妈妈怕你遇上。我要不把狼说成狗,怕吓着你啊。

    我从4岁起,就跟母亲相依为命。我们常常吃了上顿没下顿,一直活着而艰难度日。但我是快乐的,我从未感到生活有什么忧愁,我认为有母亲就不会有忧愁。几乎每年春天,我们就开始吃掺山菜的饭了。母亲常给我讲细水长流的故事,描绘土豆先下来,可以当饭吃,还有茄子、豆角、黄瓜、小葱跟着排队,然后青苞米一下来,我们就什么都不怕啦!母亲不识字,可母亲总能讲出让我兴奋的事来!我现在回想起来,当时生活的每一天都是艰难的,但因为有母亲描绘的希望吸引着,我就忘了艰难,盯着前边的希望,两眼直放光!我记得最好吃的东西就是不掺菜的玉米面大饼子。又香又顶饿,别提多过瘾啦!有时母亲说早上给我贴大饼子,我晚上都睡不着觉啊。可是,母亲很少吃。母亲说她吃大饼子牙疼。大饼子有一面是煳巴的,硬。我吃大饼子,母亲吃掺菜的糊糊粥。后来我把煳巴地方揭下去给母亲,母亲生气了:说她的虫牙有洞,一吃大饼子就塞疼了!许多年之后,我才知道,母亲的牙好极了,从来就没有过什么虫洞!      笔趣阁手机端    http://m.biquwu.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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